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0 生效日期: 2003-05-10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03]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不动摇,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两大重要任务。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现将市贸易局、市工商局和市物价局根据市政府《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努力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甬政发[2003]32号)精神提出的《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正确处理好防治非典和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一肩挑”。要正视非典给商贸流通业带来的严重影响,积极应对,化危机为契机,保障市场供应,规范市场秩序,平抑市场物价。同时,要创新流通业态,发展电子商务,努力推进商贸流通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完成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预期目标而努力奋斗。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关于规范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供应的意见
  (市贸易局 市工商局 市物价局 二00三年五月八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努力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甬政发[2003]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平抑市场物价、确保市场供应,推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紧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
  (一)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上报商品购销异常情况。各地和有关企业都要建立市场信息报送制度和商品购销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实行每日一报制,在高度关注疫情的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大米、食盐、方便食品等非典防治相关商品的销售、库存情况,发现异动,及时应对处置。
  (二)加强重点商品货源组织。商贸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大米、食盐、方便食品、口罩、体温表、消毒液、药皂、毛巾、自行车等非典防治相关商品货源。大型连锁企业对非典防治的商品要改变零库存的经营管理方式,加大采购力度,做到不断档、不脱销,保证市场供应。对本市紧急统一组织调拨的非典防治商品,商贸企业首先确保宁波市场供应,不得为谋取暴利自行销往外地。
  (三)抓好“菜篮子”商品的市场供应。蔬菜、生猪要严格控制从疫情严重地区进货。本市生猪基地牧场要保证市区市场供应,活猪日存栏量保持在10万头以上,严禁从疫情严重地区引进猪种。切实抓好市级一线蔬菜基地、特色蔬菜和高山蔬菜基地以及各县(市)、区菜篮子基地的蔬菜生产,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的新鲜蔬菜供应本市城乡居民。豆制品(豆芽菜)、调味品等菜篮子加工企业,要严格把好进料、加工和出厂检验关,确保质量卫生安全。同时,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足量生产,并保持一定的库存量,以应对急需调配。同时,要深入实施系列“放心工程”,推进质量效益型“菜篮子”的发展。逐步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菜篮子”商品检验检测网络体系,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批发零售的全过程检测。抓好蔬菜、畜禽、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酱油、食醋)、腌制品等大宗“菜篮子”品种示范加工企业建设,走规模化、品牌化生产道路。积极开展绿色食品配送中心和示范店建设。进一步抓好早点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发展早点连锁企业和特色风味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的需求。
  (四)加强对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继续做好对粮、油、糖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严格保证储备量,并认真做好储备管理、调拨运输、市场供应等工作,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应对可能发生的集中购买需要。

  二、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违法活动
  (一)加大力度,打击假冒劣质商品和虚假违法广告。各地要加强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和发布与非典有关的虚假违法广告;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特别是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建立和完善与新闻媒介、广告业主的联系制度,严查借非典防治之名,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重点查处和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积极营造以“食品安全无忧、售房履约无欺、旅游消费无虑、公用企业无霸”为中心的“四无”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主要是农药和化肥)、老三区店名招牌审批和户外广告的专项检查工作。
  (三)继续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市场主办者开展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保障市场排污畅通,通风良好,对市场经营场所要按规定严格消毒。严把上市商品准入关,坚决杜绝野生动物和有毒有害食品上柜销售。

  三、积极平抑物价,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加强价格监管,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订生活必需品价格管理工作预案,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价格发生急剧异动时及时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增加价格监测人员,增设价格监测点,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做好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研究落实各项价格和收费管理措施,适时调整中药材等价格标准,严格控制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产品原材料价格。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
  (二)增强自律意识,倡导价格诚信。要教育和督促广大经营者以大局为重,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政策,自觉承担起平抑物价和防治非典的应尽义务。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四、抓住机遇,扎实推进流通业现代化进程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积极推进超市和生活服务连锁企业向社区和农村居住点延伸,发展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的“大企小店”和特许连锁网。按照“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鼓励大型连锁企业整合、改造、规范城市社区“夫妻老婆店”和农村乡镇、中心村零售网点,改善社区、农村的消费环境。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要求,鼓励各小型店铺通过各种途径加盟连锁企业。继续以超市、便利店为重点,向其他零售业态、餐饮及各类服务行业推进连锁化经营。引导连锁企业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展现代化、社会化的配送中心,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体系。
  (二)积极有效地发展电子商务。充分利用宁波商贸网、81890家政服务网、82生活网等流通服务网络平台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形成区域性电子商务运行规模。引导和鼓励商贸企业开展网上采购和交易。
  (三)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鼓励大型连锁公司建设配送中心,逐步实现物流配送的社会化。不断提升商品市场经营档次,实施经营商品品牌战略,大力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经营,建立各具特色的市场群,发挥市场的集聚效应,提高辐射能力。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