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粤建管字[2003]159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5月,肇庆市发生了一起7家建筑施工企业在公开招标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违法案件,现给予通报。
一、案件情况
今年5月,肇庆市殡仪馆办公楼及宿舍工程在肇庆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该市的8家建筑施工企业参与了投标。经肇庆市建设局和监察局联合调查组核查证实,参加投标的肇庆市才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肇庆市端州丰盛房产建筑公司、肇庆市恒联建筑工程公司、高要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肇庆市永业建筑工程公司、高要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高要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7家企业在投标过程中互相串通报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规定。肇庆市建设局已对上述7家企业作出罚款和取消一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二、处罚决定
对于上述7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我厅按照管理权限做出如下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五十三条,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取消上述7家企业在除肇庆市以外的全省范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2、根据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上述7家企业在2004年6月前不得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增项资质。
各市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加大监管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省建筑施工企业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投标,共同维护我省有形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