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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7 生效日期: 2006-10-17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促进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自由流动与合理配置,是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缓解我市要素制约和环境压力,推进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抓抢机遇,迎接挑战,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内合作交流格局。
  本规划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统筹区域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及《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党办(2005)2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编制而成。
  一、国内合作交流现状及“十一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一)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现状
  “十五”以来,随着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区域一体化的加速推进,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已由单一的经济技术项目协作发展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位的合作,一个领域更加宽广、形式更加多样、内涵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成效更加显著的国内合作交流新格局正在形成。
  1.国内走出去步伐加快。按照“两个大局”战略思想和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港口、资金、技术、管理及机制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省市经贸活动、大型展会等平台,通过拓展市场、开发资源、对接产业等方式,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及中部崛起,大力推进省内山海协作,既拓展了我市发展空间,促进了外拓企业的做大做强,又为合作地区带去了新的理念、机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在我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国内经贸活动中,共签订经济技术合作项目867个,投资总额近529亿元,宁波方投资368亿元。其中山海协作工程合作项目324个,投资总额近134亿元;西部大开发及振兴东北合作项目335个,投资总额近186亿元;友好城市合作项目71个,投资总额近60亿元。
  2.国内引进来成效显著。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投资领域,通过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方式,在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引进了大量国内资金和项目,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以来,全市共引进项目3286个,协议引进内资451.3亿元,实际引进内资227.8亿元。依托“高洽会”、“毕洽会”等载体,加强人才引进与人事合作,引进了大量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实用人才。通过与以“两院两校”为重点的110多家大院大所的科技合作,引进共建了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兵科院宁波分院和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等大院大所,累计引进了140多个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开发机构和1300多项高新技术项目,有效促进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合作交流机制更加完善。先后成立了“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国内招商引资”和“山海协作工程” 等领导小组,并相应设立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考核。建立了由协作办、工商联、经促会、扶贫办、经委等五家单位组成的统筹国内经济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部门之间的联络协商,促进了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的统筹协调。区域组织市长联席会议、高层领导互访和对口部门专题合作等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4.政策与服务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制定出台了《若干意见》以及利用内资、接轨上海、山海协作等系列配套文件。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和山海协作。构筑了覆盖市县两级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网络,逐步建立了计划、考核、奖励等工作机制。开通宁波协作网与经贸招商投资网,成立国内投资与合作交流协会,为推进国内合作交流提供了信息与服务平台。
  5.国内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拓宽、层次不断提升。国内合作交流已经涵盖了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国内招商引资、“山海协作工程”、双对口、参与中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以及国内友城合作交流等多项重要工作,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旅游、科教、人才等各个领域,成为我市“开放带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交流层次已从单纯的经济技术项目协作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资源要素跨区域整合发展。
  尽管我市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1)对国内合作交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外轻内的思想。(2)统筹协调能力有待加强。我市的招商引资、双对口、国内走出去及区域经济合作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3)基础建设有待加强。政府联系网、系统联动网、企业联络网和项目库、信息库、数据库等“三网三库”以及各种合作交流平台、合作载体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个别县(市)、区一级还存在着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缺乏、经费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尚未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化推进机制。
  (二)“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两大趋势深入发展,现代产业国际转移步伐明显加快,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和重组, 我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日益加深。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我国将全面“入世”和向全球开放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与国际社会接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相互补充,为我市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机遇。同时,随着资源、市场、技术、人才的国际化竞争日趋激烈和贸易壁垒的不断增强,使我市的经济安全问题变得日益突出,急需通过拓展国内市场、开发国内资源来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和发展后劲。
