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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4-01 生效日期: 1994-04-01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火灾、交通和企业生产事故频繁,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严重。1993年各类事故死亡总数为3012人,比1992年上升4.7%。仅火灾、道路交通和航运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份,全区各类重大事故屡屡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此,要求各地区,各有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制定目标,落实责任。要扭转我区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关键在于落实领导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为了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从994年开始,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中,实行行政首长、单位法人负责制,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各级行政领导和企业法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并要一级抓一级。1994年我区安全生产的总目标要求是各类事故、济损失和人员伤亡都要低于1993年。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树立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贯彻“安全一,预防为主”方针,层层落实责任制采取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各地市、各部门每个季度后10天内要向治区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自治区每个季度要对各地市、各部门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地市、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市和部门进行表彰。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管理,有重点地开展对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治理。在政府转变职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各部门要按国家确立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规定的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规,树立安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企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在实施总体机制转换时,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改革的内容,树立长远全局的安全生产效益观,不断提高装备水平和技术管理水平,建立新型的安全生产观念;逐步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实现由事故后被动处理向事故前有效控制的转变,创立一个适于发展,利于竞争的生产环境。目前,各地市、各部门以及各单位要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危险行业,事故多发地区、行业和企业以及外商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检查。各级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各新闻单位和群众团体,要互相支持和配合,积极开展现场安全管理、监察、监督工作,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问题,支持、指导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分级控制和管理,狠抓落实,防止和减少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持之以恒,劳动部定于1994年5月16日至22日,在全国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各地市、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自觉地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结合各自的特点,动员全社会力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勿忘安全,珍惜生命”为主题,控制事故为目的,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都重视和关心安全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应注意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对那些性质严重、损失巨大的责任事故,一定要公开处理,起到举一反三,教育群众的作用。
  四、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严肃处理各类事故。各地市、各部和单位在机构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解决;要增加安全投入,通过技术改造,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认真按“三不放过”原则,严肃认真地查处。对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必须坚决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不能简单地以罚代法。该罚的就罚,该法办的法办,决不能姑息迁就。对1993年未处理结案的重大事故,应迅速查清原因,从严处理。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各级安委会要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市、各部门对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要抓好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作。目前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大的方针、政策有了,大部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有了,各级领导也再三强调这项工作,但重大事故还是不断,其根本原因就是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注意落实安全责任,落实好事故隐患治理投入和措施,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各地区、区直有关部门应把本通知结合1994年3月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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