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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暨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31 生效日期: 2001-03-31
发布部门: 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政发[2001]38号
   2000年是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的第一年。在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截止2000年底,全市参保职工达到60.11万人;11个区县及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实施;社会保险费征收91793.31万元,参保职工人数和社会保险费征收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2000年达到45万人和征收75334万元的任务。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实践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在200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新城区人民政府、长安县地税局等18个单位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以此为动力,发扬成绩,求实创新,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抓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为西安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面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新城区人民政府
  未央区人民政府
  临潼区人民政府
  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西安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二等奖:碑林区人民政府
  莲湖区人民政府
  长安县人民政府
  户县人民政府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先进单位
  长安县地税局
  灞桥区地税局
  新城区地税局
  临潼区地税局
  碑林区地税局
  市地税涉外分局
  市地税一分局
  市地税二分局
  西安市待业基金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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