  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看,统筹区域经济合作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全方位、多层次的区域合作全面展开,区域一体化进程加速,地区各自为政的发展向区域内外合作、整合与协调发展进一步转变。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经济带来新的机遇。这就要求我市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共同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在合作交流中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规范有序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建设正在深入推进,也为我市企业充分利用合作地区的资源要素,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看,产业基础比较雄厚,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区位优势更加突出,为我市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支撑条件。但资源要素和生态环境制约较大,深化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等任务仍然艰巨,需要我们借助于国内合作交流,来缓解要素制约,提高科技教育水平,提升发展、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持续、协调发展。同时,今后五年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甬台温铁路和舟山大陆连岛工程的建成,我市以港口为龙头、“一环五射”高速公路为骨干的现代化交通网络体系将进一步健全;随着东钱湖开发、东部新城建设的深入推进,会展、物流、国际贸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将获得极大的发展,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将进一步提升。这些将为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合理配置提供良好的交通与环境支撑,为构建宁波都市经济圈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层次分析
  我市作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国内合作交流中具有与一般性地级市不同的特点,加之我市特有的深水良港优势和对外开放优势,为我市开展国内合作交流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两个核心定位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发展前景,按照由近及远和从小到大的划分方法,确定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层次、角色定位与发展重点如下:
  1.市域经济发展。定位于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发展重点是按照“东扩、北联、南统筹、中提升”的要求,统筹协调各县(市)、区经济,形成各县(市)、区合理布局、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共同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
  2.宁波都市经济圈构建。定位于宁波都市经济圈的核心城市。发展重点是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以港口、物流、产业链分工合作和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合作与交流,主动辐射和服务绍、舟、台三市,促进浙东经济合作区一体化深入发展,构建宁波都市经济圈。
  3.省内合作。定位于省内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发展重点是以“山海协作工程”为主要抓手,深入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加强与全省各市的合作交流,共同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4.长三角合作。定位于长三角区域组织核心城市。发展重点是以接轨上海为核心,以区域组织共建和专题协作为重点,加强与长三角及长江流域沿岸各城市的合作交流,共享合作资源,共塑合作品牌,进一步确立和提升我市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的地位。
  5.与东部沿海城市合作。定位于开放的港城。发展重点是加强与东部其他沿海城市的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各城市的发展经验,互融共进,共同发展。
  6.与西部、东北、中部的合作。定位于东部较发达城市。发展重点是按照党中央要求,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开发资源,开拓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互利共赢。

  二、“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六大联动”战略,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为主题,以充分发挥宁波城市功能为主线,坚持服务于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服务于宁波企业的发展壮大、服务于合作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经济合作与对口支援相结合、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相结合、政府沟通与民间交流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拓宽领域、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水平,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确立企业在合作交流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加强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推进国内合作交流工作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
  2.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我市体制机制灵活、民营经济活跃、港口资源独特和加工制造业基础较好的优势,从合作地区的产业特征、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寻求合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正确处理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实现资源共享、要素整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资源、市场互补性强的区域中心城市和对口支援地区为重点合作地区,以资源开发、市场拓展、科技合作、人才交流等为重点合作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同时根据不同合作地区和对象的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与各地的合作交流,实现合作各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
  4.统筹协调,内外联动。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使国内合作交流成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阵地、渠道和手段,形成以外带内、以内促外,内外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
  1.形成完善的国内合作交流服务体系。政策及配套体系健全完善,财政、产业导向、人才科技服务保障等政策引导作用显著增强。合作交流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条块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的合力推进机制。完善市和县(市)、区两级合作交流系统的职能,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统筹协调相关资源,形成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工作网络。
