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13 生效日期: 2003-08-13
发布部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粤经贸运行[2003]316号

省(市)各分团,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粤办明电(2003)170号通知精神,现将《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贸合作洽谈会实施修订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请随时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陈绩、陆春华
  电话:83133374、83133434
  传真:83133274、83133374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湖北省的经济技术合作,拓展华中地区“广货”市场,促进我省内源性经济发展,广东省政府定于今年10月中旬在湖北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广东湖北(武汉)经济贸易合作洽谈会”,因时间变更和工作有新的部署,特制定本实施修订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集中展示广东省名优新特产品以及粤鄂两省近年来经贸合作的优秀成果,广泛开展两省地区和企业间的交流与洽谈,进一步加强粤鄂两省经济技术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合作,联手开拓华中市场,推动我省内源型经济发展,实现粤鄂两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广东经济贸易委员会
  (四)成立2003年广东湖北(武汉)经贸合作洽谈会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游宁丰(省政府副省长)
  副  主  任:徐尚武(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富才(省经贸委主任)
  组委会成员:由省府办公厅、省发展计划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和省工商联、省私营企业协会的负责人组成。
  (五)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领导洽谈会的日常工作。
  秘 书 长:巫开立(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巡视员,省经协办主任)
  常务副秘书长:温国辉(省经贸委副主任)  副秘书长:冯惠钊(省经协办副主任、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处长)
  张德民(省经贸委贸易市场处调研员)
  郑家强(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六)秘书处下设五个工作组:
  1、会务组
  组  长:冯惠钊(兼)
  副组长:郑家强(兼)(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
  庄乐从(省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明远(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主要职责:负责总体方案的策划和统筹并组织实施,负责日程安排、开幕式和招待酒会、食宿接待、预算和收支、卫生防疫、安全保卫等项工作。
  2、展示组
  组  长:陈夫(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调研员)
  副组长:牛其贵(广东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副主任)
  王桂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
  梁颖基(省技术推广站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展位分配协调、招展布展、撤展、总体形象及综合展示馆设计和实施、展馆内外的协调管理、安全消防监督等项工作。
  3、合作组
  组  长:杨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副组长:赵健(省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
  陈绩(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
  史文良(省经贸委重工处主任科员)。
  主要职责:负责策划和组织会前考察交流、会中的对口洽谈、掌握各分团的洽谈进展情况、对洽谈合作项目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签约仪式的策划和实施。
  4、宣传组
  组  长:黄建明(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副组长:卢惠清(省府办公厅信息处副处长)
  何尧(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副秘书长)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报道方案的策划并组织实施、撰写领导讲话和总结材料、媒体的组织管理和采访活动安排、组织新闻发布会和成果发布会等。
  5、交通组
  组  长:黄树平(省经贸委交通处副处长)
  副组长:孙新京(省商业联合会商务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发运、中转装卸、车辆调度、人员接送、仓储管理、协调民航、交通、公安、铁路等项工作。

  三、时间、地点、规模
  时间:2003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共四天)
  地点: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96号)
  规模:一楼四个厅,约641个标准展位。其中,湖北省每个市设一个展位,共25个展位。

  四、组团方式
  (一)广东省按四大板块共组织37个分团参展参会。
  1、地区分团(21个)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各组建一个分团。各地区组团要面向各种所有制企业、涵盖各行各业。要广泛发动其他类型所有制企业积极参与,尤其是要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参展参会的积极性,将他们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工业企业为主体组团的同时,要注意组织发动商贸流通、旅游服务、房地产业和进出口企业参会。
  2、省属分团(11个)
  由省广业、广弘、广晟三家资产经营公司及省交通、深圳华强、物资、商业、建筑、农业、风险投资、粤港投资公司八家授权经营大集团各组一个分团,其他省属大企业(集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组团并报组委会秘书处。
  3、专业分团(4个)
  由省科技厅和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科教分团;由省外贸集团牵头组织外贸分团;由省工商联和省私企协会牵头,分别组织民营企业分团。
  4、驻鄂企业分团(1个)
  由广东省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牵头组织我省驻鄂投资合作企业分团。
  (二)湖北省按地市组团。

