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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使用销售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不合格产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8 生效日期: 2003-07-28
发布部门: 天津市
发布文号: 津药监械[2003]12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02年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质量监督抽验结果的通知》(国药食监市[2003]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市属医疗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一经发现《通知》所公布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医疗器械处。 
  各经营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一经发现《通知》所公布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就地封存,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医疗器械处。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电话:23322300转2207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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