  2.形成长三角区域联动发展机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逐步形成长三角区域内城市间高层互访、部门间交流、企业合作和民间交往相结合的合作交流机制。区域协调组织的核心与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逐步形成制度性的区域利益协调机制。规划、市场、交通、港口、产业、信息、科技、人才、旅游、环保等多个层面的专题合作取得新进展,逐步形成规划共绘、市场共享、交通互联、产业共兴、生态共保的开放型经济区域。
  3.形成健康、协调的国内“走出去”格局。国内“走出去”发展的政策引导、平台体系及合作载体进一步完善,舆论环境、体制及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企业拓展发展空间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及合作地区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的健康、协调的国内“走出去”格局。至2010年,累计签订合作项目400个,总投资100亿元,其中山海协作项目125个、投资总额25亿元,中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及其他地区合作项目275个、投资总额75亿元。
  4.形成国内优秀项目、人才和科技的重要集聚地。国内“引进来”工作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及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及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招商引资格局和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重点的招才引智格局进一步确立,逐步使我市成为国内优秀项目、人才和科技的重要集聚地。国内协议引进内资与实际引进内资年均递增10%以上,累计分别达到1200亿元与600亿元。每年引进人才4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2000人。累计引进高新技术项目1500项,引进共建研发机构100家。

  三、积极推进以接轨上海为重点的区域联动发展
  以“依托世博效应,促进区域联动”为合作交流主格调,积极参与区域合作组织的共建,落实共同发展协议及合作专题,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深化长三角城市间的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内规划衔接、政策协调、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协商沟通,加大市场、基础设施、资源等方面的对接步伐,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格局,在区域经济整体协调发展中提升宁波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依托上海外向平台,发展开放型经济。在国际贸易方面,利用上海跨国公司采购会、“华交会”等商品贸易平台和上海国际空港等国际口岸平台及国际服务贸易中介平台,拓展我市外贸企业发展空间;同时鼓励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外贸企业到我市设点,在我市建立供货和生产基地,共同参与宁波国际贸易平台建设。在引进外资方面,主动向驻沪国外领事馆、跨国公司总部、境外商务机构及外贸企业展示我市优越的投资环境和优质的投资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实现外资引进的新突破。在外经方面,利用上海信息灵、渠道畅、市场大、项目多等优势,加强与上海及驻沪国外大工程公司在工程设计、项目咨询、项目评估等方面的合作,推动我市企业拓展境外业务,参与国际竞争。
  (二)加强港口资源整合,共同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加快推进以上海、宁波为重点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构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深水外港。加快宁波与舟山港口资源的整合,实质性推进“宁波一舟山港”建设,进一步确立和巩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地位。认真学习研究上海江苏等港口的经验和做法,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加快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港口服务水平。努力推进“无水港”和“卫星港”建设,加强与长江沿线港口的合资合作,发挥江海直达、海铁联运等优势,为长三角地区及沿江地区的港口及货主单位提供服务。
  (三)加强产业合作与互动,推进产业对接。按照“发挥优势、错位发展、借势发展”的思路,推进产业合作与对接。在第一产业方面,以融入上海的“菜篮子”工程为重点,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水产养殖、花卉苗木基地及特色水果,并支持上海及其他长三角城市企业参与宁波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我市的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在第二产业方面,以建设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重化能源生产基地的目标,依托上海主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挥民营经济和产业集群优势,促进我市临港大工业、传统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群的发展。在第三产业方面,利用上海世博会与中心城区综合服务功能转换的契机,推进生产服务型、知识型及都市型等现代服务业的对接,重点加强现代物流、金融、旅游、会展和中介服务业的合作,提升宁波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四)完善区域市场体系,推进市场一体化建设。协同长三角其他城市,加快市场规则的国际接轨步伐,消除各种形式的地方壁垒,努力营造开放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创造条件。继续推进区域内生产资料、日用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等市场网络的发展。主动参与以科技、产权为重点的区域要素市场共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和市场监管制度体系,主动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合作与沟通,为区域内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进科教合作与人事人才交流。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产学研合作,使我市成为苏、浙、沪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生产的重要基地。大力支持和鼓励长三角其他城市的高等院校来宁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层次和水平。深化紧缺人才培养、人才市场互设窗口、异地人事代理和人事考试相关资格证书互认等专项合作,完善宁波与长三角其他城市的人才交流机制,构筑长三角南翼人才高地。
  (六)加强文化合作与交流。加强和扩大与上海及长三角其他城市的合作与交流,推进文化体制的转型和合作机制的创建,共同构建完善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借助世博会多元文化交融的舞台,充分发挥民间社团组织作用,开展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全面提升宁波城市文化品位,促进“文化大市”建设。

  四、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
