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1 生效日期: 2001-09-21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深地税发[2001]740号
 为落实依法治国方针,严格依法行政,适应我国加入WTO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府[1999]147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对1999年12月31日前由我局制定并负责执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审查结果,决定废止《关于审批企业自印发票有关问题和启用各种发票申请表、证明书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号)等12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的文件不再继续执行。现将被废止的文件公布如下:
  1.关于外汇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税发[1994]23号)
  2.关于审批企业自印发票有关问题和启用各种发票申请表、证明书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号)
  3.关于启用深圳市机动车辆洗车收费定额发票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113号)
  4.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02号
  5.关于重申明确所属分局现行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12号)
  6.关于收取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385号)
  7.关于印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目录》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417号)
  8.关于逾期申报纳税违章处罚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1995]470号)
  9.印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款征收、划解、提退、结存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地税发[1996]21号)
  10.关于停止代征文化发展专用资金的通知(深地税发[1996]99号)
  11.关于严格控制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的通知(深地税发[1996]128号)
  12.关于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1997]670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