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嘉地税法[2002]50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征管局、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重大税务案件的正确查处,提高办案整体质量,鉴于目前机构改革和人事的调动,经市局研究决定,对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作如下调整:
主任委员:金锦根
副主任委员:张东生
委员:金文荣 冯国跃 朱建荣 傅如龙 徐洪祥 陈一南 袁伟
马莉萍 魏先道 唐恒春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冯国跃兼任。 二OO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