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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的决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05 生效日期: 2001-12-05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粤府[2001]8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继续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的决议
  (2001年9月28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同意省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自1996年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来,经过5年的努力,议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老区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省人民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扶持老区建设的意见是可行的。
  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办理扶持老区发展经济议案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扶持老区发展经济的任务仍很艰巨。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扶持老区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重点扶持老区发展经济,把老区脱贫奔康列入当地的扶贫开发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增加老区群众收入,逐乡逐村地解决老区脱贫问题。继续加大对扶持老区的投入,除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外,各市、县财政也要作出安排,要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有重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交通、电力、水利、教育、卫生、邮电等有关部门要继续扶持老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要进一步做好边远分散老区村庄的搬迁工作,省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项资金,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从根本上改善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要继续加强老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和教育老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为实现小康和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第24、25、37、73、91、111、123、125号),1996年开始实施,2000年到期。2000年10月,省政府派员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潮州、揭阳等市检查验收。广州、珠海、汕头、韶关、东莞、中山、云浮等市向省政府报送了专题报告。省政府认为,5年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支持监督下,经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议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建议如期结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议案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党政重视,摆上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很重视议案的实施工作,把加快老区经济发展作为实现共同富裕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的决议的通知》(粤府办[1994]71号)和《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经济议案办理方案的总体规划的通知》(粤府办[1996]9号),明确任务、目标和措施。省还两次召开全省老区工作会议,部署议案办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许多市、县的党政领导亲自到贫困老区调查研究,针对一些难度大的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为老区解决了一大批发展经济和“五难”问题(即行路难、照明难、饮水准、上学难、看病难)。“八七”扶贫攻坚战和“扶贫两大会战”,实行每个领导挂一个镇、抓一个村、扶一条龙(龙头企业)、带一户贫困户的责任制,广泛开展“千干扶千户”、“百局扶百村”活动,加大了对老区的扶持力度。各级老区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议案实施,做好扶持规划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各级老促会积极献计献策,为老区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一是发挥老区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扶持发展果、茶、烟、反季节蔬菜等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业。大力推广“公司十基地十农户”的模式,推动老区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形成了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名优特产商品生产基地和支柱产业,辐射带动千家万户。二是扶持发展以资源深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企业,实行“资源+科技+市场”的经营方向,发展了一批效益好的农、林产品加工业。同时发挥山区水电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扶持兴办小水电站。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地区大力扶持老区改善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大力发展“三资”企业和第三产业。全省共扶持老区兴办工矿企业2766家,兴办第三产业2978家,兴建小水电站741宗,装机29.98万多千瓦,扶持种果18.5万公顷,种茶、烟、菜等经济作物30.6万公顷,水产养殖8.4万公顷,造林33.5万公顷,有力地推动了老区的经济发展。
  (三)努力提高科技水平。各地采取措施,健全乡镇农科站,加强农科站对老区的辐射指导。目前全省有老区的乡镇均有一个农科站。1996年至2000年,全省共培养了38832名老区定向大中专学生。这些定向生,由老建办支付学费,毕业后回原籍老区工作。许多市、县积极举办老区科技培训班,请科技人员巡回到有老区的乡镇讲授各种种养技术,帮助农户掌握一门实用技术。5年来全省参加培训班的老区群众55.9万人次。不少部门向老区送书刊,方便老区群众学科技,仅河源市5年来就向老区送书刊11.6万册。通过扶持,提高了老区群众的科技水平,许多群众运用学到的技术发展种养业,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四)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投入扶持老区的资金共131.56亿元(不含银行贷款),相当于1979年到1995年16年总和的2.57倍,其中,省财政安排议案专项资金8700万元。全省有关部门投入扶持老区的资金达115亿多元。其中交通部门投入26亿元,扶持修建治区公路3.1万多公里;电力部门投入17.7亿元,扶持新建和改造老区供电线路16万公里,扶持1958个老区村通电,解决了48万人的照明难;电信部门投入16.8亿元,扶持修建老区通讯线路8.6万皮长公里,实现了村村通电话;水利部门投入17.9亿元,扶持修建老区水利工程13541宗,受益59.7万多公顷;教育部门投入20.2亿元,修建老区校舍374.9万平方米,扶持417个有老区的行政村新建小学;卫生部门投入4.3亿多元,修建老区卫生院房舍77.8万平方米,扶持828个有老区的行政村新建卫生站或医疗点;民政、农业、科技等部门共投入12.1亿多元,扶持老区兴办福利事业,发展农科技术。各地还积极发动社会和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捐资,发展老区的教育、卫生、交通、饮水等事业。仅大埔县几年来就收到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捐资3.5亿多元人民币,投入老区事业的建设。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老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改善了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老区的经济发展。
  (五)扶持边远分散老区村庄搬迁,探索解决“五难”问题的新路子。全省有2000多个边远分散老区村庄,居住着4万多户,21万多人。这些村在处在高山顶上或山窝窝里,人口少,远离中心区,贫穷落后,“五难”问题突出。为扶持这些村庄解决“五难”和今后的发展问题,从1997年至1999年,省组织开展了边远分散老区村庄搬迁的试点工作,采取“离乡不离土”、就地就近的安置办法,把这些村在搬迁到本行政村或本镇的中心区建房居住,仍回原地耕作,少数安置地有耕地的,不回原地耕作,从根本上解决其行路难、照明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省、市、县都拨出资金,补助搬迁农户建房,当地乡镇、行政村调整划给建房用地,并减免各项收费。3年来,全省共扶持了138个村庄、2296户、11625人搬迁,得到这些村庄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拥护。

