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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科技和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2 生效日期: 2002-04-22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发[2002]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十五”科技和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十五”科技和教育发展重点专项规划
  为了促进全市科技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九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与“十五”面临的形势
  (一)“九五”简要回顾
  “九五”期间,上海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1、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通过科研院所进入企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与合作,以及部分应用型研究机构的企业化转制等举措,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和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机制。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和上海高新技术转化服务中心成功运行,推进了成果转化的社会支撑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基础教育分级管理、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日益完善,高等教育由中央与本市共建、市统筹为主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通过“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多元投资、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高等教育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教育资源配置趋于优化。
  2、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先后取得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重大成果,人类基因、水稻基因、白血病等致病基因的研究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完成了我国承担的世界人类基因组测序1%计划的三分之一任务。五年中,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67万件,其中发明专利6194件。制订实施了上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全社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1995年的37.7%上升到2000年的50.3%,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95年的13.9%上升到2000年的20.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从1995年的5.6%上升到2000年的18.9%。
  3、各级教育普及水平全国领先,素质教育不断推进
  全市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在全国率先进入十二年基础教育普及化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8.8%,在全国率先进入大众化的高级阶段;市民接受各类成人教育年均达220万人次,为劳动力队伍素质的不断提升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高校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深化、中小学课程教材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办学的质量和活力,为素质教育创造了良好环境。
  4、科技和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多渠道投入机制初步形成
  全社会R&D(研究和开发)投入占GDP比例从1995年的1.32%上升到2000年的1.69%,全社会风险投资初具规模,“九五”期间政府对科技的投入继续增加,有力地支持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与“八五”期末相比,“九五”期末政府用于教育的财政性支出达到了法定的“三个增长”,财政投入占GDP的比例有所增加。政府、社会和个人教育成本合理分担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初步形成。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市场机制,为超常规集聚教育资源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九五”期间上海科技和教育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五”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五”面临的形势
  随着上海人力资源素质的全面提高,科技和教育的实力与水平的提高,对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科技和教育发展将成为上海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成为上海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关键支撑。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五”期间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将为上海科技和教育加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主要体现在:科技和教育的发展所受到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科技和教育的旺盛需求前所未有;科技和教育发展所具有的客观基础前所未有。同时,上海科技和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不多;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的目标还没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供给仍显不足;科技和教育体制、投资和运行机制与“科教兴市”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

  二、“十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根据当代科技、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以提升创新能力和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为核心,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科技教育面向未来的跨越式发展,为不断增强上海城市综合竞争力持续提供科技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强有力支撑。
  至切实将科技和教育摆在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基础地位,将科技和教育作为全市社会经济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保持科技和教育的适度超前发展;
  至进一步扩大上海科技教育的开放度,积极吸引海内外科技教育人才、资金、成果,促进上海科技和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
  至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大力推进科技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上海特色的科技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创新人才在科技和教育发展中的核心作用。科技发展遵循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科技投入效率与效益;坚持技术跨越和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相结合,力求实现上海科技的超常规发展。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办学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推进全市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

  三、“十五”发展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主要目标是:着眼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以培养创新人才和提高持续创新能力为抓手,加快科技教育的互相融合和资源共享,基本建成适应现代科技发展要求的创新体系和结构合理、相互衔接、立体开放的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显著提高科技和教育整体实力,强化和提升上海作为全国最重要的科技教育中心之一的领先地位。
  主要任务是:
  至强化优势,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信息科学与信息技术、材料科学与材料技术为重点,瞄准世界学科前沿开展相关的高科技与基础性研究,力争重点突破,在有优势的科技前沿取得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2005年专利申请量将达到每十万人60件,在国内外权威杂志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数和论文引用数在国内名列前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等国家级奖励获奖数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至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科技原创力为突破口,开发、培育并形成一批符合上海产业发展方向、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竞争力的技术、产品,培育有明显特色的高科技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例达到2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例达到25%。
