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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30 生效日期: 2003-04-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舟政办发[2003]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各项经济指标大幅增长。但自四月份起,非典型肺炎疫情使交通、旅游、餐饮等行业受到冲击,对全市经济发展构成不利影响。鉴于目前国内非典型肺炎疫情仍未受到完全遏制,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将会逐步加深,各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全市财政形势趋向严峻,财政工作将面临较大困难,完成全年预算收支平衡任务十分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收节支工作。由于“非典”已对我市经济造成一定影响,且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将不断显现,因此,各县(区)、各部门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增收节支和保证财政健康运行,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加大增收工作力度,确保收入任务完成。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流失;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强分税种分行业管理;从严查处恶性偷税行为,确保应缴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各级财政要在确保政府部门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适度压缩一般性支出,对“非典”防治所需经费必须尽力予以保障。从现在起,除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非典”防治及救灾等少数急需的特殊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财政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对年初预算已安排项目,要本着勤俭办事业,大力节俭支出的原则,将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安排的金额内,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要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坚决制止滥发钱物;要健全财政监管,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的监督,以确保资金规范运行。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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