  五、布展要求
  (一)布展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17日(早上8:30—凌晨2时前)
  (二)展位格局
  展馆设在武汉市国际会展中心一楼,东、西、南厅及中央大厅,其中东厅和西厅以地区分团为主,南厅以部份省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以及驻鄂企业分团为主,中央大厅(主通道区域)以部分省直属分团和专业分团为主,并留有部分展位提供给湖北省暨武汉市的有关企业。
  (三)布展内容
  主要围绕我省九大支柱产业的产品:
  1、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是日用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子元器件、电子设备等;
  2、电器机械产业,重点是家用电器、轻纺工业设备、医疗器械、电工器材、照明器具、钟表制造业、仪器仪表等;
  3、石化工业,重点是专用化学产品、日用化学产品、有机化学产品、合成材料制造、日用橡胶制品等;
  4、纺织服装业,重点是针织品、丝绢麻纺、服装制造业、鞋帽类及合成纤维制造业等;
  5、食品饮料业,重点是粮食与饲料加工品、植物油、制糖、调味品、软饮料、茶叶类等;
  6、建筑材料业,重点是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建筑陶瓷和建筑用金属制品等;
  7、森工造纸业,重点是木制品、竹藤棕草制品、造纸和纸制品等;
  8、医药业,重点是化学药品、中药材及中成药、生物制药等;
  9、汽车摩托车制造业。
  各分团在布展中,要突出本地区本行业的主导产业、拳头产品、服务特点和专业特色,防止过多过滥。
  (四)布展形式
  在服从组委会整体布局的前提下,以各分团为板块自行设计并布展。鼓励和提倡敞开式、立体式、特装式布展;在以产品和实物为主的基础上,辅之以灯箱、图表、照片、模型等形式,充分运用现代声光电技术营造效果和气氛,突出反映广东湖北合作项目的产品或成果,广泛宣传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发展目标,以及拳头产品、特色产品和名牌产品情况。

  六、合作范围
  重点在六个方面推进粤鄂两省的各种类型合作:
  (一)流通业。通过两省商贸流通企业的广泛接触,进一步启动内需,扩大商品的双向流通和贸易往来,包括两省工商企业联手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大型连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或专卖场(店)等联手拓展以武汉为中心的华中市场。
  (二)制造业。结合我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思路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客观要求,从粤鄂双方的比较优势出发,寻求互补性强的投资项目、产业转移项目和品牌转移项目,支持双方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提升两省支柱产业的竞争力。
  (三)科教领域。通过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双向转让,产学研合作,两省院企、校企、科企之间的同台交流互动,加速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转让,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促进两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
  (四)进出口贸易。充分利用湖北省出口资源的优势,发挥我省外贸企业在营销、采购、海外销售渠道、资信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培育外贸生产加工基地,通过组织湖北产品“出山入海”,联手开拓海外市场,推动两省进出口贸易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
  (五)房地产与旅游业。充分利用湖北省“九省通衢”的区位优势,房地产资源和市场的优势,生态、人文、古迹的旅游优势,发挥我省旅游客源和旅游企业品牌实力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尤其是我省民营经济在资金体制和市场运作方面的优势,共同探索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和旅游业的有效途径。
  (六)人力资源合作。充分利用湖北省大专院校中高层人才的优势和我省吸纳人力资源的市场优势,广泛开展两省之间各类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以此促进两省之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合理流动。

  七、会前交流
  1、组织好“走出去”的活动。
  一是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行业协会于9月上旬组织以高耗电加工企业为主,包括有意向在湖北发展的商贸流通、餐饮服务、建筑、旅游、房地产等行业的企业第三次赴湖北考察,考察地点为武汉、荆州、宜昌,时间5天左右,组团通知将于这两天内下发。
  二是各分团自行组织赴湖北考察洽谈。各分团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产业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特别是实力较强、具有对外投资合作能力的民营企业与湖北开展对口考察活动寻找商机,抓紧抓好会前的交流互访和项目对接,进一步拓展广货的市场空间。如自行组织考察活动,请及时与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以便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2、组织好“请进来”的活动。主要是湖北省和武汉市到我省进行项目推介。各市也要积极地邀请湖北省的有关市到我省开展项目对接活动。同时也要认真配合湖北方面组团来我省进行的招商引资活动。

  八、活动安排
  洽谈会期间的主要活动有四项:
  1、新闻发布会(初定于9月18日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
  2、投资项目推介会(初定于9月18日下午与在武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同时套开)。一是深圳华强集团推介高科技游乐项目;二是亚仿公司推介高节能技术;三是广东锡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广东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3、开幕式活动安排(10月18日上午):一是领导视察展场;二是武洽会开幕仪式;三是集体签约仪式;四是招待酒会。
  4、拟安排考察武汉市重点企业或相关园区(初定10月19日)
  5、成果发布会(初定于10月21日上午11时)

