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2]207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人函[2002]96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含上缴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费用和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起执行。各执收单位收费前须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