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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事局关于申请2002年国家资助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10 生效日期: 2002-01-10
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珠人字[2002]1号

各区人事局,各经济功能区、管理区组织人事科(办),市直有关单位:
  今年国家资助出国留学选拔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转发给你们,并对今年我局受理非教育系统申请国家资助出国留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所属单位、所主管企业,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积极申请国家资助出国留学。

  二、今年我市非教育系统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为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受理的起止时间为:2002年1月10日——2002年2月25日。申请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仍可使用2001年版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或从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出国留学”专栏内下载上述表格。

  三、全市申请者直接到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申请手续,各区不另设受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政府大院四号楼1楼106室
联系人:曾保群
联系电话:0756-2254714
          
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方针和年度选派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决定于2002年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300名。凡符合《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所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一、资助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包括我国政府提供全额资助、与外国政府和组织互换奖学金资助、各种项目奖学金或资助金等多种资助方式。
  2、资助各类留学人员数额比例为:高级访问学者20%,访问学者/进修人员62%,研究生及其他18%。
  3、资助留学学科比例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和农、林、牧科学70%;人文、社会科学15%;经济、管理科学10%;非通用语种等特殊专业5%。资助的学科、专业遵循以下原则(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可向当地申请受理机构或在本网站查询):
  -鼓励申请者根据国家“十五”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及国家产业政策和部门、地方重点基础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高科技、重点科技攻关题目进行申报;
  -鼓励从事我国薄弱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的研究;
  -如申请者系推荐单位教学、科研或管理骨干,其申请学科、专业确系单位急需的,选拔时将予以兼顾。
  留学基金委将通过其网站公布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申请者亦可到各申请受理机构查询。
  4、派出国别比例为:欧洲、北美和大洋洲75%;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25%。申请者拟留学、研修的学科、专业应是拟去国的强项。
  5、申请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安排享受互换奖学金项目或其他奖学金项目的人员,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对专业、语言、年龄等条件的要求(具体项目指南可在当地申请受理机构查询)。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鼓励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
  二、资助内容
  1、高级访问学者
  (1)资助期限根据需要一般为三个月或半年;
  (2)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学术活动补贴费。
  2、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1)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一学年(8~12个月);
  (2)资助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3)享受政府间互换奖学金项目人员的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将根据该项奖学金的具体规定确定。
  3、研究生:
  资助期限、派出时间及资助内容将根据有关合作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
  三、申请者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曾享受国家公费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但回国后做出突出成绩者,回国满三年后可再次申请。
  (3)外语达到规定条件。请参阅附件一。
  (4)身心健康。
  2、类别条件:
  (1)高级访问学者
  应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学术带头人、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目前参与国家、部门、地方重点科技攻关、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并确有需要到国外进行高层次研究的人员。应有针对性很强的研究项目和课题,有明确的、高水平的国外合作对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内教学、科研、管理和生产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如近期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技术攻关成果奖,有突出的科研技术成果和高水平的专著,或在国内外一级刊物上发表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有重大的科技发明创造、或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等)者,优先选拔。
  (2)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应是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培养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195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1997年3月31日以前毕业),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2000年3月31日以前毕业)。
  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主要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或双边协议派出),可以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毕业后已工作二年以上人员,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部分奖学金项目要求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
  
  (3)研究生
  根据双边文化教育合作交流项目或其他合作项目选派,具体条件与选派办法另行通知项目单位,目前除德国DAAD项目以外,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申请办法
  1、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为方便申请人员,申请者的材料由留学基金委委托的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接受咨询、办理领购申请表、进行初审等事宜。各申请受理机构的地址、电话,请注意当地有关报刊等新闻媒介资讯,亦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人事厅,或有关中央部委的人事主管部门咨询。
  3、自2001年12月17日起,各受理机构将具体提供有关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有关资料。申请人可以从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表》,或继续使用2000年版的《申请表》。
  4、申请者应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按《申请表》中的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人所属单位(大学和科研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2)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
  (3)其他要求的材料
  (4)申请德国DAAD项目的人员需按项目要求提交外文材料。
  5、申请者向受理机构缴验各种材料一式六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6、受理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0日。
  7、申请者须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五、评审和录取
  1、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备,表格填写是否工整、准确、完整等。
  2、受理机构于2002年3月20日前将经初审合格的材料(每位申请者一式五份)报送留学基金委。
  3、留学基金委对初审合格者的材料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留学基金委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后确定初步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批准。
  4、留学基金委计划于2002年7月通过其网站、《神州学人》杂志和有关媒体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并通过各受理机构向被录取人员发《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等。
  5、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到2004年底有效。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签约派出
  1、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2、被录取的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留学期限、按期回国工作至少两年等的规定内容。
  3、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留学人员应有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
  4、根据协议的要求,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应按留学基金委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办理交存保证金事宜。保证金金额根据留学人员单位所在地区、留学人员的类别、留学期限和前往留学的国别确定,金额标准一至四万元不等。出国期限为三个月的留学人员免交保证金。
  5、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留学基金委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留学人员本人。
  6、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留学基金委偿还相应的出国留学费用并支付规定的违约金。对按规定须赔偿全部留学费用的人员,其出国前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本人;同时,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须另赔偿和支付全部资助费用的不足部分及违约金。如不按规定赔偿,本人或其经济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其他
  1、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根据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2、获得国家出国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通过其网站公布2002年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2002年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时间安排和有关内容。
  
