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6 生效日期: 2002-07-16
发布部门: 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和企事业单位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了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厂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把握指导原则和总体要求 
  1、进一步提高对深化厂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实践证明,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要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贯穿于深化厂务公开的全过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厂务公开不断深入发展。 
  2、厂务公开的指导原则:一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二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和保护商业秘密。三是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四是必须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 
  3、厂务公开的总体要求:一是全省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今年都要实行厂务公开。目前还没有实行的单位要尽快实行;已经实行的,要进一步深化,逐步使其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要切实做好企业领导人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企业领导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把厂务公开摆到重要工作位置,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要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厂务公开活动,支持和监督企业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要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要强化厂务公开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把是否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厂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4、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主要包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重大事项。二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三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四是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主要包括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兼职、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等。厂务公开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要密切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突出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职工关注的热点、廉政建设的焦点内容实施公开,把厂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关键问题上。 
  5、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要把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兼并、破产、减员增效等改革和脱困方案与措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各项保险金的缴纳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要通过厂务公开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职工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理解与支持,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与经营者共同把企业搞好。 
  6、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要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作用。厂务公开栏是企业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所有公开的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和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是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同时在公开后应注意通过意见箱、接待日、职工座谈会、举报电话等形式,了解职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车间、班组的内部事务也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实行公开,依照厂务公开的规定,制定车间、班组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7、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的程序。在公开过程中,要抓好公开内容提出、研究、审查、公开、评议、整改等环节,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公开。把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属于职代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要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职代会实行公开;属于常规性的工作,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按年度、半年、季度、月份实行定期公开;属于一事一议的工作要随时公开。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使厂务公开始终在职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提高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度。 
  三、把厂务公开融入依靠职工办企业的制度之中 
  8、积极推行落实职代会职权的六项制度。一是坚持企业重大决策预告制。企业重大改革、改组、改制、经营决策,凡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在事前向职代会报告,未经预告和职代会审议的决策不能实施。二是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的审议通过制。企业劳动用工,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收入分配、住房(货币)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能执行。三是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要与组织部门考核结合起来,把职代会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考核企业领导人员和领导班子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职代会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到50%以上的企业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或调整。省管企业职代会民主评议结果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四是坚持企业经营者民主推荐、选择制。国有中小型企业要加大民主选择企业经营者的工作力度。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内部产生的,要有职代会民主推荐程序,做到民主推荐与上级部门考核聘用相结合。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将职代会民主推荐结果,作为聘任经营者的重要依据。五是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必须实行责任追究。六是坚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9、积极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集体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各类公司制企业的监事会中都应有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没有职工代表的,应依法增补,实现职工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改革方案的源头参与和监督。 
  10、坚持民主管理与专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结合。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知识经济的出现和职工素质的提高,要求企业管理必须以人为本,将专业管理和职工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使专业管理建立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化工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企业的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 
  11、要通过厂务公开积极推动企业在经营管理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凡是能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来办的事情,都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来解决,面向社会公开操作。需要企业内部来决定和领导审批的事项,要做到使这种决定和审批的权利,建立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之上,防止暗箱操作和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12、坚持实行企业领导人员述廉制度。企业领导人员应认真对照中纪委下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解释》的要求,把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和监督。 
  四、完善厂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13、加强厂务公开的机制建设。企业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审定重大公开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做好督导考核工作,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厂务公开的主体是企业行政,是企业行政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企业厂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应设在行政部门,未按此要求设置的要予以纠正,建立以企业行政为公开主体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规范运作。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14、充分发挥企业对厂务公开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制定完善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办法,充分发挥由企业纪检、工会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的作用,定期监督检查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形成约束和激励机制。 
  15、加大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方面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上级党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及社会有关方面要加强对厂务公开的监督检查,支持、帮助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厂务公开的制度与规定,落实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权利。要将基层单位厂务公开的实施情况纳人主管部门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对实行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16、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厂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内容,加大督查力度,追究不公开,曝光假公开,保障真公开,及时通报情况,表扬先进;对不认真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企业,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不实行厂务公开或者假公开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责任。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发挥好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厂务公开中暴露出来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作为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并与奖惩任免挂钩。各级经贸委要把推行厂务公开与加强企业管理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以推进。各级地方工会作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日常工作。 
  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委要求公开的内容,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实行厂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本意见原则上适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 
 
 
2002年7月16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