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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办好“广州,您好”专栏节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27 生效日期: 1999-07-27
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及时宣传政府的政策和规章,反映市政府各部门的工程进程,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府与市民的沟通与联系,市政府办公厅与广东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制作了“广州,您好”专栏节目。该节目于1999年8月2日正式启播,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7:20-7:40播出。为了办好“广州,您好”专栏节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该专栏节目的主要内容:
  (一)市政计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重大政策;
  (二)广州市当前的重点工作及工作进程。
  (三)政府各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
  (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新成就;
  (五)广州社会热点问题追踪;
  (六)反映政府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广州、您好”专栏节目的意义和作用。办好这个节目,是政府充分运用舆论阵地,强化政府对新闻舆论的引导,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把握大局,积极宣传市政府和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都必须充分利用这个节目,及时进行宣传。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通联工作,名单、联系电话(传呼机、手机)、传真号码于8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
  联系人:欧阳永晟、徐桂林;
  联系地址:广州府前路1号市府大府1号楼316室;
  联系电话:83123137、83123237;
  传真号码:83123537。

  四、“广州,您好”节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负责。为了方便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新闻处派员进行专题采访时,将出具《关于支持协助“广州,您好”节目采访的函》,请各单位予以协助和配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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