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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深圳梅观高速公路华为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7 生效日期: 2001-04-27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粤费[2001]8号

深圳市物价局、运输局:
  《关于深圳市梅观高速公路华为匝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的请示》(深运[2000]31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的批示(粤办函[2001]6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为匝道收费站执行梅观高速公路的车辆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具体分类标准及系数见附表1。

  二、同意华为匝道收费站执行梅观高速公路的费率,即标准车为每公里0.6元。该站至其他出口的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2。
  以上规定自华为匝道建成通车之日起执行,请通知收费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票据。

附表一:
  深圳梅观高速公路车型分类表
  (米)  (米)  ·公里)
  货车.摩托车
  货车.小型客车
  中型货车
  车.大型货车.大型拖(挂)
  车.20英尺集装箱车
  40英尺集装箱车
  附表二:
  华为立交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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