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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暂行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18 生效日期: 2000-04-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

2000年3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二000年三月十八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湖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批,是指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证照等方式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确认某种权利、授予某种资格的行为,包括审批、核准、审定、认证、资质评定、登记、同意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审批必须依法设立。新增审批事项,必须为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实施审批。

  第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公开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时限,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审批事项应当实行窗口式办理。一个部门(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窗口。

  第五条 对保留的联合审批、前置审批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答复。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协助主办部门工作。

  第六条 实行审批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依法实施审批。

  第七条 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市政府法制局为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批的监督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对已经确定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的,或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限期撤销,并由市监察部门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因擅自设立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市政府各部门取消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目录
附:市政府各部门取消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目录
  市政府各部门取消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市政府各部门原有审批核准事项506项,共中审批事项276项,核准事项230项,另有备案事项44项,审核上报事项102项,通过改革保留审批、核准事项274项,减少232项,减幅45.8%,其中审批事项通过改革保留120项,减少156项,减幅56.5%。
  现将改革后取消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向社会公布。望市政府各部门严格组织实施。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加强监督。
  市计划委员会一、取消审批事项(13项)
  1、限额以下一般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
  2、限额以下一般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3、限额以下政府财政性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
  4、限额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
  5、限额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6、限额以下市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
  7、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审批
  8、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9、5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审批(不含特殊项目和财政性投资项目)
  10、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购买商品房计划审批
  11、建材企业粘土实心砖(瓦)生产计划审批
  12、新型墙改材料开发利用投资许可证审批
  13、市政府信息系统与系统的数据库建设、设备配置和运用平台审批(改备案)
  二、下放审批事项(1项)
  1、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审批(下放主管部门)

  三、保留审批事项(6项)
  1、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基建项目,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基建项目审批
  2、限额以下财政性投资或参与投资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审批
  3、建筑面积在3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审批
  4、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含独资)项目审批
  5、汽车加油站及其零售网点设置项目审批
  6、购买市区商品房农转非许可证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1项)
  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
  市经济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事项(3项)
  1、组建工业企业集团审批
  2、新建生产性供热锅炉审批
  3、调剂集资电量审批

  二、下放审批事项(1项)
  1、市区乡镇企业农转非指标审批(下放乡镇)

  三、取消核准事项(3项)
  1、市区乡镇企业出国人员核准
  2、效益显著企业经营者奖励核准
  3、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核准(改备案)

  四、保留审批事项(2项)
  1、需要报批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2、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五、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市级名牌产品认定
  市矿产建材管理局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3项)
  1、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改备案,转移市经委)
  2、水泥企业岗位培训合格证核准
  3、企业出国人员核准

  二、下放审批事项(1项)
  1、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批(下放县区)

  三、保留审批、核准事项(4项)
  1、采矿许可证审批
  2、烧结砖企业质量整顿合格证核准
  3、墙改押金返还和市区乡镇散装水泥预缴金返还核准
  4、水泥生产许可证核准
  市机械电子化学工业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3项)
  1、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改备案,转移市经委)
  2、新产品开发项目核准(改备案,转移市科委或经委)
  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改备案,转移市外经委)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国有资产管理登记核准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审核
  2、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
  市轻纺工业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3项)
  1、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改备案,转移市经委)
  2、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改备案,转移市外经委)
  3、新产品开发项目审批(改备案,转移市科委或经委)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国有资产管理登记核准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设立和整顿包装装璜印刷企业审核
  市丝绸行业管理办公室

  一、取消核准事项(2项)
  1、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改备案,转移市经委)
  2、新产品开发项目核准(改备案,转移市科委或经委)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
  2、缫丝企业生产准产证核准
  市二轻工业总公司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2项)
  1、技术改造项目审批
  2、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事项核准
  市医药管理局

  一、下放审批事项(1项)
  1、县域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审批(下放三县)

  二、保留审批事项(1项)
  1、市本级药品零售企业合格证审批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1项)
  1、药品批发企业合格证核准登记审核
  2、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许可、年检审核
  3、毒剧、麻醉、精神药品申购审核
  4、仿制药品生产定点管理审核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审核
  6、申领出口药品证明书审核
  7、医疗器械(Ⅰ、Ⅱ)类产品注册申报审核
  8、药品包装、容器材料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核
  9、医药行业基建、技改审核
  10、药品定价审核
  11、执业(中)药师注册登记审核
  市交通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4项)
  1、营运水泥船通航许可证审批
  2、小型船厂开业资格资质审批
  3、城市出租车运营权审批(改公开拍卖)
  4、交通企业重要设备变动审批(改备案)