  坚持结对合作与全面合作相结合,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深入推进与舟山、丽水、衢州三市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搭建协作平台,加强协作载体建设,将我市的产业优势、对外开放优势与对口地区资源及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延伸我市特色块状经济产业链,使协作地区成为我市产业配套协作基地和劳务培训基地。同时,积极拓展协作外延,深化协作内涵,加强市内合作交流,增强南三县发展能力,促进市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推进临港工业合作。以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建设为契机,依托舟山深水岸线资源优势,加大船舶修造业、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临港重化工业的项目合作力度,同时加强港口物流及粮油木材煤炭等大宗货物集散与加工业的合作。
  (二)联合开发山海资源。鼓励我市企业借助先进技术、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在对口地区建立高山无公害果蔬茶叶、花卉苗木、特色动植物、竹木产品及海水产品生产繁育基地;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精细加工产品,逐步形成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的农(牧、渔)业示范基地;实施“种、养、加、销”一条龙开发经营,推进名优新特农副产品产业化,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转型,将对口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市场优势。
  (三)加强旅游业的开发和互动。鼓励我市相关企业参与对口地区旅游景点及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合作开发“山景”、“海景”等特色旅游项目和产品。联合打造以“山海游”为品牌的黄金旅游线,共同拓展旅游市场。推动旅游机构加强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以参股、控股的形式组建跨区域的旅游集团。
  (四)推动产业适度转移。鼓励与引导我市有向外进行产业转移意向的企业优先向对口地区进行转移与扩散;鼓励我市相关优势企业以品牌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通过跨地区的控股、参股、收购、联合、兼并、租赁、托管、承包经营等方式,与对口地区企业组成或紧密或松散的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五)开展劳务合作与人才交流。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劳务需求,大力推进与对口地区开展以职业技能培训为载体的劳务合作,培养引进一大批我市急需的中高级技工和熟练工人。鼓励我市用工单位与对口地区培训学校实施订单培训。鼓励我市与对口地区人事劳动部门之间、对口县(市)、区之间开展结对帮扶、信息互通的劳务合作与人才交流活动。
  (六)推进外向型经济及商贸流通合作。大力开展外贸产品委托加工、开辟出口产品货源基地等方面的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对口地区外贸及出口加工企业利用我市国际贸易服务平台的集聚优势,开展进出口业务。积极发展海陆联运、海关直通式运输业务,优化物流基地布局,加大揽货力度,为对口地区进出口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商贸流通合作体系,推进物流配送、连锁超市和营销网络建设。
  (七)开展科技、教育、卫生与社会公共事业的合作。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间开展跨地区的共性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支持先进、成熟科研成果在区域内的交流和转化。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对口地区教育事业的支持与资助。积极发挥我市在医学领域的优势,帮助对口地区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对口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提高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
  (八)推动市内产业合作。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和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建设协作载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合理引导生产力布局和要素流向,加强产业配套与延伸,支持市内企业间开展广泛的业务合作,形成更为密切的产业配套体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支持市内其他地区企事业单位和投资者到奉化、象山、宁海投资创业,参与当地特色经济、生态经济的开发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促进南三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与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
  围绕“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国家战略的实施,立足于我市的港口、产业与体制机制等优势,积极实施国内“走出去”战略,在合作交流中扩大城市影响,提升城市地位,发展宁波人经济。同时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促进双方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一)巩固与拓展市场。鼓励企业依托当地综合市场及专业市场,积极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和方式,建立健全以区域中心城市及省会城市为核心的营销网络。依托综合性及行业性展会商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渠道和网络,收集信息、展示品牌、提升形象、扩大商机。根据合作地区的区域特色,发挥我市在创建、经营、管理专业市场方面的优势,支持大型专业市场到合作地区开办分市场和参与当地专业市场的共建,提高我市企业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利用边境地区的口岸优势,发展与东盟、中西亚及俄罗斯等边境贸易,延伸市场空间,提高我市商品的国际市场份额。
  (二)开发与利用合作地区的丰富资源。发挥我市的资金、技术与管理优势,通过独资开发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参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能源、矿产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原料基地,发展资源深加工项目,建立稳定的资源供应关系。利用合作地区丰富的农业资源,鼓励农业企业与专业大户运用我市特有的种畜种禽、种子种苗和科技优势,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园及基地建设,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设立销售网点,共建农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当地的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鼓励我市企业加强与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旅游合作,联合开发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合作设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产品,开展旅游促销。
  (三)以产业协作和拓展港口腹地为重点,积极参与中部崛起。利用中部地区交通便利与综合成本优势以及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与产业配套能力,推进我市劳动密集型、资源开发型企业加强与当地的产业协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关系。鼓励我市外贸企业发挥营销和市场优势,加强与中部地区的工贸结合,帮助当地扩大外贸出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强与中部地区沿江港口合作,推进区域中心城市的“无水港”建设,增强对安徽江西湖北等地的揽货能力,拓展港口经济腹地。
