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道324线、319线绿化美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3-22 生效日期: 1999-03-22
发布部门: 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漳政[1999]综32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324、319国道既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动脉,也是两上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公路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城市的绿化、环保水平和公路建设成就。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决定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做好国道绿化美化,切实把我市境内的国道建设成为树绿花香的长廊。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协调运作,确保国道绿化美化工作顺利实施。
  沿国道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道绿化美化工作,要成立以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挂帅的国道324线或319线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县副职领导具体抓这项工作。以路绿化线长面广,要广泛发动沿线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深入第一线指导,解决绿化美化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市林业、城建、公路、农业等部门要搞好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组织实施;市公路、交通、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协助有关县(市、区)做好国道整治工作;市经委、外经委、农委、财委、教委等部门要协调沿路的企业、商店、学校、开发区搞好绿化美化;国税、地税、粮食、供销、邮政、电信等部门在公路沿线的机构,要服从当地绿化美化规划设计的要求,做好本区域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两条国道绿化美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立足于长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绿化美化规划设计方案。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路绿化美化规划设计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市一级规划设计和实施已经制定,有关县(市、区)要按照这个方案制定相配套的实施方案。规划和建设要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长远就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达到四季常绿、花果飘香的观感效果;因地制宜就是要按照适当适树原则,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实行乔木、灌木、藤木、花草等树种相结合,点状、带状、片状绿化相结合,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突出特色就是突出漳州花果之乡特色,突出各县(市、区)自己的特色。

  三、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狠抓质量,确保工程达标。
  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严格按照方案精心组织施工。324国道、319国道两侧边沟外各20米均属绿化美化范围,原则上都要进行绿化美化。县城、乡(镇)所在地,以及县(市、区)之间交界处、我市与外地市之间交界处路段以种植观赏树为主,并布置一些园林景点建成精品段。原来已设计或建设为精品段的,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档次。其余路段属山地、农地、水田的,原则上以种植果树为主,水田亦可种香蕉或绿化,确实由于落差太大、水位太低而无法种果或种竹的水田可种植常绿的农作物;属于确实无法种植花果的河沟和边坡地,宜竹则竹、宜藤则藤,原则上不留空缺,遇有村庄、学校、企业、商店等建筑物的地方应视空地情况安排种植1-2排树木和建成花台、草台。规划控制线内现有果园需补种的,应采用品种,不得掺杂。
  要严把工程质量关,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分段包干责任制和包种、包管、包活的“三包”责任制。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的时间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要采取挖大穴、下基肥、种大苗等技术措施,特别要注意苗木质量,防止以小充大、以劣充优。要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和验收制度,市、县(市、区)两级都要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对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坚决责令施工单位返工补种。
  要多方筹集资金。资金投入实行市、县(区)各一点的办法筹集,各有关县(市、区)精品段的绿化美化的苗木款和建设资金由县(市、区)自筹解决。市财政主要对公共绿化地的苗木款进行适当补贴(不含专业户承包种植的花果苗款),补贴款待工程收合格后予以兑现。

  四、明确责任目标,加强养护管理,巩固绿化美化成果。
  搞好绿化美化,种是前提,管是根本。有关县(市、区)乡镇一定要吸取以往公路绿化“重种植轻管护”的教训,加强养护管理,在“管”字上下功夫。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县城规划共内路段的精品段管理由县(市、区)城建部门负责;乡(镇)所在地精品段以及县(市、区)之间交界处或我市与外地市之间交界处的精品段由所在乡(镇)负责;其余路段属花果专业户种植的,由专业户自行管理;不属专业户种植的由乡(镇)、村两级配备若干专业人员管理;沿国道机关、学校、企业、商店、农户等对各自门前绿地有责任按设计要求包种包管包活,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五、加大整治力度,创建整洁、有序、文明的样板路。
  坚持实施绿化工程和治理整顿工作相结合,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国道沿线各县(市、区)、乡(镇、场)组织对国道两侧乱搭盖、乱摆摊、乱设点等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坚决制止占道经营行为,对违章建筑必须坚持予以拆除。特别是要把一些阻碍交通、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长期占道经营的加油站、洗车点、补胎店等列入美化效果的建筑物要坚决拆除。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国道两侧的住宅、商店进行重新规划建设装饰,提高建筑档次。要通过绿化美化和治理整顿,把国道我市境内路段建设成为文明样板路和文明示范窗口。

漳州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7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