 

  二、实施议案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老区经济快速发展。2000年全省老区的工农业总产值2058.78亿元,比1995年的799.58亿元增长1.57倍,年平均增长20.8%,超过了议案办理方案总体规划提出的工农业总产值年递增15%的目标。老区群众收入也有较大的提高,珠江三角洲和汕头、惠州、肇庆等部分市、县的老区人民已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
  (二)基本解决了老区三个层次的脱贫问题。5年来,全省扶持173个有老区的乡镇实现机动财力30万元以上,全省有老区的乡镇全部实现脱贫;扶持3954个有老区的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有老区的行政村脱贫率达到96%;扶持5866个老区自然村的186万多人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基本解决了全省老区群众的温饱脱贫问题。
  (三)基本解决了老区的“五难”问题。这5年是解决老区“五难”问题最多的时期。经过去年“扶贫两大会战”,有老区的行政村已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超过议案办理方案总体规划提出98%通公路的目标。有老区的行政村已全部通电话。到2000年底,全省老区自然村的通电率达到99%,比议案办理方案总体规划提出的指标超出1个百分点。5年来扶持2228个老区村庄修建饮水工程,使132.1万老区人民的饮水状况得到改善。全省99%有老区的乡镇已办有初级以上中学,99.6%有老区的行政村已办有小学,实现了“普九”义务教育,老区学生上学难问题已基本解决。97%有老区的行政村设有卫生站或医疗点,基本解决了老区群众的看病难问题。
  (四)老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大大加强。各地在抓好老区经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使“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有老区的乡镇实现了镇镇有文化室、电影院,有老区的行政村全部通广播电视,老区自然村的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各地修复了一批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活动旧址和烈士纪念建筑物,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弘扬光荣革命传统教育,坚决打击“黄、赌、毒”,破除封建迷信,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成了老区人民的自觉行动。通过抓基层组织建设和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老区的基层组织得到加强;选举任用了一大批群众信赖、德才兼备的村干部,成为老区治穷致富的核心。

  三、当前老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老区多数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区和沿海,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制约,当前仍是我省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经济仍较脆弱。这几年老区的经济是在低起点的基础上发展的,大多数老区经济结构单一,集体经济基础差,群众生活水平偏低。据统计,2000年全省还有469个有老区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未达3万元,还有不少“空壳”村;全省老区还有30万人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下。
  (二)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虽然去年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机动车,但标准仍然比较低,多是沙土路。有393个老区自然村未通电,10.8万多人的照明和生产用电未解决。老区学校仍有少部分是泥砖房、危房,教学设备残旧。一部分老区仍存在饮水难问题,主要分布在雷州半岛、粤北贫困山区及沿海水质型缺水的地区。许多老区乡村的水利设施由于缺乏资金维修,现在失效多,隐患多。还有276个有老区的行政村未有卫生站或医疗点,当地群众仍存在看病难问题。
  (三)群众的科技文化水平仍然较低。经过几年扶持,老区的科技水平虽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落后。许多老区群众未掌握一门实用技术,许多新科技未辐射到老区。部分群众靠传统方法生产,靠天吃饭。许多老区群众市场经济观念淡薄。群众科技文化水平落后,是制约老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今后扶持老区的意见
  全省评划定二战、抗战、解放战争三个时期的革命老区村庄(自然村)50769个,现有总人口2300多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分布在126个市、县、区,1364个乡镇(其中776个评划为老区乡镇),10843个行政村。老区的总面积约占全省的一半。老区在战争年代为革命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没有老区就没有中国革命的胜利,就没有新中国。加快老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改变其落后的状况,使老区人民尽快富裕起来,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需要,也是我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在“十五”期间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内,我省要把扶持老区建设作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一)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扶持老区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抓好。主要领导要经常到老区调查研究,制订扶持老区发展的措施;对一些难度大的问题,领导要亲自抓。继续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老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行单位、领导干部挂扶责任制,调动各方面力量扶持老区建设。
  (二)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扶持老区的投入。“十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增加扶持老区专项资金投入,扶持老区加快发展步伐。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8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扶持老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部门要继续扶持老区完善公路建设,进一步改善老区的交通环境;电力部门要扶持人口较多的老区自然村通电,逐步解决其照明难问题;水利部门要继续扶持老区的水利设施建设,逐步解决老区水利设施的安全隐患和失效问题;要继续扶持解决老区村的饮水难问题;教育部门要扶持老区逐步解决改造学校危房、教学设备残旧问题,保证老区的儿童入学率和贫困子弟不失学;卫生部门要继续扶持未有卫生站或医疗点的有老区的行政村逐步建立卫生站或医疗点,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四)继续重点扶持发展经济,加快老区脱贫奔康步伐。要充分发挥老区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扶持老区确立主导产业和建立一批商品生产基地,形成有规模的特色产业。各级政府要将扶持老区脱贫奔康列入当地的扶贫开发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增加老区群众的收入,逐乡逐村地解决老区的脱贫问题。
  (五)继续加强老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十五”期间,以全面建设老区小康社会为目标,继续引导和教育老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为实现小康和现代化而努力奋斗。要在老区继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文明户活动。加大扶持老区发展科技的力度,促进老区科技水平的提高。继续打击“黄、赌、毒”,破除封建迷信,净化老区的社会风气。继续加强老区的基层组织建设,使村委会真正成为老区奔康的领导核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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