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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2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9 生效日期: 2002-04-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2]1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去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1]30号)的要求,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展开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经过一年的努力,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肃整顿财经秩序、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等6个重点52个专项整治活动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认真抓好下一阶段的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02年浙江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2002年浙江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工作计划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类别 (一)打击生产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序号 1
  工作重点 保健食品、调味品、大米、油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和酒类等食品质量问题。
  工作内容 制定《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卫生要求》和《浙江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基本卫生要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规范生产行为、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整治酱油、食醋行业性质量问题。
  工作目标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达到规定的要求;群众对食品质量基本满意。提高酱油、食醋产品质量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主要区域 全省 全省有关生产、流通企业。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卫生厅 省经贸委
  会同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公安厅、农业厅、浙江检验检疫局。省质量技监局工商局、卫生厅,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2
  工作重点 化肥、农药、建材、电器等质量问题。
  工作重点 加强打假信息网络建设,发挥部门联动优势,组织集中统一行动;整治慈溪市电器开关、插座质量问题;遏制生产地条钢等违法行为;巩固现有的整治成果。
  工作目标 提高产品整体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制定长效管理措施。
  主要区域 全省有关生产企业、慈溪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
  会同单位 省供销社、农业厅,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3
  工作重点 不锈钢、洗衣机质量问题。
  工作内容 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引导企业走质量振兴之路,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工作目标 促进宁波不锈钢、洗衣机行业健康发展,提高不锈钢洗农机产品整体质量。
  主要区域 宁波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
  会同单位 宁波市政府
  序号 4
  工作重点 卷烟和烟机问题
  工作内容 打击假烟、私烟、省外返销烟、不正当渠道进货烟及地下非法营销网络,继续深挖地下制售假冒烟窝点,巩固杭州湾、义乌稠城打私打假成果,加强车站、码头、农贸市场、集市的私假烟治理和进一步规范温岭、富阳烟机配件企业生产经营。
  工作目标 构建规范化、市场化、现代化的专卖专营营销网络,进一步净化卷烟市场,规范烟机零配件生产经营。
  主要区域 富阳市、温岭市余杭区、义乌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烟草局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质量技监局,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5
  工作重点 盐业专营问题
  工作内容 强化“三证”管理,加强盐政队伍建设,打击工业盐用于食品加工及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食盐和其他用盐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工作目标 维护市场稳定,确保消费者食用合格碘盐。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盐务局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卫生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二)打击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序号 6
  工作重点 重点区域假冒伪劣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整治区域性的制假售假问题。重点区域:瑞安、玉环汽摩配,慈溪轴承,永康、余姚电动工具,嘉兴秀城小家电。
  工作目标 重点区域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区域 瑞安市、玉环县永康市、慈溪市、余姚市、嘉兴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7
  工作重点 虚假违法广告问题
  工作内容 加强对媒体广告的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虚假违法广告。
  工作目标 净化我省广告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卫生厅、药品监管局、建设厅,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8
  工作重点 出口商品假冒伪劣问题
  工作内容 对出口商品中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清理整顿。
  工作目标 完善外贸监督机制,防止出口商品假冒伪劣问题的发生。
  主要区域 金华市、绍兴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外经贸厅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杭州海关、浙江检验检疫局,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9
  工作重点 外经贸中违规经营及“三无”企业问题
  工作内容 加强对相关交易会的管理,加强商标保护。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和“三无”企业;清查交易会中的侵权行为。
  工作目标 建全投诉、举报查处制度杜绝外贸领域的商标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主要区域 全省(除宁波)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外经贸厅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国税局、外汇管理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打击药品和卫生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序号 10
  工作重点 非法经营药品问题
  工作内容 监控已经被关闭和取缔的苍南灵溪、青田海口药材市场。
  工作目标 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行为防止非法经营行为“反弹”。
  主要区域 苍南县、青田县。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药品监管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有义市、县政府。
  序号 11
  工作重点 一次性医疗器械问题
  工作内容 监控生产一次性医疗器械及其零配件行为。整治一次性医疗器械使用、回收单位及集散地,打击非法窝点。
  工作目标 规范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行业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主要区域 龙湾区、玉环县。全省
  时间安排 11月底前,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药品监管局 省卫生厅
  会同单位 省卫生厅、质量技监局、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12
  工作重点 非法行医问题
  工作内容 整顿医疗机构违规执业行为(超越诊疗范围、聘用非医技人员、非法医疗广告等),打击游医、假医、取缔非法行医。
  工作目标 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卫生市场的秩序。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卫生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四)打击农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序号 13
  工作重点 假种子和种子质量问题
  工作内容 开展种子质量抽检活动,开展执法检查。
  工作目标 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农业厅
  会同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工商局,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14
