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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7 生效日期: 2001-08-27
发布部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01]4号),根据中组部、国家经贸委《"十五"期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国经贸培训[2001]748号)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的精神,按照评估制度化建设的需要,决定对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进行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贯彻评优扶强原则;严格标准,以评估促建设,尽快提高培训中心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培训中心的功能与作用。坚持面向企业、为企业服务的培训方向,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作为第一要务。 
  二、评估目的 
  (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出整改方案,积极推动培训中心高质量地完成以工商管理培训、工商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和中方国有股权代表职业资格培训为重点的各项培训任务。 
  (二)理顺培训中心的隶属关系,深化教学与培训工作改革,按照企业化改革的方式构建培训中心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三)按照扶优扶强、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的原则,评出一批能起带头、骨干作用的优秀培训中心,推动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网络建设。 
  三、评估标准与成绩 
  (一)以《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评估指标体系》为评估标准。 
  (二)评估成绩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评估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自评阶段。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今年9月底,为各培训中心自评阶段。自评报告内容包括对指标体系自评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措施等,并附本中心基本情况表。自评结束后,各培训中心应将自评结果报送省区市经贸委(经委)或有关主管部门。 
  (二)初评阶段。9-10月,各有关省区市经贸委(经委)或有关主管部门对所属培训中心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后,于10月底之前报国家经贸委。 
  (三)复评阶段。11-12月,国家经贸委培训司汇总各培训中心初评报告,委托评估小组进行复评并实地抽查。评估小组提交复评总报告。 
  (四)年底前,国家经贸委审议复评总报告后印发有关单位。 
  五、组织领导与要求 
  (一)评估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统一领导,并由培训司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小组,具体开展评估工作。 
  (二)有关省区市经贸委(经委)和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国家经贸委序列培训中心的评估工作,在被评中心自评基础上进行初评。 
  (三)有关省区市经贸委(经委)和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分管副主任负责评估工作,日常工作由培训处(人教处、人培处)担任;各培训中心主任负责本单位自评工作。 
  (四)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印发的评估标准办法和程序按计划完成评估工作,严禁降低标准,杜绝放任自流等现象。 
  国家经贸委培训司联系人:王新新、苏桃 
  电话:63193434; 63193435,传真:63193428 
  附件: 
  一、评估小组成员名单 
  二、评估范围 
  三、培训中心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略) 
 
  附件一: 
 
 
评估小组成员名单 
 
  廖世昌 四川联合高等职业学院 院长 教授 
  晏肇云 上海现代企业经济法律培训中心 主任 研究员 
  赵中岳 中国北方长春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副主任 教授 
  樊 为 中国企业管理武汉培训中心 副主任 教授 
  章翼霄 长沙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书记 高级经济师 
  贾 成 中国企业管理广州培训中心 副主任 博士 副教授 
  邵建福 厦门涉外经济管理培训中心 主任 高级讲师 
  施友成 江苏省经贸委培训处 处 长 
  李红路 哈尔滨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主任 教授 
  马庆发 华东师大教育科学院 副院长 教授 
  附件二: 
 
 
评 估 范 围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培训中心共36家,分别是:国家经贸委经济干部培训中心、中国工业经济管理研修中心、中国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天津企业管理培训中心、河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长春北方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哈尔滨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上海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中国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安徽管理发展中心、厦门涉外经济管理培训中心、庐山干部培训中心、中国企业管理武汉培训中心、长沙企业管理培训中心、中国企业管理广州培训中心、佛山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中国企业管理成都培训中心、中国设备管理培训中心、兰州企业管理培训中心、深圳南方管理培训中心、天津中德现代工业技术培训中心、国家经贸委昆明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青岛)培训中心、北京技术交流中心、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干部培训中心、辽宁企业经理人才培训中心、国家石化局青岛培训中心、山东潍坊培训中心、国内贸易局华印培训服务中心、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企业管理海峡培训中心、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大连企业管理测评培训中心、沈阳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中国综合运输管理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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