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深办[2001]44号
为搞好我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公共行政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幼军(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德成(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刘涛(市委副书记)
成 员:李意珍(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许宗衡(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张余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爱民(市政府秘书长)、唐杰(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安仁(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杨进军(市体改办主任)、李华楠(市法制局局长)
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公共行政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安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光明、全汉基、李显平、温颂明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