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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税总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增人员问题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5-12 生效日期: 1998-05-12
发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人[1998]39号
各地(市)国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传真电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控制新增人员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明电[1998]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新增人员问题的紧急通知
1998年5月5日
国税明电[199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1998年增人计划已经总局批准下达,为严格控制人员的增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照总局下达的增人计划补充人员,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进入。
  二、增人计划只能用于补充部分特殊专业岗位急需的当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法律、会计、计算机专业)以及由省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少量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要认真严肃地执行公务员制度,组织统一、规范的录用考试,严格审批程序。不得以照顾关系等为理由,接收安置不符合在税务系统工作的人员。本年度增人计划不得用于跨行业的一般调动。
  三、在机构改革期间,各级国家税务局必须严格执行总局的统一部署,不得擅自接收其他部门的分流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总局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如违反本通知精神,超计划进入或照顾关系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新录用人员资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四、本通知适用于各级国家税务局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级地方税务局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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