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药监械[2003]12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02年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质量监督抽验结果的通知》(国药食监市[2003]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市属医疗机构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一经发现《通知》所公布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医疗器械处。
各经营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一经发现《通知》所公布不合格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就地封存,并将处理结果报我局医疗器械处。
联系人:张文杰
联系电话:23322300转2207
特此通知。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