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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2-28 生效日期: 2000-02-28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川办发[2000]9号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意见
  1999年以来,公安部在102、107国道开展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以“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公安部决定在102、107国道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的基础上,在104、312国道和已开通的高速公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本地一条重要的国道或省道开展创建活动。按照公安部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拟从今年3月至11月在成渝(四川段)、成绵、成乐、成雅、内宜、隆纳6条高速公路和成都至九寨沟旅游线路(九环线南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公安部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全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要努力实现:
  (一)交通安全畅通。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章占道,无马路市场,无严重超载(超载人数为核定载人数20%以上,超载货物为核定载质量30%以上)。施工路段导向或警告标志明显,堆料作业规范,导流、分流有序。基本没有无牌无证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路行驶。
  高速公路要重点加强行车秩序管理,把超速、不按规定超车停车、灯光不全、不系安全带等违章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0%以下,杜绝行人、非机动车和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上路。
  2、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流通交通堵塞。发生交通事故后迅速恢复交通,不发生因施工、事故、恶劣气候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车辆排队长度超过3公里)。
  3、重、特大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创建活动期间不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恶性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要与急救、医疗、清障、消防协同配合,快速联动。肇事逃逸事故侦破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创建活动要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作为当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在夜间和雾、雪、雨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控制交通的能力,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巡逻、接警、出警、处警等快速反应机制。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发生一次10辆车以上连续追尾事故。
  4、接处警准确及时,民警接到报警或上级命令后,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及时到达现场处置。
  5、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醒目,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有波形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6、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广泛,公路沿线普遍开展建立“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活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公路客运专业单位普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
  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村民(学生)不发生涉车、涉路违法行为,无翻越高速公路和在高速公路上逗留等现象。
  (二)治安秩序良好。
  1、防范控制措施严密,形成路上巡、车上打、站上查、沿线挖,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对路上、车上的抢劫犯罪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
  2、建立公路巡警队、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机制,职责明确,接处警、案件移交等不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公路巡警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及时受理、处理治安案件;刑警队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立案、迅速侦破。打击车匪路霸等涉车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措施有力,创建期内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车匪路霸案件明显减少,基本不发生车匪路霸重大刑事案件,案件侦破率达到80%以上,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挂牌限期侦破。
  高速公路巡警部门与沿线公安机关要在处置突发事件、职责权限、案件管辖和移交方面,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和信息联通机制。建立以高速公路巡逻民警队为主体,以沿线公安机关为依托的高速公路治安管理防控网络。
  3、加强沿线日常治安管理。路边店、修理厂点、加油站、旅馆等行业场所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行动。加强对爆炸等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无爆炸、泄露事故。
  4、沿线公安机关建立以“110”和“122”接报警系统为龙头,指挥统一、信息联通、勤务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
  高速公路巡警部门要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建立联席协调制度,能够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报警、监控、通讯及情报信息系统。“110”、“122”报警电话要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监控中心报警电话联络畅通。
  5、治安卡点、报警点布局设置合理,报警、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有条件的地方在交通要道和治安卡口设置电视监控装备。
  6、公路沿线重点人口管理制度严密,控制有效。对沿线藏匿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出租屋、窝棚等场所能够及时、定期清理整治,大力查处“三无”人员。
  7、制定处置各种公路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对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阻断交通的治安事件和其他公路突发性事件,能够做到信息快捷,处置快速妥善,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8、公路沿线村镇普遍建立群防群治等治安防范责任制。群众治安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遇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能及时报警,能够积极协助维护交通治安秩序,参与巡逻守护,抢救事故中的伤者和物资,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村民无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公路客运专业单位普遍建立治安防范制度。
  (三)执法公正文明。
  1、执勤民警熟悉交通、治安管理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和《四川省公路巡逻民警执法暂行规定》、《四川省公路巡逻民警队勤务管理制度》、《四川省交通警察(公路巡警)道路勤务规定(试行)》等有关执勤执法规定。在执法过程中能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条文,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依法办事。
