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19 生效日期: 2000-06-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浙政办发[2000]8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六月一十九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8号)精神,设置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是主管外事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与浙江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合署办公。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政策、规定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本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政策和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处理我省的政治性涉外事项。
  (二)协调省级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计划;协同省级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负责指导本省各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了解和掌握我省外事工作和外国人在我省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四)负责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以及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副省以上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外宾接待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批工作;承办省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办理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和代办外国签证工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出国团、组或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
  (六)管理我省与外国的结好工作;承办我省同国外缔结省级友好关系工作并承担日常联络办案工作,对我省的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参观单位的开辟、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
  (八)负责管理外国经济专家工作;负责管理或协助省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侨、“三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的涉外事项。
  (九)配合和协助省委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纪律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
  (十)负责我省外事干部关于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短期培训。
  (十一)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以及外交部、中联部、全国友协等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7个职能处室:
  (一)人事秘书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和直属单位办管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翻译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反映全省外事工作情况和外国人的重要情况、动态;负责指导市、县外办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财务、机要、档案、信访、提案、保密、接待、后勤、办公自动化和保卫工作;编写浙江外事志;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省级各单位外事服装费工作;负责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新闻文化处
  负责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的管理、接待和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辟、调整涉外参观单位和游览点,以及市、县开放类别的升格和外国人去控制开放区的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对外表态口径;配合和协助省委外宣部门做好我省有关涉外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编印《浙江外事》及对外宣传品;搜集、整理、提供有关国际问题和有关国家的情况;管理我省外国经济专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文教、科技专家、留学生、实习生、“三资”企业中外方人员的管理工作;审核签发聘请外国专家的有关证件;负责介绍外国文教专家的境外组织中介工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我省的重大涉外事件。
  (三)出国管理处
  制订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审批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归口管理全省(含委托承办的部属高校)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批工作,并承办相应事宜;承办省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审核、会签有关出国管理的外事文件;负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行前外事纪律教育,提出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因公出国、赴港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违纪、违法事件。
  (四)护照签证处
  指导、协调和管理我省护照、签证工作;负责颁发和管理本省(含委托承办的部属高校)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申办外国签证工作,以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和签发证工作;负责对在国外、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的管理;处理涉及签证有关事宜;负责领事认证工作;制定我省因公出国护照、通行证的颁发和管理规定;对护照、通行证、签证专办员进行业务培训;查处在申办护照、通行证、签证及在国(境)外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美洲大洋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六)欧洲非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七)亚洲处
  综合指导、协调和管理全省同主管地区国家及国际组织开展交往的各项事宜。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省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办理副省以上领导出访和邀请副省、部级以上外宾来访的报批事宜,承办副省、部级以下外宾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公派出访团组;管理和协调我省与主管地区国家建立友城关系及相关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省的多边双边援助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与主管地区、国家驻沪领馆的日常联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主管地区国家与我省之间的重大涉外事件;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提出建议。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编制为43名(含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办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