  二、下放审批事项(2项)
  1、支线航道(六级以下)特殊利(占)用审批(下放县所)
  2、100吨级以下加油船经营许可证审批(下放县所)

  三、保留审批事项(8项)
  1、公路特殊利(占)用审批
  2、超限额运输车辆行驶审批
  3、损害公路的机动车行驶审批
  4、主航道(五级以上)特殊利(占)用审批
  5、营业性水路运输审批
  6、营业性公路客货运输审批
  7、车辆通行费减免审批
  8、公路养路费征收减免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4项)
  1、营业性水路运输服务业核准
  2、船舶办证
  3、船员办证
  4、渡口设置与撤销核准
  湖州电力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1、电力空调(冷、热风机)的使用审批

  二、下放核准事项(1项)
  1、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核准(下放县局、公司)

  三、保留核准事项(3项)
  1、小火(热)电建设项目核准
  2、电工进网作业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核准
  3、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项目许可核准
  市技术监督局

  一、取消核准(转移至中介机构)事项(5项)
  1、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核准
  2、企业标准化水平核准
  3、商贸计量考核核准
  4、工业企业计量水平确认
  5、食品标签认可

  二、保留核准事项(6项)
  1、申领组织机构代码核准
  2、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核准
  3、计量标准考核核准
  4、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合格核准
  5、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准
  6、计量授权单位资格核准
  市政府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

  一、取消核准事项(1项)
  1、煤炭经营单位资格核准
  市统计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3项)
  1、新开工及竣工建设项目登记核准
  2、劳动工资统计联审核准
  3、工业企业划型核准

  二、保留审批、核准事项(3项)
  1、统计单位登记核准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核准
  3、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1、企业集团审批

  二、取消审核上报事项(1项)
  1、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审核

  三、保留审批事项(1项)
  1、企业职工持股会审批

  四、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股份有限公司审核
  2、期货营业部门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从事期货经纪业务审核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保留核准事项(1项)
  1、涉农收费项目核准

  二、保留审核上报事项(3项)
  1、市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审核
  2、市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审核
  3、市区农业龙头企业“百龙工程”审核
  市农业局

  一、取消审批、核准、审核事项(9项)
  1、农业建设项目前置审批
  2、农业外资企业立项前置审批
  3、农办经济实体(含农资经营)前置审批
  4、农民“绿色证书”核准
  5、农民技术员评定核准
  6、燃料、燃具生产许可证审核
  7、燃料、燃具准销证审核
  8、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用地审核
  9、农业科技立项审核

  二、保留核准事项(8项)
  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
  2、粮食种子调运证核准
  3、种子、苗木产地检疫核准
  4、植物调运检疫核准
  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
  6、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准
  7、动物产品检疫证核准
  8、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准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国外引种审核
  2、兽药及其制剂许可证审核
  市水利农机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水利工程立项审批
  2、农用柴油分配办法审批

  二、审批改核准事项(2项)
  1、市区农机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核准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办证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5项)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占用水源水域审批
  3、市区临跨河建设项目审批
  4、河道采砂审批
  5、市区取水许可审批
  市林业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1项)
  1、竹木加工经营许可证核准

  二、下放审批事项(2项)
  1、林地野外用火审批(下放乡镇)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下放三县)

  三、保留审批、核准事项(4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和竹木运输证审批
  2、狩猎证及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
  3、征、占用林地核准
  4、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准
  市气象局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4项)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审批(改备案)
  2、气象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3、防雷产品市场准入核准(改备案)
  4、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审批、核准事项(2项)
  1、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审批
  2、建设(建筑)工程防雷设施设计、安装,防雷电设施年检核准(不含电力部门)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气象台(站)迁移审核
  2、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审核
  市土地管理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1、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二、下放(授权)审批事项(1项)
  1、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审批(授权区办事处,市区城市规划区除外)

