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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泸州市2002年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4 生效日期: 2002-06-14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泸市府发[2002]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关于泸州市2002年“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泸州市2002年“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泸州市公安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2年是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开展“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第三年,是实现公安部提出的“用三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把全国主要国道和高速公路建成平安大道,基本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静动态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机制”的目标关键性的一年。结合省厅2002年全省创建平安大道工作意见及我市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是巩固我市两年来“平安大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努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以交通安全为重点,逐步深化和丰富“平安大道”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三是将公路巡警正规化建设与创建平安大道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公路巡警整体素质和战斗力。通过努力,建立起我市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静动态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网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平安大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梅兴岗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元胜、孙应成、市公安局局长杨正律、市交通局局长何淑兰、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马潭区政府副区长、江阳区政府副区长、纳溪区政府副区长、叙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古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市安办主任、市精神文明办主任、泸州工商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广电局局长、市人民保险公司经理、市公路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和刑侦支队支队长、治安支队支队长、市运管处处长为成员,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赵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相关县、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领导,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市政府将与县、区政府和市级各职能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做到组织、措施、督查三落实。
  三、创建范围
  以国道321线嘉明至叙永段、大纳路叙永、古蔺段以及省道S309线泸州段(泸宜路)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其余省道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创建活动。
  四、目标任务
  (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完好率达95%以上;
  (二)辖区内国道危险路段整治率达50%以上,事故多发路段防范措施到位率达90%以上;
  (三)创建路段沿线交通安全村、校创建率达70%以上;
  (四)沿线公路巡警中队建设和工作机制达到省、市要求;
  (五)公路治安案件减少,车匪路霸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先期处置率达95%以上,查处率达90%以上;
  (六)无严重(被主要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的公路“三乱”行为;
  (七)沿线乡镇交通秩序良好,道路通畅。创建路段无因施工、事故、恶劣气候(冰雪路除外)等引发的车辆排队长度超过3公里以上的严重交通堵塞;
  (八)重大交通事故减少,无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九)沿线群众和过往司乘人员对交通、治安管理和民警作风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五、主要措施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前两年创建工作的经验教训,今年将认真贯彻公安部1月9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摸清底数,建立基础台帐,确立整治重点。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投入,改善321国道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通行条件。
  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改善创建线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行车条件。一是结合辖区实际,整治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通过改造尽量消除危险因素;不能完全消除的必须有防护设施或措施;二是对遮挡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的障碍物应努力予以消除;三是按目标对沿线交通标志、标线进行一次摸底,通过协调予以完善,确保交通标志、标线完好有效。
  (二)突出重点,预防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平安大道路畅民安。安全畅通是“平安大道”的主要标志。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是创建平安大道的主要工作。一是基于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机制,加大路面控制力度,维护良好的公路交通秩序,把“三超”和不按规定停车、会车、超车以及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作为重点,实施严管重罚。二是加强事故预防对策研究,定期分析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努 力 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大力预防和减少可防性、多发性事故,如32l国道线存在的雨雾天事故多发问题。三是以国务院有关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的依据,进一步形成政府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防范机制和格局。
  (三)以公路巡警中队建设为重点,以完善机制为核心,继续大力推进公路巡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认真推进公路巡警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制的研究和完善,结合泸州实际,按照相关规范、方案、考评标准及办法,推进公路巡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注重实用、实战、实效,确保主要警力投入路面交通治安的管控,以“平安大道”的工作目标开展此项建设工作。
  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民警培训,提高公路巡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实战技能,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重点解决执法随意性问题和民警适用法律实体及程序是否准确、规范问题。
  (四)加强对交通安全村、校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做好创建“平安大道”的基础工作。