  工作重点 饲料及其添加剂问题
  工作内容 清理整顿饲料生产主体,开展执法检查。
  工作目标 规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农业厅
  会同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工商局,有关市、县政府。


  二、整顿财经秩序
  类别 (一)严肃财经纪律
  序号 15
  工作重点 假凭证、假账假报表问题。
  工作内容 检查2001年违规受处理单位的整改情况,抽查部分单位的建账立制、会计人员任用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查处违法案件。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财政厅
  会同单位 各级政府、部门。
  序号 16
  工作重点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 选择10%-20%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就执业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执业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
  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基本规范,执业质量明显提高。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财政厅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各级政府、部门。
  类别 (二)维护税收秩序
  序号 17
  工作重点 骗取出口退税问题
  工作内容 开展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及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专项检查;查处挂靠经营、借权经营行为;健全内部工作规章和制度。
  工作目标 出口退税审批做到单证齐全,计算准确,程序规范,杜绝“四自三不见”现象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国税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杭州海关。
  序号 18
  工作重点 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问题。
  工作内容 专项检查集贸两场纳税户隐瞒收入、虚假申报、违反发票管理行为;专项检查加油站、摩托车行业的税收情况;专项检查2001年度销售在5000万元以上、税负明显偏低的纳税人;企业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涉外税收专项检查,检查外商投资经营零售企业等申报纳税情况。
  工作目标 打击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偷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突破性进展税收秩序明显好转。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国税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
  序号 19
  工作重点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擅开口子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清理和纠正违法、违规的税收文件,开展全省地方税收执法检查。
  工作目标 贯彻实施新的《税收征管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地税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
  序号 20
  工作重点 偷逃税问题
  工作内容 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专项险查;开展对建筑业、房地产业、大型集贸市场的税收专项检查。
  工作目标 初步建立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税收重点监管机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地税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整顿金融市场
  序号 21
  工作重点 逃废金融债务问题
  工作内容 银行同业整体配合,制裁企业信用不良行为;推进企业、农村和个人的信用制度建设;培养社会公众信用意识
  工作目标 金融信用明显提高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省公安厅,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
  序号 22
  工作重点 逃汇、骗汇和黑市外汇交易问题。
  工作内容 调整外汇监管方式,加大对逃汇,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打击力度;落实外汇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盲点的预防措施。
  工作目标 维护外汇市场良好秩序
  主要区域 全省外汇指定银行、涉汇单位及个人。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各有关单位。
  序号 23
  工作重点 制、贩假人民币和金融“三乱”问题。
  工作内容 开展全省反假货币宣传活动,检查督促重点地区反假货币工作,做好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加大金融"三乱"防范和查处工作,加强金融法制的社会宣传。
  工作目标 反假货币工作取得成效,杜绝发生造成影响的金融“三乱”案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公安厅,各有关单位。
  序号 24
  工作重点 金融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重点打击涉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制造贩卖假币、伪造信用卡等经济犯罪,加大对大要案件的侦办和追逃追赃力度。
  工作目标 打击经济犯罪,建立综合防控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
  类别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序号 25
  工作重点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问题
  工作内容 分期分批公布各部门各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市、县上报收费的审核公布工作按照WTO要求继续清理不合理收费。
  工作目标 依法行政,提高收费透明度。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物价局
  会同单位 省财政厅,各有关单位。
  序号 26
  工作重点 农村价格和收费问题
  工作内容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并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工作目标 减轻农民负担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物价局
  会同单位 省财政厅、农业厅、监察厅。


  三、强化安全生产
  类别 (一)交通安全
  序号 27
  工作重点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严重违章行为;抓好源头管理及各项交通基础性工作;整治农用车、非载客用车的载客问题。
  工作目标 提高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能力;死亡率指标力等控制在省政府确定的指标内。
  主要区域 死亡100人以上的县(市、区);16条主要公路干线100处道路交通事故整改点段。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交通厅、农业厅、经贸委,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28
  工作重点 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和“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整顿和规范水运、船舶、船员、航行和乡镇船舶安全秩序。
  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备事故指标。
  主要区域 舟山海域、乐清湾、千岛湖、运河浙江段等。
  时间安排 11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交通厅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浙江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厅、教育厅、旅游局,有关市县交通局(委)。
  类别 (二)渔船安全
  序号 29
  工作重点 渔船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查处“三无”、“三证不齐”渔船;禁止渔船超载、违规装载、违章搭客;对不按时申请船舶检验或擅自改装和改变作业方式的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无线电通讯及导航设备的渔船;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及制定安全操作制度的渔船;未按规定配齐职务船员的渔船进行查处。
  工作目标 落实渔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渔船安全适航性能,遏制重大渔船事故的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
  主要区域 象山县、宁海县定海区、普陀区嵊泗县、岱山县瑞安市、玉环县温岭市、三门县椒江区。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海洋与渔业局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交通厅、公安厅、浙江海事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特种物品安全
  序号 30