  三、审批改核准事项(1项)
  1、建设用地核准

  四、保留审批事项(1项)
  1、土地开发与整理立项审批

  五、保留核准事项(1项)
  1、评估地价确认核准

  六、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县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
  2、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核
  市水产局

  一、保留核准事项(2项)
  1、淡水捕捞许可证核准
  2、渔业船舶登记证、内河渔船检验证核准
  市政府商业管理办公室

  一、保留核准事项(1项)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核准

  二、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审核
  市粮食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1、农业人口农转非审批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粮食批发经营资格核准
  市供销合作社

  一、取消核准事项(1项)
  1、废旧金属收购经营资质核准

  二、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资质核准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取消核准事项(3项)
  1、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核准
  2、外商独资企业银行开户申请核准
  3、外商独资企业用电申请核准

  二、下放审批、审核事项(6项)
  1、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下放县、区及省级开发区)
  2、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下放县、区及省级开发区)
  3、三资企业进口物件审批(下放县、区及省级开发区)
  4、各类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变更审批(下放县)
  5、各类进出口企业外汇支付佣金、理赔审批(下放县、区省级开发区及主管部门)
  6、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加工能力证明审核(下放县、区、省级开发区及主管部门)

  三、保留审批事项(2项)
  1、市级主管部门下属企业创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审批
  2、市本级各类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变更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4项)
  1、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市级主管部门下属三资企业进口物件核准
  3、出口退税稽核
  4、出口企业出口商品贴息核准

  五、审核(审批权在国家)改备案事项(7项)
  1、进出口经营权审核
  2、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审核
  3、企业投标资格审核
  4、技术进出口管理审核
  5、外贸发展基金申报审核
  6、核定公司进口商品管理审核
  7、外经经营权审核

  六、保留审核上报事项(8项)
  1、进出口商品配额申报审核
  2、设立外商办事处审核
  3、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审核
  4、设立境外机构及企业审核
  5、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审核
  6、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审核
  7、外商投资企业(二类)确认与考核审核
  8、3000万美元以上及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核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9项)
  1、国有农垦、水产等农村企事业单位和乡镇企业财务审批
  2、代理记帐许可证的颁发审批
  3、中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审批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单位审批
  5、城镇集体企业集体资产产权占用、变动处置审批
  6、集体工业企业处理积压产品损失审批
  7、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挂钩审批
  8、资产处置等财务事项审批
  9、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方案合法性、有效性审批
  10、税收返还、汇兑损益财务处理事项审批
  11、企业改制财产清查结果审批
  12、国有工交企业资产处置财务事项审批
  13、邮电通信企业资产处置财务事项审批
  14、勘察设计企业资产处置财务事项审批
  15、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列支审批
  16、资产转移、利润分配审批
  17、住房公积金列支数审批
  18、企业排污费列支和超排罚款纳税调整审批
  19、企业改制方案审批

  二、下放审批事项(1项)
  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审批(下放三县)

 

  三、取消核准事项(3项)
  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核准
  2、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准
  3、劳服企业认定核准

  四、保留审批事项(20项)
  1、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审批
  2、农口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审批
  3、支农资金和市级农口专项资金分配审批
  4、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占税减免审批
  5、住房基金财务管理及使用审批
  6、国有土地出让金使用审批
  7、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资产转移审批
  8、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资产处置审批
  9、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及资产占用费收缴减免审批
  10、国有产权(股权)转让、资产收益收缴审批
  11、专控商品(小汽车、摩托车)审批
  12、企业所得税减免及扣除审批
  13、企业改制不良资产核销审批
  14、地方税收政策性减免审批
  15、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减免审批
  16、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审批
  17、年终所得税、加速折旧审批
  18、确定财政返还率年终所得税汇缴审批
  19、地税发票购买、具名印刷、定点印刷审批
  20、开设预算外资金帐户审批

  五、保留核准事项(7项)
  1、乡镇企业贴息资金核准
  2、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核准
  3、会计证申领核准
  4、企业法人会计登记证核准
  5、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核准
  6、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确认核准
  7、民政福利企业认定核准

  六、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申报财政贴息项目审核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5项)
  1、酒类广告审批
  2、建筑工程承包、建筑设计合同审批
  3、汽车(除小汽车)定点经营资格审批
  4、店堂广告核准(改备案)
  5、企业合同自制文本核准(改备案)