  至以资源集聚和共享为主线,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市高新技术园区和大学园区的布局和规模,建设若干开放的应用性研究、基础性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实施政策聚焦,搞好张江等高科技园区建设,力争建成与国际接轨、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以及若干个大学园区。
  至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基础教育发展均衡化和现代化,创造符合上海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新途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加强中小学外语教育、计算机与信息教育,争取在市区中小学都能试行开展“双语教学”。
  至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推行教师聘任制和聘用合同制,建立具有竞争性的用人制度和人员流动机制。加大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提高教育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力度,优化结构,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至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和引进力度。“十五”期末全市高校在校生总规模将达到50万人以上。其中,研究生达到8万人,本科生达到25万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使全社会每万人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达到100人。
  至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相适应,重点建设好若干所体现上海特色优势、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组建跨学科、跨系统的科技攻坚和人才培养的“联合舰队”。
  至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设若干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每年有250-300万人接受继续教育、企业培训,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团体和学习型家庭。
  至大力提高科技教育的对外开放水平,有效促进科技、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并举,在引进国际著名大学和研发机构,加强国际合作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力争到2005年,有一、二所国际著名的工科和管理高校在沪设立分校;加大鼓励科技人员与海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开发的力度,加快引进技术的二次创新和推动本地化,鼓励跨国公司来沪设立研发机构。扩大海外留学生在沪就学的规模,多途径、多方式引进上海发展所需的各类人力资源,进一步扩大在沪外籍人才的规模。
  至全面推进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课程教材体系。加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全社会的科学普及教育,提高市民的科学意识。

  四、“十五”重大建设工程
  建设一批对科技和教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进一步夯实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定位相匹配的科技教育基础。
  (一)基础教育创优工程
  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全面完成市、区中小学幼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化高中,为高质量、高标准普及基础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1、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在全面完成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基础上,逐步实施小班化教育,加快提高初中办学水平。
  2、结合现代化新城和若干试点中心镇的建设,在试点城镇及大型居住规划区,运用新的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源的广泛参与,建设若干现代化高中和中职,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扩大规模,使70%以上初中毕业生接受优质普通高中教育。
  3、实施上海郊区县基础教育发展工程,使郊区县中小学在管理、教学、设施等方面逐步跟上市区学校的水平。
  进一步整合社会教育的存量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生校外教育活动机构的建设,逐步构建起一个比较完整的素质教育活动体系。
  (二)科技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通过政府拨款、资助、引导等多种途径,增加投入,使科技和教育的基础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1、建设好上海二医大、上海音乐学院等一批在国内外较有影响的高校。
  2、与中国科学院共同投资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建设同步辐射光源工程。
  3、在张江高科技园区建设超级计算中心二期工程,并形成全市范围的计算能力服务网络。
  4、在机构整合、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加强计量检测和基础试验能力建设。
  5、建设医学基因组学、现代应用数学、化学生物学等40个国家、地方重点实验室和50个高校重点学科。
  6、实施示范性高职建设工程。
  (三)高科技园区和大学园区建设工程
  以资源的集聚、释放和共享为基点,通过科教园区和大学园区建设,基本形成科技与教育相互融合、资源配置比较合理、结构较为完善的高校、科研机构布局体系。
  1、高科技园区:要继续加快张江、漕河泾、紫竹等高科技园区建设。
  2、高校布局:一是建设和完善东方(杨浦)大学城和徐汇科教集聚区;二是规划建设好闵行、松江、南汇等规模合理、资源共享、学科交融的新型大学(科教)园区;三是以产业发展为导向,配套建设若干“产学研”结合的高校项目。
  (四)“产学研”一体化重点工程
  紧紧围绕上海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集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大力发展各种新型研发机构,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大力培育高技术产业集群,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上海产业能级、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
  1、生物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完成中科院上海药物所、上海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大学)迁建张江高科技园区,继续办好人类基因组南方中心,建设生物芯片工程研究中心、中医药创新园(中药标准化研究中心和针灸研究中心等)、模式生物体研究中心、生物信息和资源库研究中心等,加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药理研究,大力发展基因技术。到2005年,使张江成为国际上有相当影响的生物医药基地,带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2、微电子、光电子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建设微电子研发中心,加强集成电路生产工艺、设备及设计等方面的研究。建设复旦微电子学院,完善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加强光通信、光器件、光显示技术的研发力度和人才培养,为上海建成国际重要的微电子和光电子产业基地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3、数字电视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依托交大及有关科研院所,建立国家HDTV工程技术中心、数字显示技术研发中心,强化数字电视标准体系研究与制订,建立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数字电视机、显示器件及专用集成电路等关键元器件研发和生产基地,力争到2005年成为我国最重要的信息家电产业中心。
  4、汽车及相关技术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结合国际汽车城的建设,迁建同济大学汽车工程技术和营销管理学院,建立汽车研究院。以上海燃料电池轿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基础,加大燃料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力度,进一步增强汽车技术开发能力,力争到2005年造出自主设计开发的燃料电池轿车样车。
  5、磁悬浮列车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以建设浦东高速磁悬浮列车试验线为契机,建立磁悬浮列车技术开发中心,着力消化吸收,逐步掌握设计、制造、建设技术,力争到2005年形成一定的磁悬浮列车产业化能力。
  6、纳米技术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运用风险投资等机制,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介入,加大纳米技术研发力度,重点建设纳米技术与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纳米基础研究,建设2-3个纳米技术产业孵化器,力争到2005年在纳米技术若干优势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五)科技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顺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加快科技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科技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及其辐射能力。
