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交公路[2002] 28号
德阳市交通局、财政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罗桂公路中江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德市交(2001)字第16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罗桂公路中江段长100公里,按二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7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28公里改建。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川交公路(2000)127号文批准按收费还贷公路项目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该项目经审计认定的工程决算总投资为22483万元,其中:无偿投入部分为7816万元,有偿部分为银行贷款14667万元。试收费至2001年7月共收取车辆通行费3221.9万元,还本付息798.5万元。经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查,同意该项目按收费还贷公路性质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用于偿还有偿投资。
二、收费工作由德阳市交通局领导和组织管理。
三、收费期限从2000年7月24日起至2010年7月31日止。
四、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车.次
注:1.车辆分类表:
一类客货车:8座(含8座)以下轿车、吉普车、面包车、旅行车,1吨(含1吨)以下小货车。摩托车按一类车减半征收。
二类客货车:9座至30座(含30座)客车,1吨以上至3吨(含3吨)货车,20卧(含20卧)以下卧铺车。
三类客货车:31座至50座(含50座)客车,3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21卧至30卧铺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车。
四类客货车:51座(含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31卧(含31卧)以上卧铺车。
五类货车:15吨以上至25吨(含25吨)货车。
2.拖拉机按核定吨位收费。
3.25吨以上重车须按重车通行规定办理手续。通行费按一类车标准乘以重车实际吨位征收。
4.以上车型计算不分空、重车。
五、收费站设置:在罗桂路七里坝(县城以北)和南渡(53K+850M)、仓山(117K+200M)设3个收费站。在叉道二道垭口设验票点1个。
六、收费人员在现有公路职工中选聘,限制在60人以内,着装人员报省交通厅核批。
七、收费范围:根据省人民政府川府发(2001)18号文件规定,除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警特勤车免收车辆通行费外,其它车辆均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八、收费票据必须使用四川省财政厅统一监章印制和发放的车辆通行费专用票据。并在当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九、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预算外资金,必须按《四川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办理,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只许用于偿还有偿投资以及收费路的养护、收费机构及人员、设施等正常开支,不许挪作他用。收费机构及人员、设施等正常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审核后按计划拨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