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赣府字(2001)3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经贸委、省轻工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计办(2001)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快我省造纸工业的发展,推动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妥善解决工业用木材的供需矛盾,各地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规划和建设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促进林业和造纸工业的协调发展。各设区市要将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报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计办(2001)141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