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电力公司: 你司《关于要求按趸售电价结算购入电量的报告》(舟电供用(2000)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公司2000年通过宁波的两个受电口子(北仑郭巨变35KV、舟山至大陆110KV交流联网)购省网电量的结算价格为0.46元/千瓦时,但不包含电力建设基金0.02元/千瓦时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015元/千瓦时。
二、以上价格自2000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