  九、卫生防疫工作
  为确保武洽会的顺利进行,组委会制定卫生防疫工作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机构
  1、组委会成立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武洽会”组委会秘书长巫开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组委会副秘书长冯惠钊、郑家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分团秘书长组成。为了加强与两省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请两省卫生部门各派一名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顾问,一名干部当联络员,并抽调一名有防疫经验的医生和护士负责随团出发。
  2、建立卫生防疫工作保障责任制。各分团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并配备一名专业医生或护士具体负责本分团的卫生保障工作,同时兼分团卫生防疫联络员,以加强实时监控和预警。
  3、各分团要服从组委会的领导,按大会的部署落实有关卫生防疫措施。
  (二)出发前要求
  各分团在出发前要对参展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体温38摄氏度以上,伴有干咳、呼吸短促的呼吸道症状,不得随团出发参加“武洽会”。
  (三)洽谈会期间要求
  1、由组委会协调湖北省有关部门在洽谈会期间每天对洽谈会展馆进行消毒,并在开幕招待酒会前或室内签约前对招待酒会大厅和签约厅进行消毒。
  2、由各分团协调有关入住宾馆,对与会代表乘坐的车辆及下榻的宾馆坚持每天消毒,全封闭空调系统要处于强制通风状态。
  3、各分团指定的卫生防疫负责人和卫生防疫联络员,每天要巡视本分团展位,及时掌握参展参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会务组),会务组具体联系人:陆春华,联系电话:13332880116。
  4、组委会与湖北省卫生部门协商,指定一家专科医院为本次洽谈会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5、加强进展馆的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病者一律拒绝进馆。
  (四)应急处理
  1、组委会加强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2、发现参展参会人员有非典型肺炎症状或可疑症状的情况,各分团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通知指定医院,派救护车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对病人入住的房间和楼层进行彻底的消毒,对与病人有较紧密接触的有关人员进行跟踪检查,防止疫情扩散。
  3、在展览期间,如果出现非典型肺炎的疫情,组委会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外,视疫情的严重程度作出应急处理。
  (五)费用承担
  各分团抽调医务人员和必备药品器械由各分团自行承担,其余由组委会统一承担。

  十、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8月21日前由各分团将各分团的领导成员及联络员(各分团人员名单有调整的,则报秘书处,无调整的,则传真知会秘书处)及参展和参会企业回执(按原附表二、三)统计汇总后发电子邮件报组委会秘书处,邮箱名:chenji@gdet.gov.cn。
  2、项目摸查准备:
  一是填报《1998年—2002年已在湖北省开展经济贸易合作项目调查表》。不组团参加此次洽谈会的省属单位和授权经营的大企业集团也要报送此表,以便全面掌握与湖北进行合作的综合情况;二是《2003广东湖北(武汉)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申报表》;三是《商品供求与投资项目申报表》。以上三个表的内容将以电子表格形式挂在广东经贸网上(网址:www.gdet.gov.cn)的通知公告栏内。各分团及有关企业可直接下载或通过网上填报,请于9月15日前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四是为做好洽谈会合作项目集体签约仪式的准备工作,有序地组织安排签约企业进行签约,各分团要求上台签约的项目请于10月10日前报秘书处合作组,同时确定了要上台签约的项目后,要负责通知企业到会,并配合秘书处合作组做好签约仪式的预演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交通及展品运输:为确保洽谈会如期举办,请各分团准时在10月10日前将参展参会代表人数、航班时间、列车时间等报交通组,并于10月6、7日将参展展品在指定车站装好铁路集装箱。
  4、布展事项:一是各分团于8月22日前将布展方案和效果图报展示组;二是各分团于9月26日前汇总本团各展位楣板名称报展示组。其他的展位分配、布展要求、安全保卫等事项由展示组另文印发。
  5、展位收费:
  本着既要保证规模效应,又要减轻企业负担的原则,每个标准展位按1800元收费(包括3×3M三面隔板、1桌2椅、楣板一块、220V电源插座一个、清洁、保卫、照明电费)。
  各分团请于10月10日前将认购的展位费统一集中汇至省经贸委财务科。户名:广东经济贸易委员会,开户行:广州市工商银行北京路支行,帐号:3602000909001892868。并请注明“湖北洽谈会”展位费字样。
  原来于3月5日在“武洽会”动员会暨新闻发布会上下发的《实施方案》,如与本方案有出入,以本方案为准。

广东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