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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启用陕西省价格监测中心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 2003-09-01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监发[2003]102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价格信息中心站更名的批复》(陕编办发(2003)92号),陕西省价格信息中心站更名为陕西省价格监测中心。从即日起启用“陕西省价格监测中心”印章,原“陕西省价格信息中心站”印章同时废止。

附:1、陕西省价格监测中心印章样模;(略)
2、原陕西省价格信息中心站印章样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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