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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11 生效日期: 2001-04-1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杭政办[200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五月八日
关于杭州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农业局 二OO一年四月十一日)
  种子种苗种畜是农牧业生产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农畜产品产量的提高和品质的改良都离不开良种。实施种子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是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杭州市种子工程建设规划(1999-2010年)目标,结合我市种子工作的实际,现就“十五”期间种子种苗种畜(以下简称种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种子工程建设现状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九五”期间我市种子工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推动了种子事业的发展,为我市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和丰富市场作出了贡献,也为“十五”种子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
  (一)种子事业发展初具规模。全市8家国有种子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53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44人,占职工总数的29%;拥有总资产3250万元,仓储能力1037万公斤,加工能力870万公斤,年均供种量662.7万公斤,年均销售收入2135.3万元,年均利润90.2万元。全市建有各类市级以上种畜禽场35个(其中种猪场8个、种禽场23个、种羊场1个、种蜂场1个、种兔场2个),2000年销售种畜17934头、种禽721.8万羽、种蜂1800只、种兔35566只。全市共有蚕种场6个,年蚕种生产能力50万张。全市共有果苗生产单位40家,生产基地210亩,年产果苗250万株左右。
  (二)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力度加大。“九五”期间全市引进粮油作物新品种1221个,通过322个点的区试和观察鉴定试验,筛选出一批适合我市各地应用的新品种,示范推广面积达372.5万亩。引进瓜菜新品种773个。畜禽引种速度加快。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和推广有力地促进了良种的更新换代,提高了产量,改进了品质,增加了花色,丰富了市场。
  (三)良种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全市年均粮油作物良种应用面积达508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4.6%,主要作物良种统供率为50.75%。2000年二元母猪达85644头,母猪优良率达81.18%,公猪优良率达99.7%,瘦肉率50%以上的优质商品猪176.3万头,占肉猪出栏数的63.88%。出栏优质家禽1126.7万羽,占出栏数的28.45%。奶牛应用中国荷斯坦奶牛达100%。快速生长型的肉鸡种数达出栏数的23.43%,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0%。
  (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取得进展。全市已建主要作物种子生产基地3万亩,年生产种子量400万公斤,可供300万亩粮油作物种植,并在省外建立杂交水稻、大豆和蔬菜特约繁育基地2000亩。
  (五)种子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种子法》的要求,基本理顺了种子管理机构,落实了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种子执法和质量监督管理,加大了许可发证、市场检查和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共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538份,查处种子违法案件273起,规范了经营行为,促进了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市的种子工程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按照农业现代化和种子产业化的发展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种子产业体系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育、繁、推结合不紧密,科研、生产、经营相脱节,难以形成合力;管理体制封闭,经营少而全,自给自足的区域性经营格局尚未打破,缺少有带动力的行业龙头,形不成优势,竞争力不强。二是引种试种力度不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粮、经、特、畜专业间发展不平衡,引种规模不大,起点不高,特色不明显,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种子品牌不多。三是基础设施不够配套。现有设施以单机为主,缺乏高档次、成套现代化的标准加工、检验设备。四是种子管理队伍人员少,经费缺,监督检验和管理手段落后。五是对种子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建设分散重复,档次低,发展后劲不足。
  二、“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思路和目标
  总体思路是:按照《杭州市种子工程建设规划》要求,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新品种选育、引进和提高良种覆盖率为重点,以质量为中心,加强种子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由科研、生产、经营脱节向育、繁、推一体化转化,由分散的小而全生产经营向专业化企业或企业集团转化,由区域的自给型生产经营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转化,实现种子产业化和行业的现代化。
  我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加大新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示范力度,适应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在抓好市属科研所育种科研的同时,加大种子经营单位的科研投入,积极主动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及国内外大型种子企业的联合和合作,每年引进新品种不少于200个。品种引进要体现名、优、特、新,重点是高产优质、商品性好、有市场潜力的品种和有利于改进地方品种品质及育种的亲本材料。搞好观察鉴定和区域试验,结合农业现代示范园区建设设立新品种展示区,加强示范,扩大影响,提高引进品种的应用推广率。
  (二)加速良种推广,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增效潜力。要根据不同农区和生态条件,确定每类作物的当家品种,实现三年一更换。每年良种新增面积30万亩以上,“十五”期末良种覆盖率达到95%,生猪二元杂交母猪达到80%以上,蚕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蔬菜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全面实行种子机械加工、标牌包装,提高种子质量和外观品质。“十五”期末机械加工率达100%,包装率达100%,同时积极引进新型种衣剂开展种子包衣技术处理,提高种子的科技含量,包衣率达到供种量的30%。
  (三)强化基础设施和基地建设。“十五”期间全市新建仓储5000平方米,加工房2000平方米,引进中型高档次的加工流水线2条,其中蔬菜种子加工线1条,完成自动计量包装配置。建设储备种子专用仓库2000平方米。建立1个工厂化蔬菜种苗培育中心。
