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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第二批工程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格核定结果的公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7 生效日期: 2003-07-07
发布部门: 广东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根据《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公通[1997]60号)和《关于贯彻公安部、建设部公通[1997]60号文件的通知》(公消[1998]097号),我厅对第二批56家工程设计单位的消防设计资格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定,现将核定结果公示如下:
  《第二批工程设计单位消防设计资格核定结果》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本文公布后10日内书面向我厅勘察设计处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个人的需署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邮编:510031)
  电话:020-83133577、831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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