附:200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标准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的说明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合格条件: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详见以下说明),或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曾在同一语言国家(近10年内)留学或工作一年以上。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非通用语种培训者,亦可申报(须附培训证书复印件)。
  (二)参加2000年或2001年WSK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2002年国家出国留学基金。
  1、外语水平合格:
  -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听力18分以上(含18分),口试成绩3分以上(含3分)
  -日/俄语总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
  -德语总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法语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2、外语申报条件:
  -英语(PETS5)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日语/俄语总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德语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
  -法语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3、外语培训标准:
  -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以下
  -日/俄/德/法语总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培训期限:一学期或一学年
  外语口试标准: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以上(含55分),听力/口试任意一项未达标
  (三)未参加过外语考试,但派出单位重点推荐者也可以申报。如被录取,则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的语言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规定的WSK、PETS5考试达到合格标准方可派出。
  二、外语培训安排及教育部指定的外语培训部联系电话/培训语种
  为满足各方面外语培训的要求,教育部指定的外语培训单位(简称“出国培训部”)可提供相应的培训服务。凡外语水平未合格人员可在申请时注明意向培训/口试地点,留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予以安排。英语口试地点安排在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凡口试未达标人员须按规定参加外语培训,培训地点一般为口试所在培训部。各出国培训部联系电话及培训语种如下:
  1、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国培训部(010-82303540);
  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
  2、北京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10-68916498);
  培训语种:英语
  3、上海外国语大学出国培训部(021-65318816);
  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俄语
  4、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021-65982702);
  培训语种:德语
  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出国培训部(020-86627595转2315);
  培训语种:英语、法语、德语
  6、中山大学外语学院英语培训中心(020-84113240);
  培训语种:英语
  7、西安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9-5309440);
  培训语种:英语
  8、东北师范大学留日预备学校(0431-5695251);
  培训语种:日语
  9、大连外国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411-2803121转6355);
  培训语种:日语
  10、四川大学出国培训部(028-5405432);
  培训语种:英语、德语、俄语
  11、四川外语学院出国培训部(023-65345262);
  培训语种:英语
  
附:2002年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根据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需要,2002年拟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为:
  (1)自然科学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计算数学
  理论物理学        凝聚态物理学      空间物理学
  天体物理学        固体地球物理学     等离子体物理学
  低维材料物理学      光谱学与量子信息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科学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分析化学         胶体与界面化学     自然地理学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构造地质学        海洋地质学       水文学与水资源
  植物发育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生物技术         生物医学光子学     生物信息学
  动物学          植物学         遗传学
  生态学          大气科学        统计科学
  功能基因组学       网络计算与智能计算   自然灾害形成过程与预测
  空间化学
  (2) 工程技术
  流体力学         固体力学        工程力学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学与材料加工     核材料循环与材料微米纳米科学与技术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矿产普查与勘探矿物加工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采矿工程        粉末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传动及相关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光学工程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高电压技术       输变电工程与电力技术经济
  核能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物理电子学
  密码学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水声工程         激光技术        光电技术及系统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机器人及机电一体化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计算机系统结构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结构工程
  建筑设计与信息系统    城市规划与设计     水工结构
  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    桥梁与隧道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道路与铁路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车辆工程        导航、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运载器测控和遥感信息传输
  航天雷达与通信系统    环境工程        包装工程
  防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安全技术与工程     传感技术
  网络信息安全与信息对抗  虚拟技术与远程教育   节能高新技术
  高效安全洁净核能     工程可持续发展与低成本绿色制造
  (3) 医学
  病理学病毒学神经生物学
  免疫学分子医学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生物医学工程       外科学(肝胆、胸心、心血管、口腔颌面、器官移植、神经外科)
  内科学(呼吸、消化、血液、心血管、内分泌、传染)
  肿瘤学          口腔修复学       耳鼻喉科学
  儿科学          生药学         药物化学
  药理学          临床药理学       药剂学
  海洋药物         野战外科学       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麻醉品(毒品)药理分析 生物制药
  组织工程
  (4)农、林、牧科学
  作物遗传育种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蔬菜学
  土壤学          农药学         昆虫与害虫防治
  茶学           果树学         植物生理生化
  植物病理学        基础兽医学       动物遗传育种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草业科学        水产养殖学
  旱作农业         荒漠化防治       森林培育和经营管理
  生态农业         动物繁殖与胚胎工程
  (5)人文、社会科学
  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    科学技术哲学      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文学批评         近代经济史       北美史
  日本史          西欧史         教育学
  考古实验与技术      立法学、法社会学    商法学
  经济、劳动、环境、科技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禁、缉毒普法教育
  国际法学         国际政治        行政学
  农村社会学社会政策研究社区研究
  户籍制度比较研究人口与发展研究     流动人口研究
  考试制度对比研究     民族学         新闻事业宏观管理研究
  世贸组织相关问题研究   亚太经合组织相关问题研究
  (6)经济、管理科学
  企业经营管理研究     企业制度研究      工商管理
  工业心理学        经济信息管理      工业布局研究
  工业发展理论研究     农村经济组织与制度研究 投资与市场理论研究
  (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宏观经济学     生态经济学理论
  商业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理论研究   技术经济学理论研究
  发展经济学        经济模式研究      国际贸易
  对外经济贸易研究     财政学研究       (国际)金融学研究
  世界经济         国际财会        世界经济统计与分析研究
  经济一体化研究      美国政治、经济研究   日本政治、经济研究
  保险学          审计学         科学技术管理
  电子商务         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公共(行政)管理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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