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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五大连池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25 生效日期: 2003-05-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黑价经字(2003)85号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黑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五大连池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黑市价字[2002]4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五大连池风景区门票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一、南饮泉景区:每人次每张5元,游览内容包括南洗泉等。

  二、北饮泉景区:每人次每张15元,游览内容包括药泉湖、瀑布、仿古亭、牌楼等。

  三、黑龙山景区:每人次每张40元,游览内容包括火山口、火山森林、石海、仙女洞、水莲洞等。

  四、冰洞、雪洞:每人次每张各10元,游览内容包括水晶宫、冰雕、白龙洞、雪雕等。
  以上批复自2003年5月1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前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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