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26 生效日期: 2002-06-26
发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2]207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要求核定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浙人函[2002]96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含上缴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费用和考试报名费、证书工本费)。
  二、以上收费标准自2002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起执行。各执收单位收费前须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