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西城风尚公寓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0 生效日期: 2006-10-20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宁价房物字[2006]053号
南京鑫润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西城风尚公寓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电梯住宅为1.5元。非住宅用房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 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地下车库停车,业主共用车位为260元,业主专用车位为8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 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
  四、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使用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价目表,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定期公布年度费用预算、收支帐目和费用分摊情况,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五、 本批复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南京市物价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