  (五)将泸县交警大队和交警支队四个直属大队辖区内321国道线建设为示范路,与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我市321国道前两年创建中系自定创建路段,未列入省创建范围,因此工作相对滞后。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在规范化、深入化、全面化上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年将加大国道321线的创建力度,同时因起步较晚,难以全面、深化、规范地开展此项工作,只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交警支队二、四大队应加大力度,为创建示范路积累经验,发挥以先进典型带普遍的示范作用。

  六、实施步骤及主要措施
  第一阶段:准备、宣传、动员。时间1-3月
  市政府召开“平安大道”创建活动动员会,在2001年的基础上,动员部署创建工作,把开展“平安大道”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省、市的工作部署迅速传达到公路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到沿线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并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工具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要开展对创建活动的跟踪报道和系列报道,采取在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辟专栏,在公路沿线设置大型规范的宣传标语和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扩大创建“平安大道”的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创建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对公路沿线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为创建作好充分的具体准备。
  分别在泸县、龙马潭区、江阳区、纳溪区、叙永、古蔺的创建路段建立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配备5名以上民警(可以2-3个协警),按《四川省公路巡警中队人员装备配置标准》配备警力和交通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装备,负责创建路段的巡逻和接处警。
  第二阶段:狠抓落实,全面创建。时间:4-10月
  由市、县、区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按照本方案全面落实创建措施并实施创建活动,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重点、扎扎实实、保证质量。
  (一)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公路巡警队的建设,建立以公路巡警为主的多警种联合作战的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把“平安大道”创建工作作为今年一件大事来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领导、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狠抓落实。把“平安大道”创建活动与各项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动员组织各警种、各部门协同行动、联合作战。公路巡警队要真正把警力摆在路面上,尽快形成 对公路交通、治安的有效管理机制,及时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进行先期处置;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严格对公路沿线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大力整治路边店、路边市场和沿线村镇的治安,铲除藏污纳垢的“土围子”和流氓恶势力,优化公路沿线治安环境;刑侦部门要加大对车匪路霸的打击力度,坚决打掉车匪路霸团伙,端掉车匪路霸窝点,侦破一批车匪路霸重大案件;警务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努力帮助基层单位解决车辆、通讯工具、枪支、警械和安全防护设备不足的问题;政工、警务督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问题的检查与督察,督促广大民警在创建活动中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杜绝公路“三乱”等违法违纪活动。各警种、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发挥好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作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顺利开展。以“平安大道”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公路巡警队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建立一支统一高效、训练有素、准备良好、战斗力强、适应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需要的,人民群众满意的革命化、正规化的公路巡逻民警队伍;建立一个机动灵活、快速反应、适应性强、整体运作的公路巡警工作机制;建立一套统一完整、规范科学、严密实用的工作制度,实现一警多能、快速反应、综合执法、统一管理,使公路巡逻 民警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静态为动态,切实加强公路交通治安管理,营造良好的公路交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公路上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建立以“巡”为主的动态管理勤务机制,以“快”为主的值班备勤和接处警机制, 实行全天候勤务(执勤、备勤)模式,构筑反应迅速、控制严密的公路交通治安防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巡逻民警队伍在公路交通治安日趋复杂的新形势下创建“平安大道”确保公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上的主力军作用。以公安机关为主,其它部门配合,在创建路段合理设置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设立固定式的宣传牌、宣传标语。
  (二)由泸县、龙马潭、江阳、纳溪、叙永、古蔺政府牵头,公安、教育部门、安办、乡镇政府参加,广泛动员、落实责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在10月份前将创建路段沿线的农村行 政村和学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使公路沿线的村民、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村民和学生不发生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村民、学生不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三)交通部门要确保公路路面良好,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进行清理,要安排专项资金修复“病害”路面,整治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维修路段的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设施,并要规定完工的时间和要求。对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实施整治,设立防护栏、增设交通标志标线等措施。
  (四)由泸县、龙马潭、江阳、纳溪、叙永、古蔺政府牵头,以工商部门为主,公安、交通和沿线乡镇政府配合,认真清理路边占道市场、违章 招牌和广告牌,取缔以路为市;以交通部门为主,公安、工商和沿线乡镇政府配合,对路边 占道修车进行彻底清理;对“病害”路面进行检修、整治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增设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整顿收费站卡;以公安部门为主,交通、工商、乡镇政府配合,对违章停车进行整治,取缔场镇的路边停车场,并开展以综合整治公路交通治安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各种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时间11月10日前
  泸县、龙马潭、江阳、纳溪、叙永、古蔺等县、区政府及市各职能部门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自评,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平安大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创建活动中,市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县、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开展创建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11月中、下旬开展检查考评。对创建工作扎实、措施落实、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予以表 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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