  二、审批降格为核准事项(2项)
  1、各类广告经营资格核准
  2、商标印制单位核准

  三、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核准
  2、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展销会登记注册核准
  3、经纪人资格登记注册核准
  4、户外广告核准
  市物价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0项)
  1、技术贸易市场服务收费审批
  2、普通专业技术服务收费审批
  3、仲裁纠纷处理收费审批
  4、一般性道路清障收费审批
  5、电话号簿价格审批
  6、特需医疗服务收费审批(改备案)
  7、公有非住宅租金审批
  8、非住宅用房销售价审批
  9、稻种价格审批
  10、碳铵出厂价格审批

  二、取消核准事项(16项)
  1、书刊印刷工价核准
  2、国内统一刊号报纸征订零售价格核准
  3、大米、面粉销售价核准
  4、饲料价格核准
  5、汽车、摩托车配件价格核准
  6、托儿所收费核准
  7、电影、文体票价核准(改备案)
  8、广告收费核准(改备案)
  9、理发价格核准
  10、照相(含婚纱出租)价格核准
  11、餐饮、饮料、酒类毛利率核准
  12、民办教育收费核准(改备案)
  13、宾馆、饭店、招待所房价及会议室出租核准
  14、银行保管查询服务收费核准(改备案)
  15、商业性游乐场所门票价格核准
  16、计划外石油液化气价格核准(改备案)

  三、取消审核上报事项(16项)
  1、公路、水路货运价格审核
  2、地方企业自备车综合服务费审核
  3、外国专家介绍服务费审核
  4、社会安全咨询调查收费审核
  5、外贸代理和保险代办收费审核
  6、维修服务收费审核(机动车除外)
  7、农膜销售价审核
  8、桑蚕干茧价格审核
  9、油菜籽收购价审核
  10、大小麦保护价、定购价审核
  11、甲胺磷、甲基1605及其它农药销售价格审核
  12、电信语言信箱收费审核(改备案)
  13、移动电话入网配售手机价格审核(改备案)
  14、无线寻呼服务收费审核(改备案)
  15、娱乐业收费审核
  16、土地出让、转让价格审核(改备案)

  四、保留审批、核准事项(26项)
  1、培训班收费审批
  2、热供应价核准
  3、炸药、雷管导火索销售价核准
  4、市管水价(自来水到户价、水利工程水价)核准
  5、药品价格(省委托管理药品品种、医院自制药品及制剂)核准
  6、管道液化气价格核准
  7、垄断行业器材价格及设施安装收费核准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开发的普通居民住宅价格(含经济适用房)核准
  9、拆迁安置房价格核准
  10、电力价格核准
  11、各类中介服务收费核准
  1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核准
  13、公交票价核准
  14、环卫服务收费核准
  15、建设项目配套设施价格和收费核准
  16、代理代办收费核准
  17、定点屠宰收费核准
  18、保安服务收费核准
  19、停车场收费核准
  20、市内水路、公路客运价格及客、货运输站场收费核准
  21、评估收费核准
  22、水利、气象、测绘、档案、勘察、规划、检验、监理、监测、分析、防伪、公共安全等重要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核准
  23、公园、游览参观点价格核准
  24、港口服务收费核准
  25、社团收费核准
  26、车辆出租收费核准

  五、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4项)
  1、省管水价(市所在地自来水价、跨市水利工程水价)审核
  2、盐价审核
  3、省管药品价格审核
  4、房改房成本价审核
  5、市所在地公房租金审核
  6、医疗服务收费审核
  7、交通、公路清障收费审核
  8、高速公路客运价及跨省、跨市公路、水路客运价格审核
  9、市所在地有线电视服务费审核
  10、公路通行费及城市道路综合收费审核
  11、教育收费(除民办)审核
  12、电信收费审核
  13、省管联托运服务收费审核
  1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审核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6项)
  1、举办技术交易会审批(改备案)
  2、科技借款审批
  3、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审批(改备案,参与评估)
  4、提取科研奖励费用审批
  5、对科技人员实行重奖审批
  6、民办科技机构核准

