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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建设局关于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19 生效日期: 2000-06-19
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九府办发[2000]25号

浔阳区、庐山区政府,九江开发区,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公安局、建设局关于《九江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0年六月十九日 九江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公安部、建设部'2.20'电话会议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治理经济环境的号召,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2000年江西省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九江市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充分发挥公安和建设部门职能作用,建管并重,标本兼治,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同时把近期措施同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治本上下功夫,加快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努力实现交通管理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适应。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启动'畅通工程'工作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成立九江市人民政府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宋才火任组长,副秘书长于晓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周国强、市建设局副局长杨春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宗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如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邓世南,市文明办主任熊春水,市工商局副局长刘来荪,市市容局副局长方世贤,市交通局副局长巴玉林,市教委纪检组长黄福林,市广电局纪检组长刘湘礼,九江日报社助理调研员周云飞,团市委副书记黄先才,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袁明,市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办主任张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李常英,浔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永江,庐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贤金和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剑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小组,办公室设在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李常英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对畅通工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工作。  1、启动畅通工程宣传组。组长:市委宣传部邓世南;副组长:市文明办熊春水、九江日报社周云飞、市广电局刘湘礼、市教委黄福林、市交警支队吴松涛。  任务是负责整个畅通工程实施期间的动员宣传工作以及工作情况开展的宣传工作,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社会氛围。  2、道路交通设施组。组长:交警支队王顺高、副组长:市政公司廖美旺、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张汉云。  任务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设施的重新勘查和规划,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以及有关设施。  3、清理道路路障和道路违章组。组长:市交警支队李新春;副组长:市市容局方世贤、市工商局刘来荪、市交通局运管处巴玉林、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聂晓光、庐山区交警大队李九平、市客运办周金保、浔阳区城管大队吴耀华。  任务是负责清理阻碍道路畅通的各类路障以及各类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章现象等。  4、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规划组。组长:市建设局规划办张宇。副组长:市规划办郭军、市政设计院杨琦、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聂晓光。  任务是负责对城市道路的发展制定中、长期规划,对道路交通相关设施规范管理。 

 三、实施范围:  今年我市重点实施'畅通工程'的范围是:九江市区、武宁县城。各县市应参照本意见开展工作。    

 四、工作目标: 2000年10月31日前,九江市区要达到三等(良好)以上管理水平标准,武宁县城达到四等(合格)以上管理水平,市区长虹大道建成严管街,武宁严管街可由自己确定。再经过两年的努力,市区和武宁县再上一个新台阶,所有市、县亦应在两年内达到四等合格管理水平。

