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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陕西省人民医院增设特需病房床位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30 生效日期: 2003-05-3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陕价费函[2003]49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开设特需病房及收费标准的请示》(省医字(2003)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在844张总床位中再增设特需病床75张,具体床位价格见附表。特需病房的床位价格应向群众公示,由患者自愿选择,不得随意减少设施配置和降低服务标准。
  陕西省人民医院特需病房床位价格表
  注:特需病房不再收取空调降温费、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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