  二、保留审批事项(4项)
  1、市级科学技术成果评审审批
  2、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3、市级各类科技项目确定审批
  4、市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审批
  市教育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事项(6项)
  1、教师配偶子女农转非审批(改备案)
  2、市区完小村校设、撤、搬审批(改备案)
  3、义务教育证书审批(改备案)
  4、中学生休学审批(改备案)
  5、学生转学审批(改备案)
  6、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审批(改备案)

  二、保留审批事项(8项)
  1、社会力量办学审批
  2、招生广告审批
  3、省一级成校审批
  4、市重点中学审批
  5、高中段毕业证书审批
  6、初高中招生计划审批
  7、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审批
  8、市示范性(等级)学校审批

  三、保留核准事项(2项)
  1、中专类招生计划核准
  2、市属学校教学仪器条件装备配备计划核准
  市文化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项)
  1、新建及改、拆、迁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
  2、美术品经营单位及其变更审批
  3、电影放映设施改建审批
  4、举办全市非经营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活动审批
  5、文保单位开放审批

  二、取消核准事项(6项)
  1、有赞助的美术品展览、展销、比赛及拍卖核准
  2、对台文化交流活动和3人以下的交流项目核准
  3、涉外非营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20天以内延期核准
  4、个人应邀因私出国(境)进行文化交流活动核准
  5、在华外国人参加非商业性演出核准
  6、文物监管品经营许可证核准

  三、保留审批、核准事项(9项)
  1、营业性演出单位及其变更、演员个人审批
  2、营业性演出及其变更审批
  3、文化系统内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及其变更审批
  4、营业性歌舞、游艺场所及其变更审批
  5、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6、涉及到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审批
  7、重建古建筑或纪念建筑审批
  8、印刷企业设立、书报刊经营核准
  9、电子出版物批发经营核准

  四、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管理使用权、所有权变更审核
  市卫生局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4项)
  1、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证审批
  2、延长退休年龄核准
  3、农转非核准
  4、购置专控商品及大型医疗设备核准

  二、下放(授权)审批、核准事项(4项)
  1、市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审批及年审(下放区级)
  2、市区计生服务机构人员资格审批(授权妇保院承办)
  3、市区家庭接生员审批(授权妇保院承办)
  4、市区母婴保健技术专项合格证核准(授权妇保院承办)

  三、保留审批、核准事项(13项)
  1、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审批
  2、市区公费医疗大型仪器检查治疗审批
  3、医疗机构设置及撤、并、名称变更审批
  4、市区公费医疗转院审批
  5、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审批及年审
  6、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购用核准
  7、《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准
  8、医师、护士执业资格核准
  9、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
  10、放射性同位素运输核准
  11、部分下放地市的医疗收费项目核准
  12、卫生系统技术工人晋升及考试考核核准
  13、卫生系统基建项目核准

  四、保留审核上报事项(6项)
  1、医院制剂、国家、省级标准收载品种审核
  2、医疗广告审核
  3、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核
  4、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核
  5、特殊营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
  6、医疗卫生用品消毒药械卫生许可证审核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审批改核准事项(1项)
  1、二级以下等级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审批

  二、保留核准事项(2项)
  1、体育社团核准
  2、二级以下等级运动员、全民健身游泳锻炼标准核准
  市广播电视局

  一、下放审批事项(1项)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接收境内电视广播节目)审批(下放县区)

  二、保留审批事项(1项)
  1、音像制品零售审批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4项)
  1、音像制品批发、放映审核
  2、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使用(接收境外电视节目)审核
  3、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及电视剧制作审核
  4、设立非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审核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下放、转移核准事项(5项)
  1、不育症领养子女的核准(转移市民政局)
  2、流动人口计生证的领证、发证核准(下放乡镇)
  3、农转非核准(下放区级)
  4、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核准(下放乡镇)
  5、避孕药具和性保健品零售点设置核准(转移市医药局)

  二、保留审核、核准事项(4项)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人鉴定审批
  2、特殊生育审批(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生育审批)
  3、四项节育手术费和并发症病人医疗费审批
  4、节育手术技术合格证颁发核准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11项)
  1、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施工审批
  2、外出施工证明审批
  3、工程质量监督审批
  4、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审批
  5、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审批
  6、注册建筑师审批
  7、工程项目报建核准(改备案)
  8、住宅、非住宅内部装修核准
  9、房屋安全鉴定核准(转移到中介机构)
  10、车辆清洗证核准
  11、住宅小区综合验收核准