 五、评价内容:  (一)交通有序畅通。  1、按照《道路交通秩序评价》(GA/175-1998)的规定。市区20%以上,县城10%以上达到'良'或'优'。  2、中心城区主干道不发生周期性严重阻塞,阻塞率明显下降。中心城区主干道机动车平均车速有明显提高。市区的平均车速达到25公里以上,县城达到30公里以上。  3、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交通违章行为明显减少。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酒后驾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抢行横拐,违章占用机动车道、行人不按规定横过马路等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违章行为基本杜绝。无机动车辆乱鸣喇叭和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无禁行车辆和无牌照车辆通行,长短途客运车辆不在市区非停靠点上、下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遵章率市区分别达到85%、80%和75%以上,县城分别达到83%、73%和68%以上。  4、无违章停车、占路、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和占道擦洗车辆,车辆停放、施工占路规范。设置广告、标语、指路标牌等不影响非机动车、人行道正常通行,不遮挡信号灯、标志、标线。  5、无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集贸市场,并制定退'市'还路计划,逐年减少占用城市道路集贸市场的数量。  6、无非法营运车辆,公共客运车辆,车容、车貌符合要求,车内整洁干净,车况良好,无超龄、安全隐患情况。  (二)管理科学高效。  1、城市交通管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在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包括公安交警部门参加的交通综合协调机构;制定城市交通管理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  2、市区要逐步建成集信号控制、通讯和报警、指挥、勤务管理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县城根据实际需要,要逐步建成集报警、指挥、勤务管理为一体的交通指挥中心。  3、开办交通广播电台或节目,及时发布交通信息。根据需要,使用可变情报板。  4、广泛运用交通工程理论和先进管理方式、技术、科学交通组织。挖掘现有道路通行能力,单位时间内的通行量有明显增加。发挥路网功能,次干道、支路使用充分,交通流量均衡,道路利用率有明显提高。  5、警力、勤务安排合理,灵活有效,指挥层次少。对道路实施昼夜有效监控。中心城区道路市区管控范围达到50%以上。县城达到45%以上。  6、报警后反应迅速,5分钟内出警。中心城区白天5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10分钟内到达现场。能迅速、有效处置,及时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现场处置与急救、医疗、清障、消防快速联动。  7、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等法规、规章、标准。处理事故适用法律准确,程序规范。改革事故处理,实行轻微事故简易处理,公休日照常办公、办案公开预约,公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公开调解赔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事故处理中的现场勘察,责任认定、处罚,损害赔偿等环节实行'阳光作业',错案率明显下降,确保事故处理工作依法、公正、公开、高效。  8、领导班子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勤政廉政,队伍精神面貌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岗位职责明确,实行警务公开。民警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经常化、制度化。  9、警队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值班、备勤、内务管理规范。文件、档案按要求制作和保管,武器、警械、交通、通讯等装备按标准配备,放置有序,管理严格,性能良好,使用规范。建立'五小工程'。  10、城建监察队伍建立健全制度,公开政务,按照建设部《城建监察装备规定》要求配备装备,严格管理。  (三)执法严格文明。  1、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基本健全、满足执法实践需要。实行交通违章罚款缴银行和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管理。  2、严格执行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逢违必纠,执法必严,坚决取缔影响交通秩序和畅通的违章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执勤民警着装整齐,指挥标准,警容良好,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纠正违章先敬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试行)》使用语言;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处罚,依据运用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手续规范完备;无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为。  (四)服务热情规范。  1、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强。在实施执法行为,采取管理措施时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方便群众,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群众对交通工作和民警执法执纪满意率达85%以上。  2、执勤民警积极救助求救危难群众,热情为群众指路,主动扶老携幼过马路,维护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学校附近的交通秩序,保障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岗亭边设置便民箱,地图等设施,方便群众;警队窗口单位有接待群众的场所,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问题,办事效率高。  (五)宣传广泛深入。  1、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气氛浓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深入单位、家庭,广泛宣传交通法规,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符合公安部规定要求。  3、市民和流动人口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明显提高。能尊重、服从交通民警管理和执法。  (六)设施齐全有效。  1、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66-94)要求,根据道路宽度和交通流量设置信号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符合技术要求。市区要求达到40%以上,县城要求达到20%以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交通信号单点、线控系统。  2、按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直行与转弯分离的要求,改建、渠化路口。建成路口渠化率市区达到50%以上,县城达到40%以上。  3、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的要求,增设、更新、施划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标志标线齐全、清晰、美观、位置符合要求。指路、指示标志和导向箭头标线前置。  4、建成区主干道路段根据需要,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过街设施完善。  5、按照规范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停车场、库功能有效,停车位置合理。  6、公交车,出租汽车停车点站设置合理规范。客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快公共交通的场所建设,及时更新报废公交车辆,确保运营安全。  7、路网结构合理,路网密度、人均拥有城市道路面积和道路等级有明显提高,道路和桥梁设施状况良好。建城区人均城区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或增长率5%。建城区主干道照明设施功能齐全,路灯装灯率和亮灯率达到100%。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有效,暴雨期主干道无大面积积水。收费站(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批准手续齐全。 

