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交函公路[2001]519号
内江市交通局、物价局:
你市《关于延长沱江大桥、西林大桥收费年限与沱江三桥混合收费的请示》(内江市交建(2000)301号)收悉。经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议事记要(103)》精神,本着“抓大并小”归并收费公路项目、减少收费站点、支持内江交通建设、保证沱江三桥收费效益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内江市沱江大桥、西林大桥与沱江三桥实行混合收费。内江沱江大桥、西林大桥在2002年10月30日收费到期后,将内安路东兴区段33公里收费公路尚余债务(以到期审计数为准)转移到沱江大桥和西林大桥项目,待内江沱江三桥建成后与该项目建设投资一并测算后实施收费,以达到内江市沱江大桥、西林大桥、沱江三桥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年限、偿还债务的目的。请你们抓紧实施沱江三桥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