  抓好各级原(良)种场、农(垦)场和专业制种大户的育繁种基地。“十五”期末,全市建成种子基地4万亩,其中省外繁育基地5000亩,年生产种子能力1000万公斤,逐步达到生产专业化。市级要重点抓好5000亩外繁基地和500亩原种生产基地,建立市级名优果苗,优质早生茶苗和优良桑苗繁育基地。种畜禽要在稳定现有35个种畜禽(蜂)场的基础上提高档次。
  (四)抓好新品种示范网络建设。要形成以新品种选育、试验、示范为内容的“三个中心,六个区试点,十个展示区”网络。一是在杭州市农科所建立粮油新品种引试中心;在杭州市蔬科所建立蔬菜花卉新品种引试中心;在淳安建立旱粮、果树引试中心。二是根据不同生态类型和耕作制度,在萧山、临安、建德、富阳、余杭等地建立六个市级品种区域试验点,每点不少于20亩面积,搞好水、田、路、渠等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要设备,为新品种的应用提供较可靠的科学依据。三是在全市已通过验收的省、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繁种基地中建立10个新品种展示区,开展新品种示范,配套技术研究和种植模式示范,每区面积不少于100亩。
  (五)发挥区域优势,建立种畜禽良繁体系。在现有种猪场的基础上,增加核心群种猪数量,积极引进国外最优良的种质资源,运用现代育种技术提高种猪质量,增大供种数量。蛋鸡以建德为基地,引进优良蛋鸡,抓好10个父母代种禽场。蛋鸭以余杭为基地,做好蛋鸭(绍鸭)的品种提纯复壮工作,建好2个种鸭场。肉鸭在西湖、萧山建立2-3个野鸭种鸭场,扩大种野鸭生产能力,在富阳建立1个番鸭父母代种鸭场。湖羊以余杭湖羊场为龙头,做好保种提纯工作,扩大种羊饲养量。奶牛以杭州牛奶公司为龙头,引进高产优质荷斯坦奶牛冻精胚胎,改良提高奶牛群质量。特种畜禽选择有条件地点建立特种畜禽引试场。蜂以萧山一级种蜂场为主,在萧山、桐庐建立种蜂基地,引进优良蜂种,增加供种数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六)加强联合和合作,创建种子龙头企业。面对种子市场放开和加入世贸所带来的国际竞争的挑战,小而散及行政区域设置的种子经营体系已难以适应,为此,要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有活力的一体化产业机制。要加强联合和合作,积极研究探索组建杭州种子有限集团公司,加强市、县种子公司的联合和合作,首先可在具有竞争优势的杂交水稻种子上开展合作,发挥各地资源、技术、资金的优势,推动本地市场参与省内外市场竞争;组建杭州蔬菜种苗有限公司,市级蔬菜经营单位实行联合,发挥优势打出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争创全国百强种业(有形资产800万以上,负债率70%以下,年均营业额2000万以上,年均利税200万以上)。利用杭州市场优势组建园林花卉有限公司,集种苗、生产、鲜花经销于一体,同时逐步介入园林绿化服务体系。
  (七)建立和完善与农业行政执法相适应的种子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专职管理人员,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好、执法严的管理队伍,建立具有法定质量监督管理资格的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各县(市)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检验室(站),强化种子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要创造条件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提高种子的市场品位。要加强市场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行为,杜绝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十五”种子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把实施种子工程建设列入市、县(市)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地区“十五”期间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业和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大事来抓。各级都要把种子工程建设纳入“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专门力量确保项目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制定好本地区的种子工程“十五”建设计划,提出具体意见,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支持、配合抓好种子工程建设,使种子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市种子工程建设基础比较薄弱,规模小,效益低,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弱,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明显落后。种子工程建设是事关农业的大事,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一是扶持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各级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基地建设等项目的安排,要与种子繁育基地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支持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各级财政资金、农发基金、菜地建设基金、生猪发展基金等扶农资金要优先安排种子工程项目。三是建立主要农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救灾种子的储备按“分级储备,分级负责”的原则予以安排,区、县(市)为本地用种量的7%,市级为全市用种量的1.5%,储备种子的有关费用,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贴息;生产用种的储备,各级可根据核定的主要农作物生产所需种子储备量,给予一定的贴息。四是对种子龙头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在改制政策、信贷、税收、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五”期间,市本级要重点抓好“三个中心、六个区试点、十个展示区”建设,要在规划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所需资金在安排上予以重点支持,使之成为我市新品种选育、引试、示范的窗口。
  (三)深化改革,加快种子产业化发展步伐。要积极引导和推进种子体制的改革,探索经营机制创新的路子,采用组建区域性集团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根据我市特点,在杂交水稻、蔬菜瓜果、花卉等方面,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我市种子产业化发展。
  (四)依法行政,加强管理。随着《种子法》的实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种子的市场主体和经营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使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趋向多样化、复杂化,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难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一是要加强队伍管理和执法手段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设施先进、手段有效、精干廉洁、公正高效的管理体系;二是要认真宣传、学习、贯彻《种子法》、《种畜禽管理条例》、《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进行管理;三是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督促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全程质量控制,全面提高供种质量水平;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案件,杜绝假冒伪劣种子的生产经营,保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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