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人大常办[2002]1号
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保障。经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的执行情况,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进行检查。两《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及早部署。要依靠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有关企业了解实情,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检查,要进一步加大对两《条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参保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两《条例》依法执法情况和各级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道,把人大的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推动执法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条例>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推动《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的正确全面贯彻实施,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保障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和省委同意,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上半年,采用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两《条例》的执法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贯彻实施两《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两《条例》,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两《条例》,促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执法检查的重点
7. 依法参保扩面情况,特别是私营企业的参保情况;
8. 基金征缴、支付和财政投入情况,特别是有一部分企业长期欠缴基金情况;
9. 两个“确保”和基金社会化发放落实情况;
10. 去年对11个市,79个县1999-2000年的审计暴露出来的违规资金清理回收情况;
11. 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和管理服务上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12. 进一步完善两《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三、执法检查步骤和方式
(一)执法检查步骤
1.2月底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执法检查动员,请李泽民主任和吕祖善副省长讲话。
2.动员会议以后到5月上旬以前,各市、县(市、区)政府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同级人大常委会对本辖区内贯彻执行两《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这期间省人大内司委到各地进行调研。
3.5月中旬,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省、市两级两项基金的征缴、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4.5月底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两《条例》执行情况汇报后赴各市进行执法检查,并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
5.6月上旬,检查组向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情况,并向常委会写出执法检查情况综合报告。
6.6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次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和省政府关于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检查方式
1.听取市、县(市、区)政府对贯彻执行两《条例》情况的汇报;
2.实地察看养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部分企业,并查阅两项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资料;
3.召开人大代表,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工会等有关部门和企业、退休、失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执行两《条例》的工作和需要进一步完善两《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四、执法检查的几项具体工作
4. 李泽民主任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稿由常委会办公厅负责;
5. 吕祖善副少长在动员会上的讲话稿和自查报告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6.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综合报告由内司委负责;
4.新闻宣传报道由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