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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31 生效日期: 2002-08-31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九江市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年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的重点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2002年度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02)22号)要求,下半年,将结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了以优良的旅游市场秩序、崭新的旅游形象笑纳八方来客,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办发(2002)3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2年度复核标准》为目标,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为手段,坚持标本兼治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与加强建章立制相结合,集中时间和力量,重点打击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活动,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的满意程度,树立安全有序的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为实现'九江在江西率先崛起'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加强我市对专项整治和复核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九江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静
  副组长:曹泽纯、黄兰、张家鉴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庐山管理局、星子县政府、湖口县政府、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九江县政府、市经贸委、市劳动局、九江港务局、市执法局、九江铁路车务段、九江日报社、市广电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技监局、市电信局、市商业局、市宗教局、市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三、部门责任
  根据国办发(2002)38号文件的规定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002年度复核标准》(以下简称复核标准),现将有关部门的主要责任明确如下:
  (一)市旅游局主要是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中介非法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查处。
  (二)市公安局主要是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财骗钱、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和'伴游'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的治安管理。
  (三)市委宣传部主要协调宣传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市工商局主要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私授私收回扣、制假售假和乱设摊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
  (五)市交通局和市交警支队主要开展对旅游车辆经营、运营中危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黑车'的查处。
  (六)市技术监督局主要是采取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质量欺诈和强制检验的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七)市卫生局、市执法局主要是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检查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八)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宗教局和庐山管理局、各县区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整治所属景区(点)及周边环境,坚决查禁从事封建迷信或有损国家形象的违法活动,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危害景区(点)秩序的违法行为,取缔旅游景区(点)的各种非法摊点。
  (九)市物价局主要是打击旅游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十)市编办主要是负责落实社会导游管理机构编制事宜。
  (十一)市劳动局主要是与市旅游局联合出台有关落实导游报酬机制的措施。
  (十二)市财政局主要是负责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经费的落实。

  四、专项整治'三大战役'
  (一)整治打击'黑车'工作实施方案
  1、范围与重点
  (1)未经旅游、交通运管部门批准的从事旅游营运的汽车;
  (2)旅游定点车队的旅游营运车辆未经省、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备案,没有旅游汽车的标志牌和相关标识;
  (3)旅游营运车辆和司乘人员证照不全,无安全规范,有收受小费、欺客宰客等不正当行为;
  (4)旅行社无用车档案和相关的用车制度;
  (5)旅游经营单位租用非旅游定点车队的车辆;
  (6)旅游经营单位租用非本市的旅游车辆、甚至外地社会车辆。
  2、时间、方法与步骤
  整治打击'黑车'工作于9月份全面展开,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自发文起至9月5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建立和健全用车档案和制度,并认真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为检查处罚阶段,时间从9月6日至9月20日。市检查整治人员将分别赴旅游定点车队、旅行社、旅游景区、景点和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视情节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取消'旅游定点车队'资格等处罚。
  第三阶段为整治提高阶段,时间从9月21日至9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整改措施。
  3、组织领导
  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整治打击'黑车'工作小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协同,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运管处。
  (二)整治打击'黑导'工作实施方案
  1、范围与重点
  ⑴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没有佩戴导游证;
  ⑵无证上岗非法从事导游活动;
  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无旅行社任务派遣书;
  ⑷擅自变更团队行程计划,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索要小费和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
  ⑸导游无计分卡(IC卡)上岗;
  ⑹未通过导游资格年审培训。
  2、时间、方法与步骤
  整治打击工作于9月份全面展开,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自发文起至9月5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照检查并认真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为检查处罚阶段,时间从9月6日至20日。市检查整治工作人员将分别赴旅游景区(点)、车站、机场等地进行检查,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和《九江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行政执法。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受检旅行社对违规导游人员进行教育,提出整改措施,市旅游局对这次整顿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导游管理体系,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我市导游市场。
  3、组织领导
  在市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整治打击'黑导'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由市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新闻等单位参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
  (三)整治打击'黑社'工作实施方案
  1、范围与重点
  全市旅行社及其'分社'和门市部(包括营业部)、'黑社'。
  ⑴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旅行社私设门市部、办事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经营权;清理不符合设立条件、证照不齐全、未经备案、超范围经营的门市部;
  ⑵整治旅行社'零团费'和'负团费',即以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参与竞销的旅行社;
  ⑶清理旅行社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旅行社超出经营范围进行广告宣传,查处旅行社使用模糊、不确定广告用语故意误导、欺骗旅游者和公众;
  ⑷协助查处旅行社使用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用于旅游营运的'黑车'、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及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的'无证导游';查处旅行社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
  ⑸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包括:国内社经营入境游业务和出境游业务;无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社经营出境游业务;超越国务院批准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出境游业务;查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中介机构非法经营出境游业务,社会闲散人员拉帮结伙私揽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时间、方法与步骤
  整顿方法:采取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处理投诉与查处案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整顿时间:9月1日-9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⑴检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
  由市旅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协同作战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旅游局和工商局、公安局负责查'黑社'非法办事处、门市部及超范围经营;
  交通局负责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
  物价局负责查处宰客和超低价不正当竞争行为、'零团费'和'负团费';
  ⑵处理阶段(9月11日-20日)
  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有关渠道进行曝光,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⑶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违规单位对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落实。检查组将结合'黄金周'对各违规单位进行复查。
  3、组织领导
  在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复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整治'黑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市旅游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参加。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企管科。

  五、有关要求
  ㈠统一认识,强化领导。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是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要求,是今年全国旅游行业的中心工作,国家旅游局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这次开展的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是在6月24日国务院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会议上确定的今年下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开展这一活动,既是旅游市场现实的呼唤,更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省旅游局将在10月底前进行检查,国家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在11月份进行重点抽查。三次整改不到位的城市,将停止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直至取消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命名。我们必须站在净化旅游市场、塑造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实现率先崛起目标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9月初,将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新闻媒体要参与整个活动过程,9、10月份要形成宣传报道高潮,大力造势;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实施有效调度。各有关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㈡明确职责,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宽、难度较大的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明确指出,专项整治工作必须贯彻'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已经明确,专项整治活动'三大战役'的实施方案已经出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㈢严格执法,务求实效。要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加大对旅游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形成旅游市场打假打非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发挥游客、市民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动整顿规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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