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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浙江政报》宣传发行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4 生效日期: 2002-08-14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2]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政报》是省人民政府机关刊物,行使政府公报的职能,是发布省政府规章的标准文本。长期以来,《浙江政报》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运用,切实做好200年度《浙江政报》的发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浙江政报》在宣传政策法规中的作用。《浙江政报》自1949年创办以来,一直以传达政令,刊登和发布国家的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为宗旨。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仅要求政府要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企业和人民群众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企业和人民群众也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向企业和人民群众传达国家和省里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工作,任务仍然很重。《浙江政报》作为一份具有法规性、政策性、指导性的政府出版物,有着十分广泛的服务对象。扩大《浙江政报》的宣传和运用,就是扩大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要把《浙江政报》的宣传重点转到广大基层单位、企业和人民群众上来,使更多的读者了解和运用《浙江政报》,确保政令畅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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