  二、保留审批事项(7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建设项目(含临时、杂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3、建设项目(含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4、施工许可证、项目安全审查审批
  5、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
  6、城市道路占道审批
  7、城市砍伐、移植树木审批

  三、保留核准事项(15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
  2、房屋产权登记、租赁发证核准
  3、测绘、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核准
  4、建筑(含幕墙、房屋拆除、塔式起重机装卸、混凝土构配件)企业资质核准
  5、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资质核准
  6、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核准
  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核准
  8、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核准
  9、城市燃气供应企业资质核准
  10、城市绿化、开凿深井、市政施工资质核准
  11、企业安全资质认证核准
  1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13、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核准
  1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核准
  15、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核准

  四、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液化气储灌站立项审核
  2、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认证审核
  市环境保护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3项)
  1、生活垃圾设施处置审批
  2、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及其它有害气体物质审批
  3、向大气排放可燃性气体审批

  二、取消核准事项(2项)
  1、排污申报登记核准(改备案)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1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2项)
  1、排污许可证(注册证)核准
  2、环保“三同时”验收核准

  五、保留审核上报事项(3项)
  1、进口废物核准
  2、放射性物质环境影响审核
  3、限期治理验收审核
  市劳动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4项)
  1、劳动时间审批
  2、职工跨地区流动审批
  3、跨地区招收城镇职工迁户粮关系审批
  4、招收农村和外来劳动力审批

  二、审批改为核准事项(3项)
  1、锅炉和压力容器的设计、修理、改造及使用登记证核准
  2、非定型起重机械制造及使用登记证核准
  3、待业人员开办劳服企业和劳服企业认定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5项)
  1、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
  2、社会力量办学(就业训练)审批
  3、职工提前退休审批
  4、设立劳务中介机构审批
  5、劳务广告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4项)
  1、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核准
  2、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准
  3、工伤保险确认和伤亡事故鉴定核准
  4、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核准
  市人事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6项)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审批
  2、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审批
  3、落实政策人员工资确定审批
  4、外省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
  5、市级机关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配偶子女农转非审批
  6、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

  二、下放审批事项(3项)
  1、基层农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及浮动工资转为固定工资审批(下放主管部门)
  2、撤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下放主管部门)
  3、高级专家延期办理退休手续审批(下放主管部门)

  三、取消核准事项(5项)
  1、新录用公务员首次定级核准
  2、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核准
  3、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本市核准
  4、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核准
  5、省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核准

  四、保留审批事项(9项)
  1、国家公务员实施范围及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录用调配、奖惩、辞职、辞退审批
  2、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和事业单位间人员流动审批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资和离退休人员增发离退休费审批
  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批
  5、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设置和评委会组建审批
  6、机关事业单位非正常退休审批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牺牲、病故者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
  批
  8、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审批
  9、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动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出本市审批

  五、保留核准事项(6项)
  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核准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准
  3、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核准
  4、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用人制度改革方案核准
  5、政府部门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核准
  6、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和评审结果核准

  六、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审核
  2、劳动模范和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级专家提高待遇审核
  市民政局

  一、下放审批事项(3项)
  1、农村敬老院设立审批(下放乡镇)
  2、社区服务项目审批(下放镇、街道)
  3、社会福利院进驻审批(下放社会福利院)

  二、取消核准事项(1项)
  1、丧葬用品及其设备制造、销售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5项)
  1、村(居)委会设立、调整、变更审批
  2、市区行政村、居民区、自然村及城镇的街、路、巷、弄等名称的命名、变更审批
  3、收养登记审批
  4、乡镇骨灰存放处,公益性墓地设立审批
  5、社会福利机构申办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4项)
  1、婚姻登记核准
  2、社会团体登记核准
  3、优待证、烈军属定期抚恤证,在乡伤残军人和老复员军人补助证发放核准
  4、募捐义演、义卖、义拍核准

  五、保留审核上报事项(2项)
  1、 福利企业兴办、变更审核
  2、建立公墓审核。
  市旅游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旅游涉外饭店评定
  2、旅游建设项目初审(改备案,转移市计委)

