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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市建设局2002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6 生效日期: 2002-08-16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2]41号

浔阳区、庐山区人民政府,九江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市建设局《2002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二年八月十六日


2002年九江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建设局
  (二OO二年八月十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九江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继续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完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功能,为我市的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2002年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总体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02年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服务改革开放、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广大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公安和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建管并重,标本兼治。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市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中心,促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同时把近期措施和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治本上下功夫,努力实现交通管理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从而达到增强市民交通法律意识,推动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全面、持续、均衡地发展的目的,为九江在江西的率先崛起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有序开展,成立九江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彭泽洲同志担任组长,副秘书长裴木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邓世南、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张世禹、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国强、市建设局副局长曹俊良、市规划办主任张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宗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教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宗吉兼任,负责对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构筑起社会化的道路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模型架,提高道路基础设施的标准,提高城市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提高市民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管理(三等)和合格管理(四等)。2003年3月前,九江市区要在确保三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力争进入二等管理水平。

  四、评价工作
  2002年评价工作将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等六个方面进行,以公安部、建设部2002年版《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两部分。评价结果将同时考虑工作发展和效果。各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指标值详见公安部、建设部颁发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及《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五、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按照公安部、建设部联发的公通字(2002)15号文件精神,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同作战,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一)宣传部与文明办要将'畅通工程'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指导,并把它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文明社区的主要内容和评比条件。各宣传、新闻部门要紧密配合,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文明交通和'畅通工程'的宣传教育和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要对本单位驾驶员加强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和遵守交通法规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畅通工程'的主力军作用,深入调研,做好长期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提高管理手段的科技含量;科学组织交通,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更新观念,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提高服务意识,改革勤务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规范违章处理程序,研究城市交通事故预防对策,提高事故处理办案质量;加大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设管理部门要把城市交通规划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规范,合理布局,充分听取公安交管部门的意见,做好区域交通详细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道路、停车场及配套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步伐,配合交管部门做好路口改造渠化和港湾式公交站台的改造,确保公交优先地位,充分发挥大公交优势。
  (四)执法、交通、工商、交警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坚决取
  缔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和违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挖掘道路、乱设停车场(站),乱设(贴、写)广告、占道修车和洗车等行为,还路于交通;加大公交投入,科学调整和设置公交、出租车停靠点,开展辟新线路;整顿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由客运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配合,严厉打击非法客运,减少城区交通压力,解决交通秩序,客运秩序混乱问题。
  (五)教委要将文明交通和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增强中、小学交通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居委会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社区'活动,探索新形势下群众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

  六、实施步骤
  市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2年8月13日到8月30日。主要做好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分工、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8月13日,以政府名义召开中型规模的'畅通工程'启动仪式,并举行签名活动。宣传阶段,要在电视台、九江日报、浔阳晚报等新闻媒体无偿播放和刊登交通管理公益广告,并悬挂宣传条幅、标语。9月1日前编篡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课本;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市区各居委会的综合目标考评之中,街道黑板报、宣传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知识。(二)实施阶段。时间自2002年8月13日至2003年3月底。主要做好完善设施,调整交通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目标考核,集中力量组织攻坚,切实解决好影响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达到预定的目标。
  在交通安全设施方面:长虹大道的设施建设,在8月底完成长虹大道中央是否实施绿化隔离设施的讨论,;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公交站点的建设,确保公交客运车辆在市区不随意乱停乱放;10月底以前完成市区咪表刷卡收费停车的建设,规范机动车的停放,并恢复大中大地下停车场和火车站地下停车场的使用;8月度前完成市区八角石和火车站地段两块大型电子可变显示屏的建设;在9月底以前完成南门口、环城东路、二轻局路口和西一路路口的信号灯建设;在12月底以前对市区道路的标志、标线进行一次全面合理的规划;
  在交通组织管理方面:8月底前完成浔阳路单向行驶的改向(由西向东单向行驶),将庐山路、十里大道等路段的建材经营行业统一归入华东装饰市场,9月底完成;10月底前将在三中大门改在市工商局对面出入,减少天鹅戏水路段的压力;在迎接国检前对市区所有路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夜间车辆行驶的安全;加大对北司路、庾亮南路、三里街、姚家洼、塔岭北路的综合治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还路于民,要切实解决市区营运车辆随意停车载客、超速行驶、抢行猛拐等严重违章行为,确保市区客运车辆运行有序。(三)总结评比阶段。时间为2003年2月28日。主要做好巩固成效,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等工作。先由'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织自评,然后报省厅交警总队组织专家评价。

  七、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对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与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其深远影响,将'畅通工程'工作上升到促进城市发展、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高度来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扩大开放、发展经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从而推动'畅通工程'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好市区的环境,确保道路畅通。
  3、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于不重视创建工作,导致影响创建工作进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部门,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责任和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
  4、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宣传作用,加大'畅通工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督促新闻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大造舆论,大造声势,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范围,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5、要加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完善交通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使城市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展。
  6、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提供执法保障,要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畅通工程畅通工程领导小组2002年市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实行单位领导分工责任表》的要求,分工落实,依法严格管理,杜绝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和'三乱'行为的发生,做到管理出秩序、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正气,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附:九江市人民政府畅通工程领导小组2002年市区实施畅通工程工作实行单位领导分工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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