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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21 生效日期: 2003-07-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粤府办[2003]5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发展不动摇”,“非典”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增长势头。1—6月,全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822.03亿元,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34.19亿元,增长27.9%,其中,十项重点工程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52.1%。在受疫情影响消费增长减缓、出口的不确定性增大的情况下,投资的快速增长对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弥补“非典”对出口和消费的负面影响,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目标,我们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大投资力度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全力保证投资计划照常执行;二是千方百计增加合理投资规模;三是调整项目开工时序和投资结构;四是避免盲目无效投资。
  一、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增加投资规模
  扩大省十项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十项重点工程总投资扩大为5470亿元。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在建的30项重点项目(总投资1427亿元)建设进度,争取125个新开工子项目(总投资2102亿元)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提前实施40项重大项目(总投资376亿元),抓紧开展35项重大项目(总投资1565亿元)前期工作。
  (一)确保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尤其要保证今年底通山区高速公路项目、明年底通地级市高速公路项目,以及出省高速公路建设进度;确保在建电厂、电网、供水等重点项目如期投产。
  (二)抓新项目开工,争取提前实施部分重大项目。在保证年初确定的125个新开工重点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的基础上,将前期工作比较充分的40项重大项目(总投资376亿元)提前到今年实施。其中,电网子项目17项,电源项目3项,公路港口项目5项,水利项目2项,电厂脱硫子项目5项,重点工业项目4项,城建及环保项目3项,文化(社会事业)项目1项(项目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好项目建设方案、资金、用地、报建审批等建设条件。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协助加快征地、拆迁工作步伐,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三)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对上报国家审批的项目,要积极做好衔接汇报工作,争取国家加快对项目的评估、审批。对省审批权限以内的项目,既要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又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创造条件,加快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研究、论证提出一批重大储备项目。要加强大珠三角地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一批跨省区、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开展“十五”计划重大项目中期评估,对一些已列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开展选址、“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35项,总投资1565亿元(项目详见附件2)。

  二、调整投资结构,促进投资有效增长
  (一)优化投资结构。省计委要会同各地、各部门合理选择有需求、有效益的投资领域和项目,加大投资力度。要紧密结合长期发展规划,力戒一味追求扩大投资而盲目投资,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二)加大技改投资力度。省经贸委要抓好一批对全省结构调整作用大的重点技改项目,抓紧下达计划,加强组织实施,尽快建成投产,最大限度地发挥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对社会和企业投资的引导和拉动作用。
  (三)增加住房有效需求。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住房货币化制度的实行,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简化公积金贷款手续。加快消化积压商品房,鼓励和支持房改房上市交易,促进住房消费。

  三、加大财政性资金投资力度
  (一)加快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到位。对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建设的项目,省计委和省财政厅要抓紧下达年度投资、拨款计划,尽快拨付建设资金。提出一批可以加快进度、需要提前拨付财政性投资的项目,由省计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后,在省已承诺安排的财政性资金额度内,视建设进度需要,提前预拨部分资金。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放大作用,以财政性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水利、交通、城建、环保等有固定规费收入和专项资金的行业,对纳入省规划内的重点项目,制定合理建设规模,通过实行规费质押融资、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拓宽资金渠道。要通过合理盘活存量资产、转让经营权、实行项目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1.公路项目。“十五”后三年普通公路建设缺口资金,由公路局向银行申请贷款,本息在以后年度的公路规费支出计划中逐年偿还;省管高速公路建设已安排专项建设资金,仍有缺口的,可以通过转让部分高速公路经营权及申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2.水利项目。包括北江大堤加固工程等重大项目缺口资金,可采用贷款等办法,集中投入,分年偿还。
  3.教育设施。扩大贴息补助范围,对省管大专以上院校的教学设施建设,经审查凡是有偿还能力的,所需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4.城市环保设施。各地要加快落实省计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粤计资(2003)27号)的要求,将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转化为可经营、有收益的项目。各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根据环保计划、规划的重点项目,结合加快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投资领域,安排环保专项资金,通过抵押贷款、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入。
  5.城市建设。各市、县政府要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充分利用资源,善用城市建设费,采取财政资金贴息、补贴等有效方式,拓宽资金渠道,推动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
  (三)为适应防治“非典”及今后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需要,增加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必需的医疗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
  (四)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保证高质、高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从2003年起,省级财政预算内基建投资除安排省政府决定的重点专项投资外,适当安排用于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五)落实国债投资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去年以来,国家共安排我省水利、公路、农网改造、高技术、技术改造、医疗应急处理、政法、供水、林业等方面国债资金共39亿元,有效地促进了这些领域的投资进展。要继续主动做好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落实好配套资金,争取国家资金对我省的支持。
  (六)争取重点建设企业债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做好投资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将增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企业债券利息比银行贷款利息稍低,有需求的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请按照企业债券申请的程序和要求,提前做好衔接和准备工作。
  (七)努力扩大政府融资能力。由省计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编制发行地方建设债券方案,报请国家批准我省及财政还款能力强的部分城市作为试点,适当发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增强地方政府投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支持我省经济建设。