  六、实施步骤和方法  整个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2000年6月15日至7月10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市政府的名义召开市直单位,驻市单位干部、群众和部分市民代表参加的九江市启动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二)在九江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向广大市民印发'畅通工程'宣传单。  (四)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街道和单位黑板报、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工作,迅速掀起开展'畅通工程'活动的高潮。  (五)市区道路沿线单位机关在道路上制作和悬挂过街宣传横幔,同时做好单位的动员工作。  (六)交警部门要深入到机关单位和中、小学进行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的教育计划,在全社会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  (七)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猜活动。  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时间是2000年7月10日至9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规范和更新交通设施,充分挖掘道路通行能力,由公安交警部门和城建部门对城区道路进行实地勘查。对不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要求的交通设施予以重新规范和施划。对影响路面的照明设施予以更新和安装。  (二)科学管理,合理调整城区交通流量,有重点、有计划地解决目前九江市区存在的以下几个突出交通问题。  (1)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占道行驶,严重影响道路的畅通;(2)市区内公共停车场点建设或缺乏规划,或有规划未建设,或已建设未使用,加之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偏低,造成车辆随意乱停乱放;(3)庾亮南路江洲菜场西大门门前路段,非机动车成排占道停放,造成该路段严重阻塞;(4)塔岭北路菜商贩以路为市,造成该路段拥挤不堪,严重阻碍了车辆通行,进而波及浔阳东路的畅通;(5)庾亮北路路段餐馆酒楼林立,但由于缺乏停车场设施,造成该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无法通行,影响了浔阳中路的交通;(6)九龙街市政工程建设速度缓慢,加上施工单位只顾施工,不考虑影响交通问题,造成新桥头,向阳闸交通堵塞,影响畅通;(7)十里大道老马渡路段车流,人流量过于集中,经常造成车辆堵塞;(8)庐峰南路路面过窄,长途汽车站车流量过大,造成该路段拥堵;(9)出租车辆和城区运营车辆在市区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客,堵塞交通现象屡禁不止;(10)环城路二中南大门路段和北司路马狮商厦地段由于路面过窄,车流量过大形成瓶颈路段,制约了道路的畅通;(11)由于经费不足,部分路段照明路灯或明或暗设施不全;(12)近年来新修和改建的市区道路,由于原有的公共设施未及时予以配套拆除,成为阻碍道路畅通的一大因素。(13)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费用未列入市财政预算计划,交通设施的更换和维修无法保证。  (三)加强客运车辆的管理,市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市区营运的客运中巴、出租车辆的清理整顿力度,通过整顿使营运车辆达到'三无'即:无非法营运车辆上路行驶、无脏、乱、差的公共客运车辆上路行驶、无车况不良、超龄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营运车辆上路行驶。  (四)完善和规范停车场点的建设,确保路面整洁畅通,对市区商贸集中地点要因地制宜设置若干个停车场点,以适应城市不断发展的需要。庾亮北路科学规范停车点,重新施画停车标线,实行定位停车,线内停车。大中大商厦和火车站原已有的停车附设设施应予启用,不得挪作它用,以确保路面畅通。在市区主干道上根据客观情况设置一些公交车、出租汽车的港湾式停靠站点。  (五)市工商、市容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取缔占道为市、占道洗车等违章现象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退'市'还路,店内经营。  (六)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大力整治城区乱停、乱行、乱放、乱摆、乱闯、乱建现象,一是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清理机动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的乱停、乱行,随意停车、接客、调头,不按规定行驶,车辆带病行驶,车容不整,抢道行驶,以及客运车辆、出租车量抢道、穿插、超速,不按交警部门指定的站点停车(含厂矿交通车)和在站点内停车候客,严禁'拐的'、'蹬士'、单轮摩托车从事客运,对上述违章行为交警部门一律扣证、扣车、集中处理。二是要坚持日常管理与突出整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整治方法不定期开展突击整治,清理和消除占道摊点、路障以及以路代场乱停、乱放、堵塞交通,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1987)87号文件精神城区内各停车场点、道路临时停车点和大型城市建设的交通附属设施应按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城市规划,为政府出谋划策。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时间为200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一)由领导小组对开展'畅通工程'工作情况,对照本方案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和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反映意见进行综合评比,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长效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城市道路畅通有序。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引起高度重视,要把这项工作与当前开展的'三讲'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为老百姓办的一件实事,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来抓好,抓落实。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小组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子方案,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工作,使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达到预定目标,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优势,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改善城市环境,确保道路畅通。  4、围绕工作重点和要求,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大造舆论声势,宣传交通法规,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畅通工程的全过程要大力无偿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同时,各执法部门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  5、加快改革交通组织模式,完善交通设施和相关的城市附属设施,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量和流向,使城市管理朝着科学化,正规化的轨道发展。  6、加快城市基层中队的正规化建设,积极探索并确立统一、高效、规范、科学的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长效管理措施,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制度,要切实建立起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提高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力争治标又治本,巩固成果,持续发展,逐年提高。附:实施'畅通工程'各职能部门职责表  九江市公安局  九江市建设局 二000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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