  1、合理利用高速宽带多媒体主干传输网络等数据共享技术,构建由科研机构和学校共同参与、联合运行的开放式远程科研教育网络体系,提高互联网的使用效率。按照标准做好中小学校计算机配置工作,实现校校通。
  2、运用网络提高科技资源共享程度,增加科技开发能力,建设数字化设计和敏捷化制造技术平台,促进设计、工艺和制造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3、组织开发适应上海科技和教育发展的各类软件,探索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综合素质教育的新途径,提高质量和效益。在上海大中小学校中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采取各种条件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和学生上网。
  (六)企业技术中心和孵化器建设工程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吸引外资在沪建立研发机构,并鼓励其成果产业化。“十五”期间重点扶持100家企业技术中心。
  进一步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孵化器效率。发展软件、信息安全产品、纳米技术、新能源等专业孵化器,扩建上海创业城,扩展浦东软件园。
  以项目为抓手、人才为核心、学科为依托、科技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组织对重点群体的培训。大力扶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快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的建设。
  (八)“双语教学”推广工程
  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着力提高中小学的英语水平,开展“双语教学”试点和推广工作。2005年市区中小学至少有一门非语言课程用英语或其他语种开展教学;开设100所“双语教育”实验学校。
  在2001年各区县选择若干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在10-15%学校进行推广。每年有300名以上学科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强化培训,开展“双语教学”。每年聘请1000名外国教师(包括外国青年志愿者、退休教师、驻沪外国人士)来沪执教。建立“双语教学教师培训专项基金”,市和区县按1∶3比例配套,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通过相关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补贴。

  五、“十五”发展的主要政策与重大措施
  (一)营造更加开放的科技和教育政策环境
  至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强上海市科技和教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开放科技和教育的学术交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科技博览活动,组织跨区域的国际性合作科研,支持并鼓励国外著名大学和研发机构在沪合作办学与合作科研。
  至下放外籍人士来沪教学、工作的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引进海外科技和教育的人才资源,进一步扩大外籍各类人力资源在沪的规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招收海外学生。
  (二)优化科技和教育资源配置
  至继续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在建设资金、项目安排等各个方面予以保障。
  至加强高等院校与中科院、上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及企业研发中心的多种方式合作。鼓励联合培养研究生,通过增量带动等方式,调整和重组一批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研究生培养机构,消除由体制分割所造成的重复投资和效率低下现象。研究组建上海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院),为社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和服务。各类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应实行年限制。
  至制定试点城镇的特色中学、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的设置标准和建设规划。试点新城要建设具有较高信息技术水平的高中、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国际学校、幼托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中心镇要从区域中心的功能和辐射范围出发,合理配置高质量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鼓励社会资源用于科技和教育发展,在规划布局、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进入科教园区,集聚科技和教育资源。
  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政府科教拨款方式。在若干应用性领域,积极推行政府科研投入改为政府采购科技成果。培育若干中介机构,带动技术市场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至加强科研与教育机构的资源重组。打破部门、行业围墙,继续鼓励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机构与普通高中、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之间进行资源重组。
  至建立和规范以知识和技术转移为主的具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跨行业、跨地域、多层次的社会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政策,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三)促进多渠道投入格局的形成
  至在继续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和保证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同时,2005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2.2%-2.5%。加快科技和教育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拨改投”,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示范、带动、放大效应。
  至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导向,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和教育。对捐赠部分,实行所得税税收抵扣政策;对投资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企业等,实行税收抵扣政策;鼓励投资者将举办盈利性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利润部分滚动用于教育发展。
  至研究制定创业投资的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环境,健全创业投资体系,大力吸引民间和国际资本,积极探索有效的资本退出机制,加速培养与引进创业投资管理人才,着力集聚和扶持企业投资管理公司,使上海成为全国最具影响的创业投资中心。
  至积极支持高科技企业运用证券市场融资、知识产权出让等多途径筹措发展资金。
  至在规范教育收费的基础上,形成非义务教育成本的国家与个人合理分担的机制。逐步建立以奖学金、贷学金、学杂费减免、困难学生补助等为基本内容的综合资助体系。
  (四)完善激励机制,构筑人才高地
  至继续实施“启明星”计划、“白玉兰”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福利、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大力吸纳海外人才,建立高级人才库,突破人才户籍和部门的束缚。
  至进一步调整分配、奖励等劳动人事政策,推动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完善科技成果入股机制。加快高校用人制度的改革,尽快实行聘用合同制和带薪学术休假。全面实行课题制。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对拔尖人才和作出贡献的人才,实行特殊分配政策;对高层次人才提高起点薪酬;专业技术人才可按专利、知识产权、技术和能力等要素参与分配,充分体现知识和人才的价值。
  (五)进一步提高科技和教育法制化水平
  至进一步理顺政府一社会一学校、政府一企业一科研机构、政府一科研机构一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修改并逐步完善地方科技和教育规定及管理体制。
  至加大科技和教育的执法力度,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推进上海科技和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至建立科技和教育的社会评估和监督机制,加快建设并完善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上海科技和教育评估与监督体系,并积极探索社会参与科技和教育质量评价、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形成政府、科研机构、学校和中介机构有效、畅通的反馈体系。同时,规范中介机构管理。
  至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健全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快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和政策研究的步伐,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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