  工作重点 化学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安全问题。民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审查力度,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重点督查各单位安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全省民爆器材市场经济秩序。
  工作目标 严格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管理,努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浙江省民用爆破器材经营企业凭照管理暂行实施细则》,促进民爆器材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主要区域 全省,相关企业
  时间安排 6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经贸委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有关市、县政府。
  序号 31
  工作重点 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问题。
  工作内容 开展“治爆缉枪”回头看,直漏补缺收缴流失的民爆物品,加大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涉爆涉枪案件的侦破力度,严惩犯罪分子。
  工作目标 使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供销社,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四)矿山安全
  序号 32
  工作重点 矿山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全面开展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矿山生产重点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地落实乡镇矿山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关闭矿山的工作。
  工作目标 促使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好转,减少事故发生。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经贸委
  会同单位 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五)消防安全
  序号 33
  工作重点 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清理“三合一”企业,推行《全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三年规划》,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 扭转我省火灾势头居高不下的局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防止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工商局、劳动保障厅、建设厅、文化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六)其他安全
  序号 34
  工作重点 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完成锅容管特的普查整顿工作,整治无证上岗操作等违法行为,报废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不安全设备。逐步实施在用设备的动态管理,促进设备的安全运行。
  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各种准入制度强化安全监察力度,确保锅容管特设备安全运行。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质量技监局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旅游局,有关市、县政府。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类别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
  序号 35
  工作重点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整顿规范“网吧”经营活动,加强经营单位和业主的教育和管理。
  工作目标 做到总量控制、布局合理有序发展。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厅。
  类别 (二)电子游戏机经营
  序号 36
  工作重点 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加强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日常监管,查处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和设置具有赌搏功能的电子游戏机具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场所。
  工作目标 规范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行为,使之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经贸委、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工商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歌舞娱乐服务经营
  序号 37
  工作重点 歌舞娱乐服务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以开展“反盗抢、禁黄毒”专项行动为契机,保持对歌舞娱乐场所的高压整治态势,开展经常性突击检查;查处有“保护伞”参与的场所。
  工作目标 规范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公安厅
  会同单位 省文化厅、工商局、卫生厅、监察厅。
  类别 (四)音像制品经营
  序号 38
  工作重点 盗版、走私、非法经销音像制品问题。
  工作内容 严厉打击走私、盗版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开展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规范发展音像制品的集中配送、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
  工作目标 提高正版音像制品市场占有率,压减音像制品经营单位总量,初步建立正版音像制品分销渠道。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杭州海关交通厅,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五)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经营
  序号 39
  工作重点 非法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经营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继续强化对各类非法出版物的严密监控和查缴,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出版物、电子软件;取缔非法教材、教辅读物;巩固关闭非法电子出版物集中经营场所的成果,检查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
  工作目标 贯彻《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使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主要区域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新闻出版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信息产业厅,杭州海关。
  类别 (六)印刷业生产、经营。
  序号 40
  工作重点 印刷业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抓好印刷业的治理,取缔无证照的印刷企业(户),查处违法违规印刷经营活动,逐步规范印刷企业(户)。重点抓好苍南县印刷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使全省印刷企业小、散、滥状况得到改善,印刷业结构实现调整,印刷场秩序明显好转。巩固苍南县印刷业整治取得的成果,切实防止法经营行为“反弹”、“回潮”和“转移”。
  主要区域 苍南县、海宁市、余杭区。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新闻出版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质量技监局、监察厅、经贸委,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七)文物监管品交易
  序号 41
  工作重点 文物经营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加强对文物经营活动的监管,取缔非法文物经营活动,打击盗卖和走私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完成文物经营单位的全面梳理工作。
  工作目标 使文物得到有效保护
  主要区域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文化厅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间、打私办、杭州海关,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八)玩具业生产、经营。
  序号 42
  工作重点 有害玩具问题
  工作内容 查处有政治问题和渲染暴力、恐怖、色情、赌博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等伪劣、有害玩具的生产行为,规范玩具行业的生产秩序。查处销售伪劣、有害玩具行为,规范玩具行业的经营行为。
  工作目标 保证玩具生产行为的健康发展 保证玩具销售行为的健康发展
  主要区域 温州市、丽水市、金华市、舟山市、宁波市、杭州市。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经贸委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工商局、质量技监局,有关市、县政府。省公安厅、质量技监局。

 

  五、规范劳动市场
  类别 (一)劳动用工
  序号 43
  工作重点 企业劳动用工违法违规问题
