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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金蓉通电话开通主叫IP业务和小灵通增值业务资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30 生效日期: 2002-10-10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2]260号
中国电信集团四川省电信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蓉通”电话开通主叫IP业务资费的报告》和《关于小灵通增值业务资费的报告》收悉。为满足广大电信客户的通讯需求,提供优质、多样的电信服务,你公司开通了“金蓉通”“17909”主叫IP业务,在成都地区推出了“小灵猫”无线上网、C--mode等小灵通增值业务。由于目前省内其它城市未开展这两项新增业务,我省又尚无统一的收费标准,现参照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认证报告(成价认定(2002)18号),经研究,暂定“金蓉通”电话开通主叫IP业务和小灵通增值业务资费标准如下:   一、“金蓉通”电话主叫IP业务资费标准
  长途通话费  按现行主叫IP资费标准计收
  二、小灵通增值业务资费标准
  网络使用费  按现行163标准执行
  网络使用费  按现行163标准执行
  三、以上两项新增业务的资费标准从2002年10月10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后另行报批。试行期间若省上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应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营业场所按规定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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