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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核定省移动公司“金卡神州行”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8 生效日期: 2001-05-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邮电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价服[2001]135号

浙江省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卡神州行”资费标准的请示》(浙江移动发[2000]第15号)收悉,鉴于“金卡神州行”采用预付费方式,并建立用户档案的情况,故“金卡神州行”移动电话预付费业务资费应与“神州行”相同,现将标准批复如下:
  一、通话费标准:基本通话费不分主被叫每分钟0.60元;漫游通话费不分主被叫每分钟0.80元。拨打长途电话,国内长途每6秒钟加收0.07元,国际长途每6秒钟加收0.80元,港澳台长途每6秒钟加收0.20元长途通话费,用户拨打长途电话执行长途电话资费优惠办法。

  二、免入网费、免月租费、免来电显示费。

  三、“金卡神州行”SIM卡成本费每卡100元。全球通用户带号转入“金卡神州行”,或“金卡神州行”带号转入全球通用户,其转网手续费每次每号40元。

  四、上述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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