  四、大力促进社会投资
  深入贯彻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鼓励社会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实施省政府今年下发的《广东省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对民间资金,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做好市、县和中心镇工业园区规划,依托优势产业、特色工业和重点项目,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园区办实业,参与城镇化建设。

  五、扩大利用外资
  充分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地域优势和多年来形成的产业优势,加强粤港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大通关”建设。大力采用电子商务等先进手段,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努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推动外资并购。做好投资超千万美元的538个项目和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粤投资的200多家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支持企业“走出去”投资资源开发项目、带动国内技术设备出口的生产性和基础设施项目、开拓国际市场的项目,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建立境外销售网点,拓宽市场。

  六、加大信贷投入,改善金融服务
  省内各有关银行在积极做好省重点项目贷款、国债项目配套贷款发放的同时,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推动投资增长。全面改进和扩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年的有关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好服务工作,简化手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降低对建设项目的各种收费,吸引更多的建设资金,推进工程建设。

附件:1.提前实施的重大项目
   2.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
附件1:提前实施的重大项目(共40项)
一、电网子项目(17项) 
500KV输变电:莞城站扩建3、4号变、深圳东部(第三)站220KV输变电:佛山顺德高黎输变电、江门新会站扩建、惠州风田站扩建2#变(含惠风Ⅱ回)、韶关始兴输变电、韶关乳源输变电、河源高埔岗输变电110KV输变电:广州大田输变电、广州小虎输变电、广州谷围输变电、广州龙穴输变电、广州北围输变电、广州榄核输变电、南海和顺逢涌输变电、清远市郊建陶输变电、清远连南城北输变电
二、电源项目(3项)
茂名热电厂6号机(30万千瓦)
湛江奥里油电厂(2×60万千瓦)
珠海电厂3、4号机(2×60万千瓦)
三、公路、港口项目(5项)
潮州至揭阳高速公路(28公里)
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32.5公里)
江鹤高速公路二期(6.4公里)
广州南沙港区一期工程(4×5万吨)
湛江港30万吨级出海航道
四、水利项目(2项)
景丰联围应急除险工程
北江大堤加固达标工程
五、火电厂脱硫项目(5项)
湛江电厂一期脱硫
韶关电厂10号机脱硫
茂名热电厂5号机脱硫
罗定电厂脱硫
云浮电厂脱硫
六、重点工业项目(4项)
珠海PTA二期工程
输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
广州水泥厂环保搬迁项目
花都汽车城
七、城建环保项目(3项)
广州地铁大学城专线(11公里)
佛山南海中心城区道路改造(80.8公里)
湛江霞山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
八、文化(社会事业)项目(1项)
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2: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项目(共35项)
一、电网子项目(11项)
500KV输变电:花都输变电、揭阳输变电、珠海输变电、湛江输变电、梅州输变电、清远输变电、汕尾输变电、江茂Ⅲ、Ⅳ回线路、台山电厂送出工程线路、阳江输变电、开平输变电
二、电源项目(6项)
广东惠州(博罗)抽水蓄能电站(8×30万千瓦)
岭澳核电站扩建(2×100万千瓦)
阳江核电站(2×100万千瓦)
惠来电厂首期(2×60万千瓦)
潮州三百门电厂首期(2×60万千瓦)
具备条件的山区电厂一批(104万千瓦)
三、公路、港口项目(9项)
揭阳至汕头高速公路(55公里)
梅州至龙岩高速公路(58公里)
江肇高速公路(60公里)
广梧高速公路河口至苍梧段(98公里)
梅县畲江至兴宁泥陂高速公路(57公里)
广肇高速公路二期(4.3公里)
珠海九洲港货运搬迁(2×5万吨)
东莞沙田油气化工码头(1×5万吨)
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
四、轨道交通子项目(2项)
五、重点工业项目(2项)
中海石化1200万吨炼油项目(惠州)
湛江70万吨纸浆项目
六、水利项目(1项)
高陂水利枢纽
七、文化(社会事业)项目(4项)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广医附一院就地改造二期工程
省博物馆新馆
中山图书馆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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