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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明确扩权后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2 生效日期: 2003-05-12
发布部门: 余姚市建设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县(市)区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余党办[2002]124号)精神,为做好扩权后施工企业资质审批的衔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审批权限
  建筑业企业三级及劳务分包资质和园林绿化企业四级资质由我局审批或年检,并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等级资质由我局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查或审批。

  二、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规定。

  三、资质申请资料要求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省建设厅有关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应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1、2。

  四、资质申报审批程序
  申报建筑业企业三级及劳务分包资质和园林绿化企业四级资质,由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受理后,报我局审查批准并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等级资质申请,由我局审核后报省建设厅审查或审批。

  五、资质审批时间
  建筑业企业三级及劳务分包资质和园林绿化企业四级资质每年审批二次,时间为六月和十二月。
  其他等级资质申报应根据省建设厅要求的时间办理。

  六、建筑业企业及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由我局根据省建设厅安排的时间和要求办理。

  七、本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试行。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2、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应提交的资料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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