  (四)以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以利用西部地区资源优势为核心,着眼于生产基地、原料基地布局的要求,以品牌为依托,以资本为纽带,将我市企业的管理、技术、机制等优势与西部独特的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五)以推进国企改制改造为重点,积极参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我市企业在市场、管理、经营理念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机械装备、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的国企改制改造,使自身灵活高效的机制与东北地区国企嫁接,使其人才、场地、厂房、设备、技术等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同时促进企业的做大做强。
  (六)以学习考察与产业合作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合作交流。有计划地组团到东部沿海地区区域中心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借鉴城市建设及管理、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产业规划及布局、投资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取各地之长、补宁波之短、创宁波之新。加强与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良好的区域中心城市的合作力度,通过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及项目引进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的研发能力与技术装备水平。
  (七)以友城合作为龙头,积极开展城市间合作与交流。巩固深化与现有友好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在条件成熟时,与中部和东北地区区域中心城市缔结1一2个友好城市,为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提供依托与支撑。以省市重大经贸活动、“宁波周”、友城活动及大型展会平台等为载体,以高层互访、市县联动和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协商机制为制度保障,着眼于“走出去、引进来”战略的实施和两地比较优势的发挥,在继续推进项目合作的同时,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加强科技、信息、教育、文化、劳动、人事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加大“引进来”力度,促进发展模式转型
  继续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立足于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建设创新型城市,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模式、拓宽渠道,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国内招商引资和引才、引智工作力度,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外力支持。
  (一)加大对重点产业和项目的内资引进力度。以各级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商务楼宇为载体,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为主攻方向,以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建设合作载体,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促进“以民引商”、“以商引商”。在招商对象方面,注重加强与国内大集团、大公司的合作,并促进专业性服务机构来甬设立分支机构。
  1.加大对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为目标,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通过外引内联、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多种途径,使内资项目成为我市国际国内贸易服务平台、先进制造业的供应支撑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等现代服务业“四大平台”建设的重要力量。重点加强对现代物流业、会展业、中介服务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现代商贸业和旅游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引进工作,尤其要注重引进国内大公司营销中心、采购中心、配送中心、研发中心等总部型机构,促进我市城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税源经济的发展。
  2.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建设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的目标,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与政策引导,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和区域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开发区(园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和服务优势,强化产业集群效应,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支柱产业项目,促进我市制造业的升级。依托港口优势,大力引进石化、能源、钢铁、造纸、修造船等临港大工业及后续产业、配套产业;依托开发区(园区)专业区块的集聚功能,大力引进电子信息、新材料、精密仪器仪表、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进一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3.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增量改革、存量优化”的思路,加大项目建设与管理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市场运作模式创新。对新建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采用BOT等方式向社会投资者招标,吸引国内资本参与建设。对有经营收入但不足以收回成本的新建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采取PPP模式等积极吸引国内资本合作建设。对建成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稳妥地采取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整体出售等方式筹集资金,滚动发展。
  (二)积极开展人才、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围绕“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营造优良的创业环境、法制环境与社会环境,加强政策引导与服务保障,积极开展人才、科技交流合作。
  1.着力推进优秀人才引进和人才人事合作交流。按照建设人才开放港、自由港与创业港和构筑长三角南翼人才高地的发展要求,消除人才流动壁垒,健全人才市场体系,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继续做精做好“高洽会”、“毕洽会”和“专洽会”等引才平台,强化与国家级和重点城市人才市场的横向联系,发挥人才市场中介作用,引进我市急需的紧缺人才。鼓励高层次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来甬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支持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和人才租赁等灵活方式柔性引才引智。通过委托培养、合作办学、挂职锻炼等方式途径,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人才合作交流。编制《宁波市紧缺人才开发导向目录》,发布急需人才的重点产业、行业、专业及地域流向,做好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信息引导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为来甬创业的优秀人才提供资金支持和奖励。
