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关于温州市2002年趸售电量结算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29 生效日期: 2002-09-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电力工业局
发布文号: 浙价商[2002]314号

温州市物价局、电业局:
  你们《关于乐清、永嘉等六个供电企业2002年趸售电价测算情况的报告》(温市计价[2002] 182号)和《关于瑞安、平阳、苍南三个供电企业2002年趸售电价测算情况的报告》(温市计价[2002]183号)悉,经研究,现将你市趸售电量的结算电价批复如下:
一、温州市电业局对省属(省代管)县供电企业和瑞安、平阳、苍南三个供电企业的趸售电量结算电价详见附表。

附表:温州市2002年趸售电量结算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3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