  二、审批改核准事项(1项)
  1、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评定

  三、保留审批事项(1项)
  1、国内旅行社审批

  四、保留备案事项(1项)
  1、旅行社分支机构设立

  五、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省级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审核
  市外事办公室

  一、取消核准事项(1项)
  1、省政府设立的外国专家“西湖友谊奖”年度奖核准(改备案)

  二、保留核准事项(3项)
  1、申请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所提供采访对象、采访内容、采访时间核准
  2、各县、区与外国建立单项交流关系协议书文本核准
  3、因公出国(境)访问和邀请国(境)外代表团来访核准

  三、保留审核上报事项(3项)
  1、组建县级对外友好协会审核
  2、对外建立友好交流关系审核
  3、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审核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取消审批事项(2项)
  1、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专项审批
  2、人防工程改建审批

  二、取消核准事项(1项)
  1、公用工程颁发《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证》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2项)
  1、人防工程(含“结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建设、拆除以及人防警报设施拆除重建审批
  2、人防建设费减免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1项)
  1、平时利用人防工程登记发证核准

  五、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人防工程报废审核
  市档案局

  一、保留备案事项(2项)
  1、归档范围
  2、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一、取消审批事项(15项)
  1、大中专毕业生到工作单位落户审批
  2、大中专毕业生无工作回原籍落户审批
  3、职工家属投靠落户(含农转非)审批
  4、办理前往边境地区通行证审批
  5、申领临时身份证审批
  6、金银饰品、珠宝、古玩业特业许可证审批
  7、旧货市场特业许可证审批
  8、单位养犬许可证审批
  9、运输船只进港审批
  10、涉外宾馆、饭店经营资格审批
  11、巡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审批
  1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行业资格审批
  13、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资质认定
  14、计算机信息系统、防范检测监督管理审批
  15、计算机信息工程建设设计方案审批

  二、取消核准事项(3项)
  1、外地消防产品进湖销售核准
  2、工商登记消防条件核准
  3、文化许可证消防条件核准

  三、保留审批事项(10项)
  1、政策规定的户口迁移审批(含省、市专项户的迁移政策规定户口,湖州市区以外家属投靠市区6个街道户口迁移,在市区购房落户迁移,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农迁农户口)
  2、枪支审批(含民用枪支配购证核发、申领持枪证、枪支运输)
  3、特殊行业许可证审批(含原子印章、防伪印章生产制作)
  4、安全防范产品销售资格、技防产品准产证、技防工程设计、施工资格审批
  5、中国公民因公出国,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审批
  6、外国人入出境、居留、就业审批(含台、港、澳同胞往来、暂住、就业审批)
  7、机动车改装、改型、过户、延期报废、转籍过户及机动车注册登记审批
  8、驾驶员办证、机动车驾驶员转籍过户审批
  9、临时性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审批
  1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申领教练证审批

  四、保留核准事项(11项)
  1、船民证、临时船民证、船舶户牌、户籍注册及证件办理核准
  2、民爆物品核准(含爆炸物安全生产许可证,跨地区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烟花爆竹厂开办和拆除爆破工程)
  3、运输船舶治安许可证、网吧合格证、旅游业安全防范合格证核准
  4、拍卖行、彩色复印业、典当业、报废汽车回收业核准
  5、场所开放核准(二星级以上宾馆、桑拿浴室、800平方米以上综合娱乐场所、射击场、狩猎场)
  6、市区停车场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核准
  7、大量销毁易燃易爆物品、大爆破核准
  8、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卫方案核准
  9、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准
  10、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核准
  11、公众聚集场所开业条件核准

  五、保留备案事项(4项)
  1、国际互联网用户
  2、地面卫星接收
  3、大型综合性商贸、文化经营、文化娱乐项目
  4、挖掘、施工占道

  六、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项)
  1、生产维修消防产品审核[LM]
  市安全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项)
  1、涉外(建设)项目安全事项审批
  市司法局

  一、保留审核上报事项(3项)
  1、律师事务所设立、年检及注销审核
  2、律师执业证申领、注册、吊销,律师资格审核
  3、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资格,公证员年检注册审核
  市政府副食品办公室

  一、取消审核上报事项(1项)
  1、征用蔬菜基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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