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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邮票预订折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6 生效日期: 2006-11-16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服[2006]396号
江苏省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邮资票品预订折工本费收取标准的函》(苏邮函[2006]3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邮政局的要求,2007年全年邮资票品的发售方式由磁卡型转换为含磁条的本折型。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同意预订折工本费继续按5元/本收取。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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