  2、民警在执勤执法中,严格执行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试行)》,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3、民警纪律严明,警容风纪严整,执勤规范,执法公正文明,不发生公路“三乱”和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为。
  (四)警务保障有力。
  1、民警政治、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制度化。高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要对民警进行高速公路执勤执法、事故处理、处置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
  2、交通、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装备按标准和要求配备齐全。
  3、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公路巡逻民警中队,有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办公、住宿用房,有条件的可建立“五小工程”。
  4、沿线巡逻民警中队值班、各勤、内务等制度健全,装备器材、文件档案放置有序,武器、警械管理、保管严密,使用规范。
  5、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管辖路段24小时不失控,快速、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治安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6、公布沿线公路巡警大队报警电话,保障线路畅通,24小时均有民警值守,不出现无人接警和长时间占线的现象。
  7、备勤制度有保障,备勤室落实规范,各巡逻中队至少有2名以上备勤人员,保证随时有民警出警。
  8、勤务制度落实,各巡逻中队保证每天巡逻执勤时间不低于16个小时。
  9、执勤民警严格按规定佩带枪支、警械,穿戴反光背心,配备通讯和防护等器材。机动车巡逻使用标准规范的公路巡警车,车上配备事故勘察箱、急救箱、强光电筒、搜索灯和救助器材等。
  (五)人民群众满意。
  1、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高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要有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巡逻车要配备相应的服务工具,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专门的便民服务车。与医疗救护部门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联动系统,开辟伤员抢救“绿色通道”。
  2、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发生耍特权、故意刁难、辱骂、欺压群众等严重违纪事件。
  3、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步骤
  全省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组织动员。3月前制定好创建工作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同时作好启动准备工作。3月初,由省政府召开全省创建“平安大道”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创建工作。3月底前,各地把开展创建“平安大道”的工作部署尽快传达到沿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传达到沿线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并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建立以政府领导牵头,公安部门为主,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具体细致的创建工作方案。沿线各市(地、州)创建方案于3月20日前报省公安厅。其他市(地、州)也要根据实际,选择1-2条道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
  第二阶段:狠抓落实,全面创建。4月至10月,各地全面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活动。创建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6月份初见成效,8月份成效明显,10月全面实现创建目标。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严格奖惩。11月10日前,各地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总结自评,并写出专题报告报省公安厅。11月中、下旬省上组织进行检查考评。在创建活动过程中,省上将组织多种方式明查暗访,考核评比结合平时检查暗访情况和社会各界反映意见,综合进行评比。对创建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群众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创建“平安大道”不仅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的大事,是政府为民办的一件实事、好事,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市(地、州)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大道”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从财力和人力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投入,努力为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进创建活动。
  各级公安、交通、安办、工商、农机、教育、宣传、监察、保险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维护公路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公安部门作为主力军,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公路治安、交通秩序、打击车匪路霸的力度;交通部门要确保公路路面良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醒目,整治“病害”路面、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维修路段的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设施,并要规定完工的时间和要求;工商部门要认真清理路边占道市场、违章招牌和广告牌;农机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拖拉机上路载人行驶;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严防公路“三乱”;宣传部门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创建活动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
  (三)发挥好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建立以公路巡警为主的多警种联合作战的工作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创建“平安大道”工作作为今年一件大事来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创建活动中,动员组织各警种、各部门协同行动。公路巡警队要真正把警力摆在路面上,尽快形成对公路交通、治安的有效管理机制,及时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和刑事案件进行先期处置;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严格对公路沿线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大力整治路边店、路边市场和沿线村镇的治安,铲除藏污纳垢的“土围子”和流氓恶霸势力,优化公路沿线治安环境;刑侦部门要加大对车匪路霸的打击力度,坚决打掉一批车匪路霸团伙,端掉一批车匪路霸窝点,侦破一批车匪路霸重大案件;警务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努力帮助基层单位解决车辆、通讯工具、枪支、警械和安全防护设备不足的问题;政工、警务督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路段和重点问题的检查与督察,督促民警在创建活动中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禁搞“三乱”等违法违纪活动。同时发扬政治工作优势,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争先创模的氛围。各警种、各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发挥好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作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四川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省公安厅
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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