  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职介机构的检查,打击非法中介行为;检查各地贯彻落实浙政发[2001]32号文件情况;打击非法使用童工;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费征缴为重点的大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年度检查企业数3万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
  会同单位 各市、县政府。
  类别 (二)清偿欠薪
  序号 44
  工作重点 拖欠职工工资问题
  工作内容 开展拖欠职工工资问题预防性检查切实解决举报投诉的拖欠职工工资案件。
  工作目标 及时查处拖欠职工工资案件,切实保持社会稳定。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
  会同单位 各市、县政府。

  六、其他专项整治
  类别 (一)打击走私
  序号 45
  工作重点 海上走私和货运渠道的走私问题
  工作内容 组织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涉嫌走私犯罪案件,严惩走私犯罪分子;深化反走私领导责任制,抓好反走私综合治理。
  工作目标 巩固反走私成果,为实现"十五"计划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主要区域 宁波市、温州市台州市、舟山市。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打私办
  会同单位 杭州海关、宁波海关、省边防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二)建筑市场
  序号 46
  工作重点 建筑市场中的弄虚作假和建筑安全问题
  工作内容 切实加强对业主、建筑商、监理单位等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使之严格遵守市场运行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认真查处建筑中场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工作目标 使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并有明显好转,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建设厅
  会同单位 省监察厅,各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三)不正当竞争
  序号 47
  工作重点 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传销变相传销问题。
  工作内容 查处行业垄断、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招投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查处和防范力度,打击传销、变相传销等违法行为。
  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一些突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得到有效纠正,优化我省市场竞争环境。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相关行业
  类别 (四)托运行业
  序号 48
  工作重点 托运业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打击托运业行业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目标 使托运市场走上规范运作公平竞争的轨道,保障货主的合法权益。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4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公安厅、交通厅、物价局、地税局、监察厅民航局,杭州铁路分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五)无照经营
  序号 49
  工作重点 无照经营问题
  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块状经济中的加工业户、大中型商场的租赁柜台、宾馆写字楼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三无”企业。
  工作目标 引导企业和个人依法登记注册。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6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六)中介组织
  序号 50
  工作重点 中介市场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将中介机构全面纳入企业登记管理范围,取缔无证无照,查处虚假出证等违法行为,规范中介市场职业行为。
  工作目标 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发展,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社会中介机构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体改办、财政厅、物价局、质量技监局等有关部门、各市县政府。
  类别 (七)旅游市场
  序号 51
  工作重点 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 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强化旅行社管理,规范出境旅游市场。
  工作目标 使我省的旅游市场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主要区域 有关市、县及有关单位。
  时间安排 11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旅游局
  会同单位 省建设厅、交通厅、公安厅、质量技监局、物价局,有关市、县政府。
  类别 (八)集贸市场
  序号 52
  工作重点 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逃税及社会治安等问题。
  工作内容 清查经营主体,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对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税收征管;净化市场环境,清除执法壁垒,严肃执法纪律;加强舆论宣传,着力抓好治本工作。
  工作目标 使集贸市场中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市场管理费收取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主要区域 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杭州环北小商品市场、温州浙南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宁波轻纺城路桥中国日用原商城。
  时间安排 8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
  会同单位 省经贸委、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监局、药监局、信息产业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局、生生厅、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类别 (九)成品油市场
  序号 53
  工作重点 加油站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2001]7号和[2002]18号文件,规范加油站的审批、建设,查处监批滥建,短斤少两、掺假使假、偷税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加油站的整顿成果,建立起竞争有序,适合我省经济发展的成品油管理机制。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8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经贸委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建设厅、公安厅、国税局、物价局杭州海关,省石油公司、中油浙江公司,各市、县政府。
  类别 (十)地图市场
  序号 54
  工作重点 地图市场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 严肃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经营者和非法经营生产地图产品行为;加大对地图进出口的监管力度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目标 基本杜绝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增强。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测绘局
  会同单位 省工商局、新闻出版局、外经贸厅,杭州海关各市、县政府。
  类别 (十一)矿产资源管理
  序号 55
  工作重点 矿产资源管理秩序问题
  工作内容 清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整顿乱采滥挖,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推进矿业权有偿使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实施矿产资源规划。
  工作目标 逐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6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
  会同单位 各市、县政府。
  类别 (十二)计生药具和性保健用品
  序号 56
  工作重点 计生药具和性保健用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工作内容 整治计生药具、性保健用品商店,取缔无证无照,查处超范围经营、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规广告宣传和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
  工作目标 规范计生药具的销售渠道保证计生药具的安全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违规广告宣传;规范价格行为。
  主要区域 全省
  时间安排 12月底前
  牵头单位 省药品监管局
  会同单位 省计生委、工商局、卫生厅、物价局,各市、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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