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泸市府发[2001]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工作,针对元旦、春节前后,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的特点,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系统、集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行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粮 食系统、集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高度责任感确保一方平安。各级分管领导、工商、粮食行政部门要针对具体情况,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监督,立足抓早、抓落实。各粮油企业、集贸市场承办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法人代表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千方百计减少事故发生。
二、防患未然,重点预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遵照江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治。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措施;要摸清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加快整治工作;对安全隐患治理未达到要求的,要停产停业整顿 ,对隐患未彻底整治而诱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和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粮食系统要重点加强粮油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车间粉尘和浸出剂的检查管理;储粮安全 的专项检查,特别是超高储粮、报废仓储粮、社会租仓储粮、简易仓储粮的安全管理,以及 仓库、商城、餐饮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集贸市场要加强消防安全达标检查,开展对生产、运输、经销易燃易爆企业的专项治理,限 期 内未通过安全检查的一律不得营业。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重点集贸市场运输车辆的治安交 通安全检查,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三、依法行政,加强督查
元旦前,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粮食系统、集贸市场进行一次安全抽查。各县区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完成整改。要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整治好事故隐患。
元旦、春节将至,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集贸市场是节假日人群的聚集区,各级 政府、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安全意识,健全防范措施,真抓实 干,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系统、集贸市场的安全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