  2.加大科技合作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为目标,坚持“引进与自主创新结合、产学研结合、政府推动与企业为主结合”的科技合作道路,加大科技合作投入力度,促进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继续加强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大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广泛开展各类科技学术交流,充分发挥已引进大院大所的技术辐射作用。强化企业在科技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高校及著名公司间的科技合作,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不断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和平台建设,通过军民互动平台、重大科技合作活动和网上技术市场,为企事业单位充分利用外部科技、市场资源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甬商回归工程。建立在外甬商资料库,构建在外甬商回乡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在外甬商回乡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和外地宁波联谊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市内企事业单位与在外甬商的信息交流。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降低在外甬商回归发展的商务成本,加速推进资本“反哺”向人才“反哺”、文化“反哺”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宁波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落实与实施,在今后五年中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高度重视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合作、山海协作工程等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完善国内招商引资的目标考核及奖励制度。
  2.完善管理体制,提高统筹协调能力。优化配置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有关职能和资源,改善职能分散、协调乏力的局面,增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各县(市)、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机构建设与人员队伍建设。
  (二)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环境
  1.完善政策体系。完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政策体系。健全投资服务体系,编制《市外投资合作指南》和《投资宁波指南》,加强产业引导。加大国内合作交流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项目贴息、资助和奖励等方式,鼓励与支持企业参与山海协作、西部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及其他地区的开发建设。继续做好项目引进、人才交流、科技合作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工作。
  2.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面向全国、服务全国的开放体系,着力健全和完善市场机制,为各种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服务的主动性和规范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平安宁波”和“信用宁波”建设,大力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改善要素供给,降低商务成本,为市外来甬投资创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健全合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
  1.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市本级国内合作交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合作信息,研究重要事项,协调重大活动。完善国内合作交流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促进条块联动、上下联动和部门联动,增强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合力。
  2.加强区域协调互动,完善三个层面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层对话交流机制,在规划衔接、项目建设、双边合作等重大问题上,加强协商沟通,共同推进落实。积极推进区域间对口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正常性的工作联系和合作互动机制,加强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协调,促进要素在区域间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行业沟通机制,协调行业发展,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认证体系。
  3.完善督查调研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督查考核。根据工作计划及分解目标,对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的国内合作交流工作情况开展督查调研,重点加强对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山海协作工程、国内招商引资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推进平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
  1.构筑城市交流平台,推进多方联动发展。每年有计划地在国内区域中心城市举办“宁波周”活动,通过产品展示展销、经贸洽谈、招商引资、旅游推介、科技合作、人才招聘、文化交流等活动,全面展示宁波城市的活力和实力,提升宁波城市的整体形象与知名度。加强对友好城市及其他区域中心城市的考察访问及经贸交流,促进合作双方的经济社会联动发展。
  2.搭建会展商务平台,促进双向互动交流。利用我市浙洽会(消博会)、服装节、住博会等品牌展会,构筑我市对内对外开放、内资外资共引、内贸外贸共赢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与省、市际开展的经贸活动及“广交会”、“华交会”、“西洽会”、“哈洽会”等国内大型展会活动,为我市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及其他地区的合作交流搭建平台。
  3.构建信息网络平台,增强咨询服务功能。充实完善“宁波协作网”项目库、信息库和数据库,及时发布合作地区的优惠政策及投资项目信息,增强咨询服务功能,为我市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提供信息服务。继续加强“宁波经贸招商投资网”建设,积极做好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网上推介工作,为投资者来甬投资合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4.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升联络服务水平。强化宁波市国内投资与合作交流协会功能,做好信息发布、投资服务、项目咨询、参会参展等工作。加快外地宁波联谊组织布局及建设,建立健全在外投资企业服务体系,做好在外宁波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鼓励与支持商会、协会建立跨区域的战略联盟,培育发展投资促进等中介机构,提高合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五)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合作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合作地区的投资环境,宣传宁波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投资环境,宣传国内合作交流中的典型事例、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我市国内合作交流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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