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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江西省交通稽查征费局南昌分局征收营运车辆税收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18 生效日期: 2002-06-18
发布部门: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加强营运车辆税收征管,经南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2年6月24日始,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委托江西省交通稽查征费局南昌分局征收营运车辆税收,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委托代征范围:
  在南昌市(含四县)范围内,凡利用车辆从事运输活动,取得运输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城市客运出租车及经主管地税部门认定,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暂不委托征收)。

  二、委托代征时期:
  属于委托代征范围的纳税人,其2002年1月1日以后应纳代征税款,在相关交通稽查征费部门缴纳。

  三、委托代征税种及征收标准:

  四、委托代征的纳税申报及办证事宜:
  (1)纳税申报程序:纳税申报期间,到委托代征部门缴纳代征税款的纳税人,须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手册及其他相关资料;从事临时车辆营运的纳税人,须依据有关证明填报纳税申报表,并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2)发票领购:到代征部门缴纳代征税款的纳税人,经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后,持《发票购买薄》到其所在地交通稽查征费所领购。从事临时车辆营运的纳税人,持有关证明,缴清税款后,到居住地交通稽查征费所开具发票。
  对2001年1月1日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到委托代征部门缴纳代征税款;对未办理税务登记且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到委托代征部门缴纳代征税款。逾期未办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进行处罚。

  五、委托代征地点:
  (1)在东湖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东湖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熊玉凤电话:8508389 13807099918地址:洪都北大道289号
  (2)在西湖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西湖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肖彬电话:6527719 13970023666地址:桃苑小区独一处酒家前300米
  (3)在郊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郊区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黄诚电话:6533881 13007233999地址:桃苑小区独一处酒家前300米
  (4)在青云谱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青云谱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胡存迪电话:5208854 13907081818地址:三店西路185号南昌锁厂内
  (5)在南昌县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南昌县交通稽查征费所或罗家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南昌县所联系人:张文生电话:5712093 13907917788地址:莲西路口罗家所联系人:张长泊电话:8391344 13907009228地址:南钢中路87号
  (6)在新建县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新建县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胡誉兰电话:3751504 13006201899地址:解放路龙珠小区
  (7)在湾里区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湾里区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程应桃电话:3760130 13707080966地址:招贤路223号
  (8)在安义县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安义县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刘明华电话:3422894 13807058586地址:文峰路356号
  (9)在进贤县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进贤县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焦晓焰电话:5663554 13970089378地址:进贤大道加油站旁(10)在南昌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直属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联系人:姚萍电话:8636266 13907912559地址:南昌市出租汽车公司院内
  (11)在高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涉外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到机构所在地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12)未办税务登记证的利用车辆从事临时营运的纳税人,到纳税人居住所在地交通稽查征费所缴纳委托代征的地方各税。

  六、征纳双方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营运车辆税收征管工作的要求,共同维护正常的征缴秩序。
  特此通告

南昌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二年六月十八日
  营运车辆税款征收核定表(月)
  市区  县城及以下  市区  县城及以下(含湾里)
  营业税3%  个人所  城建税7%  教育费  营业税3%  个人所  城建税  教育费
  得税2%  附加3%  得税2%  县城5%  县以下1%  附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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