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政办函[2003]20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做好对我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盛继芳
副组长:许小富(市政府)
翁钢粮(市委政法委)
赵申行(市民政局)
组 员:姜 军(市委宣传部)
郑贤胜(市公安局)
刘 南(市民政局)
屠辛庚(市财政局)
滕建荣(市卫生局)
钟 玮(市编委办)
魏 民(市检察院)
王治建(市法院)
张东涛(市法制办)
袁建进(市城管执法局)
陈红英(市城管办)
郑明甫(市交通局)
沈建平(市教育局)
陆来根(市信访局)
吴持瑛(市妇联)
董 悦(团市委)
张汉祥(杭州铁路分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刘南(市民政局)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灵(市综治协调小组指导室)、傅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马全坤(市民政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詹传东(市民政局)担任办公室联络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